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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篇(全文)

时间:2023-06-17 20: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1篇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垬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篇,供大家参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篇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1篇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垬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阿尔及利亚的方针。贯彻批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勇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疗组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
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中心主任,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中心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刻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得在釆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釆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慼染的发生,倣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中心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监测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垬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高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案其刑事责任。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2篇

为切实做好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我院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院领导高度重视及全体医务人员、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以来我们把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为卫生院工作重中之重,以目标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九个项目为工作目标,20XX年的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基本完成,现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各项目工作主要成绩

(一)、健康教育工作

卫生院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2板,全年各更新12期;
每个村卫生室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1板,全年各更新6期。全年印刷12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共2。5万份进行发放宣传,制作了6种健康知识影像资料进行播放宣传,开展了8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了11期健康教育讲座活动。

通过以上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全镇群众得到卫生知识宣传的人次达到3万人次,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在全体责任医生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进行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使群众改变了不良的卫生习惯和行为,大大提高了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全年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总数38936人,其中0—6岁儿童建档2149人、孕产妇建档468人、老年人建档5806人、高血压患者建档4000人、二型糖尿病建档800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74人、镇直人口建档500人、其他人群建档450人。

(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

1、共为2149名0—6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服务;
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为468名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服务,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及心理指导等孕期保健服务,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3、为5806名65岁以上老年人登记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开展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对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四)、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为全镇2123名0—6岁适龄儿童接种12种国家一类疫苗服务,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麻腮疫苗等,接种率达96%;
免费建立预防接种卡、证、簿;
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慢性病管理

为35岁以上居民到卫生院就诊时实行免费测量血压、检测血糖服务;
对4000名高血压病人和800名二型糖尿病人年内进行了3次的面对面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对患者进行病情询问、进行体格检查、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六)、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

为辖区内74名诊断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年内进行了3次随访,在每次随访的同时进行康复和治疗指导。

二、具体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本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自的分工,全面开展工作。同时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制定了责任医生工作考核制度,提高了责任医生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卫生院成立公共卫生科,落实工作人员,把公共卫生服务九大项目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每个项目有专业人员把关开展工作。同时院内各科室密切配合、协调共同完成有关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组织了本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项目知识培训,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规范》的有关知识和要求组织学习,使有关人员掌握项目工作开展的有关要求和具体做法。

5、实行多种办法确保目标实现

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作:1、小孩预防接种时进行体检建档。2、患者到卫生院就诊时面对面询问和体检建档。3、卫生院组织医生深入村为群众进行健康检查建档。3、村医生上门为群众体检服务进行建档。通过采取这些有效的工作方法,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体检工作得以全面落实。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部分居民健康档案不规范,项目填写不完整;
居民健康档案以户为单位的建档没有全面落实;
慢性病人的健康干预、健康指导不够到位,健康档案的电脑输入工作进度慢。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在继续巩固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公共卫生工作抓实抓牢,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责任医生的工作行为,加强他们的责任心,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待遇。同时要加强对责任医生的业务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重点培训公共卫生工作的要点,如何进行有计划、统筹兼顾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作任务。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3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启动以来,我单位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将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如下: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各项工作考核制度、奖罚制度,提高了项目实施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为以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主要工作成绩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我们成立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我乡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运行计划并能规范化运行。

二、健全制度,严格培训,规范行为。

为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对全乡16个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进行了为期10天的培训学习,培训采取老师讲课和现场模拟填表的方式,通过培训,使所有村医都基本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各项内容,为在我镇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十一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运行。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建档是基础,我们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上门随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通过两天的现场观摩来看,健康档案内容详实、填写较规范。截止20xx年12月底已经为11643人建立了居民健康建档,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8。1%。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我单位通过进村,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截止20xx年12月底,设置健康教育专栏18块,版面更新4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2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2次。通过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真正做到疾病从预防开始。

3、 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工作的重点任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配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预防接种的人员(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培训。截至目前,儿童建接种卡165人,卡介苗接种165人,乙肝疫苗第一针接种165人,脊灰疫苗第一次接种165人,甲肝疫苗接种210人,麻风疫苗接种176人。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截止20xx年12月底,乙类传染病例报告4例,丙类传染病例报告19例,及时报告传染病人23例,配合专业机构治疗管理结核病人15例。为传染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儿童保健

为了很好的为0—6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截止20xx年12月底,0—6岁儿童建册648册,0—6岁儿童规范随访648人。

6、孕产妇保健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年至少为孕产妇免费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截止20xx年12月底,已为怀孕12周之前孕妇建册222人,随访管理孕妇222人,产后访视222人。

7、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居民健康建档的一开始,我们就将老年人作为了重点人群来健康管理。截止20xx年12月底,各项目实施单位已为辖区内65岁以上2421位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3。5%,通过健康知识宣传65岁以上老年人都能自愿接受体格检查。

8、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截止20xx年12月低,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695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5。9%,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270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5。8%。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截止20xx年12月低,实际管理精神病人72人在县精神卫生中心指导下进行随访和健康指导。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4篇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塔地卫字20xx114号)文件精神,我县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工作。现将我县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培训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实现项目预期工作目标,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根据塔地卫字20xx114号《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制定完善了《20xx年额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质量,于9月3日举办了以十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乡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公共卫生人员参加的项目培训班,共培训35人。并积极选送人员参加了上级举办的项目培训班。20xx年4月对全县承担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公卫软件的培训学习,并统一安装了软件。

(二)统一和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督导

为方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项目宣传工作,我局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于年初统一印制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0000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指导小组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检查(累计督导3次),以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三)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我县严格按照塔地卫字(20xx)181号《转发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推荐测算方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专款专用。20xx年四月上级已拨付项目资金149万(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9万,自治区财政补助20万),我局参照《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结合项目执行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已将资金分配并拨付完毕。

(四)工作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截止到目前为止累计建档124099人,建档率77(其中城镇居民建档28384人,建档率70%,农村居民建档95715人,建档率79%);
建立电子档案80986人,电子建档率50%(其中城镇居民建立电子档案16889人,建档率42%,农村居民建立电子档案64097人,建档率53%);

(2)健康教育: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
能够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广泛宣传项目的内容要求和公共卫生知识;
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发放健康资料92084份,健康专栏更新520期,接待健康教育咨询35282人次;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处理: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20xx年全县发现和报告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数646例,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预防接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5)06岁儿童保健:按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儿童健康需要,依托妇幼专业机构,及时的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管理工作。20xx年我县活产数1876人,新生儿访视1741人,新生儿访视率达93%,3岁以下儿童6815人,系统管理率达92。74%;
7岁以下儿童13331人,保健覆盖率达92。36%。

(6)孕产妇健康管理:20xx年产妇总数1876人,活产数1876,建卡1801人,建卡率达96。42%,系统管理1629人,系统管理率达86。64%;
产后访视1737人,访视率92。25%。

(7)老年人健康管理:对65岁以上实行年度体检,20xx年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11257人(20xx年统计全县老年人10514人)。

(8)慢性病的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随访一次。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629人(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参考指标,高血压患病总人数:辖区内常住成年人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18。8%。54627×18。8%=25810),管理数9764人(其中规范管理9706人),管理率91%,糖尿病患病总人数5298人(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参考指标,糖尿病患病总人数:辖区内常住成年人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9。7%。54627×9。7%=7761),管理2093人(其中规范管理1854人),管理率40%。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季度随访一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124人(含疑似患者)。

(10)卫生监督协管:各乡场卫生院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配备人员16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工作,目前为止未发现食品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

(五)主要存在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县级财政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共卫生项目配套经费;

2、由于我县没有精神病专业防治机构,存在精神病人搜索不足,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差距;

3、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由于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系统不对接,信息不能共享。

(六)下步工作思路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

2、加快电子档案信息录入速度,在完成20xx年电子档案录入50%的基础上,及时的录入专项工作档案。

3、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工作制度经常督导检查,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5篇

为了顺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及医改的各项优惠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我院于20xx年4月9日至4月12日组织相关项目的有关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工作人员,就《乡村一体化管理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材料汇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内容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培训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效果,熊程院长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由杨金围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提前把培训日程及培训教材印制相关材料发放到负责相关项目的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负责人,确保所有乡村医生都按时接受培训。

二、精心准备提高质量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质量,担任培训的人员认真准备,把培训内容制成课件,复印到学员人手一份进行授课。培训人员就各项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做了详细讲解。熊程院长作乡村一体化管理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要求。杨金围副院长跟村卫生室签订20xx年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责任书,部署20xx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传染病报告的处理;
熊盛林主任重点讲解了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
杨世明重点对居民健康建档表格的填写及健康教育及学员对《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了解,杨洋同志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及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逐项进行了讲解,对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如血型、口腔、体质指数和腰臀围比值的计算、足背动脉搏动、老年人随访体检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
胡美珍同志重点讲解了孕产妇保健常识;
熊盛达同志重点讲解了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
杨金艳同志重点讲解了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的管理。

三、现场模拟注重实效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及各乡村医生,现场进行模拟测试问卷,调查各位学员的掌握程度。通过这次培训,使所有乡村医生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能够正确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为在我乡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6篇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9、应有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有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0、在泳池入口处,必须分别设有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浸脚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20厘米,游离余氯保持在5-10mg/l,须4小时更换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7篇

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按照《开封市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县卫生局文件精神,强化内部管理,特别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现把此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措施得力,宣传到位

在县卫生局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动员令后,我院迅速成立了

由何复廷院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制定了相关制度,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了我院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立了由42名村医组成的村级服务队伍,覆盖了全乡35个行政村。全体人员参加了县局举办的培训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务实了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我院利用宣传车、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使村民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我镇顺利完成工作打下了基础。同时我院投入几十万元按时完成了档案室、微机室、儿保妇保门诊的改建工作,购买了身高体重仪、血糖仪、心电图机、便携式B超、婴儿身高体重仪、妇科检查设备等,保证了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依据《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工作方案》

要求在县卫生局统一部署下,我院开展了20XX年度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1、我院多次向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领导组织单位进行协调与沟通,取得了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借鉴兄弟单位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我院组成二个专业体检工作队,逐村进行体检服务,加快了我们的建档工作。

2、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多次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工作流程,截止20XX年12月底我院共完成居民健康档案11156份,顺利完成了县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按上级要求我院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1、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镇居民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免费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检、进行空腹血糖测试和心电图、B超检查,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2、开展了老年人健康干预,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人纳入慢性病管理,定期随访,并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次免费体检,到20XX年12月底我院共登记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1335人。

(三)慢性病管理工作

按上级要求我院对我镇居民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随访管理,康复指导工作,掌握我镇居民慢性病的发病、死亡和现患情况。

1、高血压患者管理

通过开展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诊疗过程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对确诊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每年四次随访,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到20年12月底,共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566人。

2、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等方式发现患者,对确诊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每年四次随访,每次都询问病情、测空腹血糖等检查,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本年度共管理随访糖尿病患者230人。

(四)健康教育工作

按照健康服务规范要求,我镇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档等各种形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知识讲座活动12次,发放宣传材料4200余份,更换宣传档内容12次。

(五)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我镇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居民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六)0—36个月龄儿保工作情况

按上级要求结合产科记录和预防接种门诊记录,同时与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相联系,登记管理对象,建立儿保手册对管理对象进行健康体检、生长发育评估、意外伤害预防、出生缺陷筛查以及预防接种、母乳喂养和常见病的预防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必要的干预工作,到20XX年12月底圆满完成了儿童健康管理1805人。

(七)孕产妇健康管理

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在全镇排查服务对象,发现一个、建档一个、服务一个、随访一个、管理一个。对管理对象进行产前检查,健康状况评估指导孕期卫生、营养、自我监护的方法。对准妈妈进行母乳喂养宣教,育儿知识宣教。对产妇认真随访,到20XX年12月底共完成617名孕产妇。

(八)重性精神病管理

按上级要求,我镇对所有重性精神病病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定期进行管理和随访,加强对其监护人的宣教,尽量减少对社会的危害,我镇共排查管理重性精神病病人42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其自愿参与到公共卫生服务中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的创新思维,精心组织,力争将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8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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