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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自传22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16 20:5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自传第1篇我的自传我的名字叫竹君,姓周。我出生在1997年11月18日,在荷泗镇的一个农村家里,有父母和我,我出生不久就搬家了,那时生活比较拮据。记得我还小的时候,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红润润的嘴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传22篇,供大家参考。

自传22篇

自传 第1篇

我 的 自 传我的名字叫竹君,姓周。我出生在1997年11月18日,在荷泗镇的一个农村家里,有父母和我,我出生不久就搬家了,那时生活比较拮据。记得我还小的时候,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红润润的嘴唇、白胖胖的小脸蛋,头上扎着两条冲天的小辫儿,跑起步来一蹦一跳的,小时候的我可调皮了。

有一次,我看见妈妈买了一个极其漂亮的花布,花布上面有一朵朵鲜花,可美丽了。

这时候我便有一个有趣的想法:把它们剪下来贴在纸上,再拿给妈妈看,妈妈一定会夸奖我的,我越想越美,我不由自主地找来工具,等妈妈出去后我便开始工作,干了一会儿,我便没有耐心了,就不干了,把剪下的"都贴在了纸上,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很漂亮的。刚好,妈妈也回来了,我便把得意的作品拿来给妈妈看,不料,妈妈给我的“回报”不是夸奖,而是批评,说我这样做会破坏了另一种美丽是不好的。于是,我便哭了,我真不懂妈妈是什么意思?时间飞快而过,不知不觉就到上学的年龄了,那时我刚满六岁,在入学时的第二个学期我加入了少先队组织,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在读完四年级的时候,由于爸爸的工作变动,我也转到了另一间学校读书,开始很不适应,但后来好多了,而且我还交了许多好朋友。

现在我读六年级了,和以前调皮的我有了很大的变化。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小女孩了,也由于成绩优良,所以班主任让当学习委员,我也很乐意,在语文、数学和英语当中,我对语文和数学比较感兴趣,不过我的英语成绩也不差。在体育、劳动这两个方面中,我都不是很好,但我善于帮助同学,所以大家很喜欢我。这就是我到现在的经历,怎么样?你对我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我相信,在我的未来里,一定会更加美好!

自传 第2篇

嗨,大家好,我是美小兔,是我们兔儿国的大美女,兔见兔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路灯见了马上开。

我长得小巧玲珑,漂亮极了!我的全身披着像雪一样白的皮毛,非常柔软,光滑,像抹了油一样,摸上去可舒服了。我的眼睛红彤彤的,像两颗红宝石镶嵌在一团白雪上。两只耳朵长长的,时刻都笔直地竖着,因为我胆子特别小,耳朵一听到有风吹草动,我就立马跑了。我的后腿比前腿长,这样有利于我蹦跳、逃难。遇到危险的时候,我后腿用力ー蹬,就像箭一样飞快地向前冲出去。我的尾巴毛绒绒的,短短的,就像一个白色毛毛的毛线球。

我们兔子都是素食主义者。我平时喜欢吃蔬菜类,比如萝ト、白菜和西红柿等。兔子王国的成员们体重一般在五、六斤左右,大的有八、九斤,小的有一、两斤。我拥有你们人类羨慕的苗条身材,体重也很稳定,基本控制在两斤左右。

我们兔子天生就是非常胆小。我一天只睡几分钟,突然的喧闹声、生人和各种动物,比如小狗小猫,都会使我惊慌失措。我不像你们人类可以美美地睡上十个小时左右,真的是太让我羨慕了,我只能打个盹,也只有数十秒。我睡觉时经常一只眼睛睁着一只眼睛闭着,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又可以好好睡上一小会儿了。不过,你们不要以为我这样熬夜把眼睛给熬坏了,眼睛里才会布满了血丝。这可是因为我的眼睛里的毛细血管反射了外界的光线,本来透明的眼睛就会出现红色。而且,我们兔子的眼睛大多数都是跟皮毛颜色有关系,一般情况下,只有白色皮毛的兔子才会有红色的眼睛。正因为这对红宝石般的眼睛,才会助我成为我们兔儿国名副其实的大美女哦!

我喜欢跟小伙伴一起去郊外游玩。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奔跑。我跑起来就像风一样,他们总是抓不到我。我跑得都是“Z”字型路线,左ー下,右ー下。小伙伴说:“美小兔,你再这样跑,我看得头都大了。”我耸耸肩说:“都是为了迷惑你们,让你们抓不到我呀!”其实,我们兔子这样奔跑是为了迷惑我们的天敌,危难时候让我们脱离敌人可怕的魔爪。

我的模样漂亮呆萌,性情温顺可人,人类把我写进各种绘本、动画片里,小朋友们都喜欢可爱的我。你,喜欢我吗?

自传 第3篇

小女子原名杨未然,小名都都,O型血,出生于新疆库尔勒,出生日期为20xx年6月19号,是双子座,今年10岁。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在新疆兵团华山中学上四年级。最大的特点是诚实。

小女子身高有一米五。有一头黑色的长发,有非常好看的柳叶眉,长睫毛,双眼皮大眼睛,是高鼻子,樱桃小嘴。

小女子在班级成绩还不错,拿过全班第一,数学成绩尤为突出。是班里的音乐和思品课代表。

小女子在学校参加舞蹈团和合唱团,演出机会很多。和舞蹈团一起拿过20xx年举办的魅力校园举办的舞蹈比赛金奖。

平时兴趣班参加了舞蹈、书法、钢琴、合唱。自己会游泳,五子棋,围棋,跳棋、倒立、模特、主持。

最喜欢看美美姐姐写的书,最喜欢的运动是跳绳。手机和电脑是我放松的工具,但是时间不会太长,不会超过半个小时。我一般喜欢看密室大逃脱、爸爸去哪儿等真人秀。平时自己也会写作文投稿,挣点小零花钱,但是绝对不会乱花,都会买文具,而且每一笔支出都会记录下来。此外每周都会做二张卷子,语文一张,数学一张。我经常会去外地旅游。所以有很多的明星片。也经常会跟同学交换明信片。

我就说到这吧,如果你想见我的话,那么我在新疆库尔勒等你。

自传 第4篇

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十二个春秋了。来到这个世界上,我收获颇多。随着医院里一声洪亮的啼哭,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听妈妈说,我出生时,长着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圆嘟嘟的小嘴,长的"十分可爱。妈妈说我出生一年两个月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路。一开始,爸爸妈妈先是拿了几个凳子,让我扶着凳子走路。

可是,还没等我扶着,我突然就自己走起来了,而且走的特别稳。当时爸爸妈妈看到后感到新奇,因为我突然一下就会走路了。转眼间,就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了。妈妈说我小时候脾气特别倔,死活不肯进幼儿园,每一次上幼儿园都必须哭一次才肯好好进幼儿园。但是,我在幼儿园里可是高材生呢。有一次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背诵诗歌,结果全班就我一个人会背,就连班上最聪明的学生都背不熟呢。

又过了几年,我已经上了小学了。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渐渐懂事了,知道了父母的含辛茹苦,于是,我更加的勤奋努力了。我从一年级下学期开始,就养成了自己上学放学的习惯,回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做作业,绝不做别的事,做作业就像考试一样,绝对不能马虎。现在,我已经成长为了一名少年,我已经不爱贪玩了,喜欢在网上发表自己的博客。我也不再抱怨作业太多了,因为只要把老师上课学习的知识都记住,就一定能很快的做完作业。

遇到困难,我总是想,世界上有些困难比这些困难难多了,为什么别人能克服这些困难,我就不能呢?只要发奋学习,勤学苦练,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现在我比小时候的确是进步多了。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漫长的,是曲折的。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弯道在哪里,下一个绊脚石在哪里。但是,可以确定,只要你在人生中努力奋斗,就一定能顺利的走过这条漫长而曲折的人生道路。

自传 第5篇

瞧!一个女孩正在走廊里走着,扎着马尾辫,还戴着眼镜,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我,看起来斯斯文文,你们肯定想不到,以前的这个女孩,可是个假小子。

四五岁的时候,我剪着短发,成天爱穿牛仔服,光着脚,就像个男孩子。妈妈告诉我,有一次,她带我去算命。为了看看这个人算得准不准,她就问:“先生,你说这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算命的先生马上就说:“当然是男的"啦,怎么可能是女的呢?你看长得多帅啊!”妈妈听完后气愤地说:“还是个算命的呢,连性别都分不清。”便怒气冲冲的走了。

直到六岁,我才剪了童发,穿上了裙子,“变成”真正的女孩。从那时起,我才发现我的眼睛特别大。走在街上,几乎每个人看见我的人都会说:“这个小女孩的眼睛真大啊!”而我也会害羞地躲到妈妈身后。

到了三年级,因为我特别喜欢看电视,所以从那年起,眼睛开始“骑”着我的鼻子走。我哭了好久——我的眼睛就这样毁了。真是后悔啊!

现在的我,亭亭玉立(有点自恋),已经六年级了;
现在的我,真想做回从前那个天真无邪的“男孩子”。

自传 第6篇

关于我,又有谁敢说了解我很多?我想没有一个人,包括我爸妈包括最爱我的人。

我喜欢玩,我可以睡觉之前玩手机玩两个小时以上,我可以不睡午觉玩手机玩游戏,我可以在休息日疯玩,疯跑,我总之就一个爱好,爱玩。但是,这样的我是我吗?不是,你们永远不会看到在上班时间我全身上下湿透了依旧浑然不知的工作着,依旧那样的拼命着,你们永远不会看到我在上学时间一个人偷偷的预习,一个人偷偷的复习,我只想别人看到我的放荡不羁,我不想别人看到我的努力,因此,很多人说我有一个很聪明的头脑,可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那聪明,只是别人看不到的努力。

谈何理解,我在拼命工作,累的要命,没有接最爱我的人打来的电话,没有回复我最爱的人发来的短信,打过去,一顿臭骂,我只想她能够理解我一点,我不是小混混,我有我自己的理想,我有我自己的追求,我不会每天24小时拿着手机等她的电话,我不会有事没事的陪伴他,我是我,我是傅春鹏,因此,我没有那么多的空闲,爱情,是我最爱的,但是不是我最重要的,我说过很多次这样的话,每一次,她都是哭,哭的嗓子都哑了,我不知道怎么去哄,我也不会哄,就那样,默默的坐着,然而他每一次都不能理解另一句话的意思,永远都只是理解了爱情不是我最重要的。

我拼命的工作,只是为了不想让别人瞧不起我,只是为了不想让别人看扁我,我是个什么角色,一个垃圾到死了都没人看一眼都没人问一句哎傅春鹏这些天去哪了,我在别人眼里连只蚂蚁都不如,从来不会有人关心从来不会有人在乎,除了我的那个几个人的"世界,会象征性的绕着我转几圈。我只想到了以后,所以我不会去在意现在的陪伴,我不想现在短暂的幸福换了以后永远的甜蜜,所以,不爱也好,不在乎也好,他怎么想,我怎么做,永远不是一个样,我的心,我不想说,也没人懂。

记得有一次,她中午没吃饭,打过来电话骂我,我也骂了他,倒不是因为他骂我,只是说她不想活了,连饭都不吃,说完我就挂了电话,地下走,买饭,送给他,要知道,那天中午加班到十二点半,我都困死了饿死了,各种难受,到哪里之后饭给她就回来继续吃饭吃完饭就睡觉,他打来的电话又没有接,又是一顿臭骂,说我不爱他。我只说一句,爱不爱如果你不知道你就是个白痴,呵呵,又生气。到后来偶然的吵架,我就对他说,如果我不爱你,我贱的我每天晚上让你早点睡我是不想陪你吗我只是不想你熬夜,如果我不爱你我贱的不让你吃辣条吃垃圾食品每天找骂啊,如果我不爱你我会在我困得要命饿的要死听到你没吃午饭就什么都不说去给你买饭送饭吗?说完她就抱着我哭了。

我有时候,真的搞不懂,为什么我做了那么多,我只是没有说出来,我没有话多的坏毛病,或者好习惯吧,做的那么明显,竟然没有一个人懂,没有一个人理解,我感觉这样的我好迷茫,好累,只不过,我的性格就是这样,我讨厌说出来我的心,我的心,既然你们不懂,那么你们就永远无法得到我最纯真的关爱。

好啦,今晚又熬夜了,早点睡,明天继续早起拼命,做一个放荡不羁的花花公子少,一个拼命的花花公子少。

自传 第7篇

十一年前的一个傍晚,随着洪亮的“哇哇”啼哭,一个英俊的小男孩来0到了这个世界。不一会儿,他竟然停止了哭声,睁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向四处张望。这个男孩就是我。

随着一点点长大,我显现出了父母双方的优点,变成了一个人见人夸的小帅哥。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长长的眼睫毛,两只大耳朵下面缀着厚厚的耳垂。

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瘦瘦的,非常机灵,喜欢跑步。那时候,我是一个爱运动,喜欢问“为什么”的人。我跟爸妈经常在院子里玩捉迷藏游戏,在附近的操场上玩篮球、踢足球。我经常缠着大人讲故事,把一些事情追问到底。

一眨眼功夫,我进入了幼儿园,这时候的我既天真又调皮。我既喜欢跟一朋友一块儿学习、玩耍,又讨厌中午的午睡。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要么通过窗户观看外面的蓝天白云,要么用小手扣旁边小朋友的衣服。那时的我天不怕地不怕。记得有一次我一定要上双杠,花了好大功夫终于爬了上去,正当我自鸣得意在上面玩的时候,一不留神翻了下来,牙齿磕在了双杠上,顿时鲜血直流,嘴唇也磕破了,肿了老高,爸爸妈妈赶紧将我送往医院,过了好多天伤口才长好。至今想起来那天发生的事还心有余悸。

进入小学以后,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我的身高体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一个“瘦猴子”变成了一个“大棕熊”。我身高达到150多cm,体重也超过50kg,这使我不得不加强体育训练,好使我的体育科目达标。其次,性格上也发生了变化,我变得稳重、细心、开朗、热爱学习。我曾多次担任课代表、领读员、值日生。经常在学校门口执勤,在班里带领大家朗读、收发作业并辅导学习有困难的同学。我加强阅读,积极写作,阅读跟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的多篇文章在市里跟学校的征文中获奖,连续两次在河南省校讯通书香班级活动中获得“阅读之星”。我也时常跟同学们在教室里演情景剧,如《西门豹》,小品《招聘》,英语剧《The·Sea》等等。这些使我得到锻炼、增加了自信心,又增添了我学习的动力。

进入六年级,面临小升初,学习压力加重了,可我依然尊敬老师,帮助同学,爱护集体。我要化压力为动力,抓住时机,好好学习,争取考入一个理想的中学。

现在的我,外表粗壮,实则上进、细腻;
平时勤俭、节约,但富有爱心,乐于奉献;
貌似平庸,实则热爱学习、有主见。这就是我,一个并非完美的我,一个不可替代的我。我要超越自我,创造明天的辉煌!

自传 第8篇

我于20xx年出生于小城涟源,是家中的第二个阿胡子,姓肖名景弘,全家四口,其乐融融。

我给人的形象总是胖胖的,虽说身高把我拉尖了点,但不尚不掩胖,我总是戴着黑框的眼镜,让人老远就能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我;我特不爱动,一动就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虽说在学校也有了几个月的`跑步锻炼,但我就是打心眼地不喜欢运动;我热爱美术,却不擅长表现;我有工作时的细致入微,也有日常生活的马马虎虎;我还爱笑,是那种温暖花开的笑,就就这几点,还有有很多人觉得我挺有趣的。

接来下说说我比较突出的一双眼睛。

我相貌平平,风骨不清奇,体积特别大,但我眼睛很奇特。若某某盯着我的眼睛,我们俩再屏息凝神,这时,枝桠我个他或她一个蓄谋已久的微笑,在嘴角扬成一个恰到好处的角度……呵,你猜他会怎样?他一定会嘿一下,然后哈哈大笑,再又捧腹大笑,说不定他会笑上整整一节课,笑得腹肌抽筋,眼睛里掉泪,整个脸都涨得通红……而这仅仅只是我眼睛的一个小杰作,我眼睛还有另一利害。当班上有人“违法”时,我就像死神之眼一眼,瞧他一眼,就可凝固“违法人员”的灵魂,如侠刀划过角膜,让他瞳孔骤缩,然后连忙做个拜年的手势,求我饶过一命。

有这么一双可笑的额,让人快乐的眼睛,让我倍感开心,有这么一双让违纪人员胆寒的眼睛,让我倍感自豪,能管好纪律,但我更爱自己的一项特长:美术。

喜欢画画的人很多,但在这让,我是主角。首先说说我与美术的结缘之旅:自小学一次班干部选举时,我由于爱画画,就想当什么所谓美术委员,结果阴差阳错地当上了连任七年的宣传委员。从此,我包了班上黑板报插画的所有工程,又渐渐开始了人物画,再到风景画,仿名画……到现在为止,我最为自豪的是一幅仿电影《哈利波特》海报的水粉画,一次一层的颜料堆起来的一幅,别说还真好看: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后来又有了一幅令我最为费心思的画《蒙娜丽莎》,我用油彩慢慢地仿着原画,你们猜猜用了多长时间,唉,半年光景啊,结果,一大堆问题浮现出现:原画显出暗淡的额灰黄色是因为过了几百年,自然变化,而我却用灰黄色的颜料画,显得特别扭,用了几大盒颜料,却只够画小半部分……最后在种种因素下,《蒙娜丽莎》计划宣告失败,真的是气死人。

我画画的唯一成就试一次省里比赛得到三等奖,其余的画,自娱自乐罢了。除此之外,我一直都隐没在人海之中,与书本共度美好时光。

自传 第9篇

我 的 自 传我的名字叫竹君,姓周。我出生在1997年11月18日,在荷泗镇的一个农村家里,有父母和我,我出生不久就搬家了,那时生活比较拮据。记得我还小的时候,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红润润的嘴唇、白胖胖的小脸蛋,头上扎着两条冲天的小辫儿,跑起步来一蹦一跳的,小时候的我可调皮了。

有一次,我看见妈妈买了一个极其漂亮的花布,花布上面有一朵朵鲜花,可美丽了。

这时候我便有一个有趣的想法:把它们剪下来贴在纸上,再拿给妈妈看,妈妈一定会夸奖我的,我越想越美,我不由自主地找来工具,等妈妈出去后我便开始工作,干了一会儿,我便没有耐心了,就不干了,把剪下的都贴在了纸上,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很漂亮的。刚好,妈妈也回来了,我便把得意的作品拿来给妈妈看,不料,妈妈给我的“回报”不是夸奖,而是批评,说我这样做会破坏了另一种美丽是不好的。于是,我便哭了,我真不懂妈妈是什么意思?时间飞快而过,不知不觉就到上学的年龄了,那时我刚满六岁,在入学时的第二个学期我加入了少先队组织,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在读完四年级的时候,由于爸爸的工作变动,我也转到了另一间学校读书,开始很不适应,但后来好多了,而且我还交了许多好朋友。

现在我读六年级了,和以前调皮的"我有了很大的变化。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小女孩了,也由于成绩优良,所以班主任让当学习委员,我也很乐意,在语文、数学和英语当中,我对语文和数学比较感兴趣,不过我的英语成绩也不差。在体育、劳动这两个方面中,我都不是很好,但我善于帮助同学,所以大家很喜欢我。这就是我到现在的经历,怎么样?你对我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我相信,在我的未来里,一定会更加美好!

自传 第10篇

我叫顾黄帅,你可能会说这是男孩子的名字,其实我是个女孩子。我长着大大的眼睛,长长的头发像珠帘似的。你别看我平时文文静静的,其实我是个好色鬼。你可能想问了,一个女孩子家怎么会是个好色鬼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部:自然景色,情有独钟

我从小到大,都很喜欢五彩缤纷的颜色。

春天,桃红柳绿,蓝蓝的天空镶嵌着朵朵白云。我躺在草坪上,拔了一根小草,呼吸着草坪上新鲜的气息。夏天,强烈的太阳光透进树林里,落在地面上,斑斑点点的`,可真好看。我在树林里面欢快地跳着舞。秋天,风一路吹过,树叶黄了,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我走在树叶铺成的金黄色的小路上,捡起一片红色的枫叶夹在书里当书签,真漂亮啊!冬天,大地银装素裹,树上、房顶上、马路上落满了白雪,我穿着羽绒服,在雪地里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仿佛走进了美丽的童话世界。

第二部:菜肴美色,颇有研究

今天,本小姐要大显身手了,请大家慢慢等待,等我的美色上桌吧!我先把青菜择完,洗净,切好,放进锅里炒一炒,再把一些作料放进去,过了一会儿,菜烧好了。现在要下锅的是白银盘里一青螺其实是红烧鲤鱼。后面还有很多菜肴呢,不跟你们细说了。因为我看见桌上五彩缤纷的菜肴,实在是忍不住,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在下诚恳邀请各位一起品尝!

第三部:诗词染色,别具一格

说起诗词呢,我比较喜欢诗词里面含有颜色的句子,如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还有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等。看,我能说出这么多带色的诗句,你已经对我刮目相看了吧。

大家现在认识我这个好色鬼了吧!那你愿不愿意和我这个好色鬼交朋友呢?

自传 第11篇

倘若说曾经的我可以是意气风发的甚至是少年得志的,现在的我与那时所谓巅峰简直如有云泥之别。

我这一生的成长经历,总共有十五年,若问起的最喜爱的,自然是毫无疑问的幼年时代以及儿童那些时候【具体也只到10岁罢】。

至于为什么,或许我也说不得清晰,也许是那时的年少无知,一派天真,因此世界都是极为美好的;
又或许因为从小到大的至亲至爱挚友都在身边,我还不沉浸与电脑,与那些同我玩耍的孩子们游山玩水,四处取乐,那时幼稚的我们,有趣的点子源源不断,怎么都不会觉得无聊,哪怕是斗嘴吵架闹气,也不过一夜的时间就消失殆尽。

我曾祈祷过,回到当年纯真且单纯的年代,但那也只是小说看多了的幻想罢了,我本身并不带多少期望,只是偶尔会在夜深人静时突然想起那些愉快过往的画面,感伤时便无声的嘶吼出声,泪流不止。

后来那些同我玩耍我拥有的青梅竹马,在几年间陆续离去,仿佛一夜过去,从此我永久失去了他们,再也寻不回来了,我是思念他们的,无论那些美好回忆还是有些悲伤的往事,你们可曾知晓,我们连一张照片都不曾留下。

至于之后,所谓巅峰的少年时期,我是不屑一顾的。我厌恶这个国家,不是因为老师所说的“对外国像孙子,对人民像老子”的鄙视,毕竟那与我关系并不深刻,我只是厌恶这个教育。

试卷上那些鲜红的分数成了判定一个孩子好坏的标志,他们把分数当成宝贝时刻捧着供着,他们在读书上花费了无数的青春和精力,他们用厚似瓶盖的眼镜片,用整夜整夜地复习预习来换得那一分分命根,后来的那场长跑,由一场考试结束,花费了数年时间,成败在此一举。只因为这扭曲的教育。

当然,以上说的不是我。我距离高考还有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或许一眨眼溜烟儿似的跑了,我不在乎。至于我那瓶底似的眼镜片儿,是年少轻狂对电脑形成的瘾癖,原先我不相信网瘾,但时间长了,放不下的我也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妥协了,我曾想过到戒瘾所,但那会是我的自尊心遭受打击,我几乎是立即否决了,况且我的家长一向以成绩为重,不可能要求我在那种地方浪费任何时间。

说实话我并没有在学习上投入过多的时间,如同在小学期间,只要老师上课讲的懂了,该背的背了,该写的写了,其余时间我总是自由安排的,但事实上我并没有过于喜欢的活动,或许写小说算是一个,但我并不能坚持多久,不过我还是坚持写完一篇,那是我对自己能力的肯定。

初中却是比小学困难多了,但其一我没有想追求大奖的心,也没有希望能力出众被特别重视,只想普普通通参加中考,再用合适的分数上一所普高的普通班,大学也并未有多大的期望,所以我也不想太过于追逐,也许这是我被老师们的“淡泊名利”调教成如此“与世无争”的吧,也许只是我达不到要求的`借口。

我有过喜欢的人,想与他并肩,不过这可难啦,但我不在乎,比起爱情,它不是我的全部,我更愿意追求一生的理想,

我励志成为另外一个韩寒,不过我没有对方那么骄傲的本钱,我只是普普通通的,不受关注的一个人。

老师们确实不错,但是有偿补习就令我有些失望,也因此我并未对这些为人师表的家伙有多少的敬重之情,当然,语文老师除外。

现在我迷恋网络,甚至不知道如何从中走出,如同在迷茫的大雾中,找不到方向,我比海伦凯勒还悲伤,她拥有她的人生导师,我却丢失了。

我曾经是个不算出众的学生,是被小学后来的数学老师拉上泥潭的,我一向敬重他,也敬重任教六年的班主任,但或许是我的错觉,虽然他们对我们都是关爱的,但我绝对做不到那些女孩儿男孩儿一般将他们平等如友,而是将他们抬高到另一个高度。

我觉得我人生迷茫,因为我隐约感觉我错失了不少机会,那些别人求而不得的机会,使人将来飞黄腾达的机会,但又或许是我的错觉,也许对于我来说,仅仅只是时间的消遣罢了,我不知道时光待我如何,但我人生的开始是甜的,现在渐渐变淡了,或许是入人间时匆忙选错了人生,仅看见其表的甜美,却尝不到其中的苦涩,或许我钟爱这种咖啡的味道。

我不知道那些所谓学霸是如何学习的,但我一直觉得他们并非天天拿着书本像个学究,戴着又厚又重银镜到处跑,成天沉浸在题海中,那种人生实在是枯燥而乏味,我现在似乎一昧地追求心里的享受,却忘了付出和收获的同等,我付出得比别人少,他们就会赶超,最后干脆到达我寻不到的前方,我有些害怕,怕那些可怜可恶的超越,怕心里无比伤自尊的落差,从金字塔尖端逐渐退出,的确不好接受,不过我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我只想尽自己的努力,在这个社会,好歹能有半点地位,总不至于令人厌恶和恶心足以。

20xx年4月1日。

碰巧赶上愚人节,确实挺娱乐。

如果拥有一个重生的机会,我愿意将灵魂献予撒旦。

真的,我不害怕。

自传 第12篇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2岁。你想了解我吗?来看看吧!

我长着一个小巧的鼻子,一双明亮的眼睛,但这嘴巴我却不太满意,又小又不会说话,还惹来祸,真叫人心烦。就前几天,又被说了-顿。

就说这一次,快要考试了,妈妈说要抓紧复习,多读书,看一下写错过的题目。可每次一看就是半天,我可不干!没想到,妈妈却不同意了,还与我吵了起来,各说各的道理。最后如果不是爸爸出手相救,我可就完了。

我可郁闷了,一天都在发呆。复习不是错,可是休息时谁不想玩一会?唐诗她们一来找我,我就忍不住想出去玩。可是早上一赖床,下午再一玩,复习的事就更不用提了。这样,搞得爸爸也是左右为难,维护我呢,妈妈生气;
帮妈妈说话吧,又会得罪我这个宝贝女儿。

后来大家就商量好,让我上午八点钟之前起床,九点开始复习到中午,为考试做准备,下午则由我自由安排。

现在没有人再吵了,而我也将迎来期末考试。你说,我是不是个倔强的女孩子?

自传 第13篇

本人姑娘一名,额无刘海,一个高马尾扎在脑后。双眼不大,但鼻梁挺高,驮着个黑框眼镜。嘴唇泛红,下巴还算挺尖,自以为长的清秀。出生了12个春秋。

小时候的我可称为一头名副其实的散养猪,胖嘟嘟的,乖巧可爱。并且在妈妈忙活工作的"时候,自己吃喝玩乐睡,一点也不给妈妈添乱。

处在幼儿园大班时期的我自信大方,口才十分不错。还记得那一年幼儿园老师还让我去担任六一儿童节的主主持人。那时我盛装出场,主持内容声情并茂,得到老师、同学和家长的一致的称赞。

时光飞速流逝,我也成长了许多,不再那么懵懂无知,变得成熟了一些。从前几年开始我开始接触乐器,我学习了钢琴。也正是因为钢琴这一门才艺,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让我了解了许多乐理知识,体会到了沉浸在音乐里的乐趣。

小学六年级的我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这时我突然认识到朋友的重要性,当然我也有自己的闺蜜。每一件小事,无论是有趣的还是气愤的、难过的都可以向她们倾诉。最近我们的学习任务也越来越重了,不过我和闺蜜已经下定了决心,认真完成作业,提高各科成绩。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独一无二的,而我的成长历程也是独一无二的。

自传 第14篇

偶的大名是吴紫芊,我今年芳龄十二,用一句话来评价我,就是"甜美笑容脸上挂,口才就是顶呱呱!"是的,我有着甜美的笑容,这是我可爱之处.我也有着好的口才,哈哈!我是一个调皮的女孩.讲起我的光荣事迹呀,真是一天一夜也讲不完.咳!挑一两件给你听吧!还记的有一次,我看到奶奶的鞋子在地上,我突然突发奇想:把奶奶的鞋子藏起来!我看了看奶奶,一下子把鞋子拿了过来.为了不引人瞩目,我偷偷的把鞋子藏到了米袋里.于是,我有像没有发生过似的,回到了房间.晚上,奶奶找不到鞋子,问我:"你是不是拿了我的鞋子呀?给回我呀!不要那么调皮!"我镇定自若的说:"我没有拿你的鞋子,我哟直在写字,不要冤枉人呀!"奶奶见我不像骗人,便又去找鞋子了.我在偷笑,嘿嘿!奶奶不知道我那了鞋子,哈哈!一天很快就过了.地二天,我放学回来,看到鞋子在地上,预感大难来临,刚想跑,不料奶奶一把抓住我,说:"你拿我的"鞋子去米袋了,啊!你太过分了吧!"耳朵里钻入了好多唠叨的话哦!听完了奶奶的话,我想跑,可是,我还是吃了一顿打,我的屁屁开花了!555!555!那晚我不可以吃饭,好可怜哦,又想到了一种情景:风拂过我的脸庞,一排乌鸦飞过......欲知下回的事情怎样,请看下回我的自传!顶我哦!我会好好写的哦!!

自传 第15篇

“哇啊哇啊”一阵哭声划破20xx年某天的天空,这样我便开启了人生的旅途。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梁钦能,我今年12岁了,我现在是一名即将毕业,面临人生的"第一个阶段——初中的六年级小学生。

我有一张相对匀称的脸,白皙柔嫩的皮肤衬得我的小嘴愈发的红润,还有一对特别可爱,如蒲扇般的耳朵。

刚会走路的那会儿,特别兴奋,巴不得走得快快的。事实上我只要走快了,便会像失了刹车的车子,亦或是无头苍蝇,到处乱钻,结果总是与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

六岁时做过一件十分蠢的事,看着电视上有人把苹果种子埋在地里,然后生根发芽,最后竟长出了苹果。我心里想:如果我把鸡腿骨头种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的鸡腿。第二天我把啃干净的鸡腿骨头埋进了土里,每天一放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家观察它的发育情况。一连几个月,终于我的好奇心大于耐心,就挖开了泥土。只见里面的骨头比原来的更小了,我以为被人摘走了鸡腿,最后还是母亲告诉我缘由,现在想想真是好笑。

四年级的我已经没那么傻了,开始变得成熟。我们正和六(1)班举行篮球友谊赛,我担任篮球队队长和后卫控球的重任,大家都非常认真,都希望这次比赛取得胜利。比赛开始,轮到我们的中锋发球,中锋将球传给了我,我带着球直冲对方篮筐,我一个三步上篮,为我们队赢得了两分。过了一会儿,对面的人故意把我们的前锋撞倒了,于是,我冲了上去,打那人一顿,最后我被罚出局了。

拿着我小时候的照片,回味着我已过的十二个春秋!对白驹过隙的时间有了别样的体会

自传 第16篇

瞧!一个女孩正在走廊里走着,扎着马尾辫,还戴着眼镜,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我,看起来斯斯文文,你们肯定想不到,以前的这个女孩,可是个假小子。

四五岁的时候,我剪着短发,成天爱穿牛仔服,光着脚,就像个男孩子。妈妈告诉我,有一次,她带我去算命。为了看看这个人算得准不准,她就问:“先生,你说这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算命的先生马上就说:“当然是男的啦,怎么可能是女的呢?你看长得多帅啊!”妈妈听完后气愤地说:“还是个算命的"呢,连性别都分不清。”便怒气冲冲的走了。

直到六岁,我才剪了童发,穿上了裙子,“变成”真正的女孩。从那时起,我才发现我的眼睛特别大。走在街上,几乎每个人看见我的人都会说:“这个小女孩的眼睛真大啊!”而我也会害羞地躲到妈妈身后。

到了三年级,因为我特别喜欢看电视,所以从那年起,眼睛开始“骑”着我的鼻子走。我哭了好久——我的眼睛就这样毁了。真是后悔啊!

现在的我,亭亭玉立(有点自恋),已经六年级了;
现在的我,真想做回从前那个天真无邪的“男孩子”。

自传 第17篇

看,镜子里面的那个活泼可爱的男孩,那就是我——谢天宇。

我今年九岁,上三年级,我的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也不瘦。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像两颗明亮的珍珠。我的鼻子下面是一张大大的嘴巴,笑起来都快要裂到耳朵根了。我的皮肤黑黑的,因此,我有一个外号叫“小非洲”。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爸爸妈妈的肤色又不黑,我的肤色是遗传了谁呢?后来妈妈告诉我:“有可能是隔代遗传,遗传了奶奶吧。”

我特别好问,一旦有问题,我就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比如说星星为什么会一闪一闪?为什么宇宙会爆炸呀?就这样一直问下去,直到你答不上来为止。

我特别爱看书,沙发上,书架上,桌子上全是书,好像是一片书的海洋。每一本书我都看的津津有味,连时间都忘记了。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想上厕所,可又舍不得放下书,就只好把书带进厕所里继续看。我的缺点是英语成绩不太好,不过我现在已经报了兴趣班,加强学习英语。

这就是我,一个开朗、活泼的小男子汉,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自传 第18篇

我的名字叫做杨翃,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双安路的金慈小学读书,生肖属龙,偶像是叶圣陶老先生。

我的一个毛病就是粗心大意,试卷写的是乘,我却看成了除,试卷上写的是100011,我却看成了10011,计算题通常是前面算对了,后面的结果却算错了。

我的理想是高中毕业后,考上清华或者哈佛大学,长大以后,开一个世界上最大的汉堡公司——肯德鸡和麦当劳公司,以后,你们可能会在肯德鸡和麦当劳公司董事的位置上看到我。

我的兴趣是玩电脑。我对电脑方面的知识接受得非常快,只要爸爸示范两三遍,我就会了,可是,有一次,因为粗心,忘记把无线路由器关了,一个晚上,电源都是开着的`,路由器出故障了。第二天,电脑一开机,就找不到服务器了,最后,爸爸修好了,还开通了无线网络。

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自传 第19篇

光阴似箭,转眼我已经13岁了,长成了一个邻家小妹的模样。从出生到现在,有着许多有趣的事,说也说不完!每一件事都给了我不同的教育,让我健康快乐地成长!

先说模样,我不是浓眉大眼的女孩,我倾向于清秀自然:鼻梁高高的,时不时会鼻塞,谁教我是个苦命的鼻炎患者呢;
一双大眼睛透出了知识的光芒;
还有我那不得不说的大嘴巴,扑红扑红的,很是自然。虽然我不像大家闺秀,但也是小家碧玉了吧?

谈起小时候,还没上幼儿园的那会儿,我才三岁,已认识好多字。爸爸那时和妈妈都在深圳,我让外婆给妈妈打电话,接通之后,便给妈妈唱起那时家喻户晓的儿歌,妈妈在电话那头开心地笑着,我似乎感觉得到那是幸福的洋溢。妈妈至今回忆起此事时,脸上笑成一朵花儿。

后来,我上了幼儿园,每天无忧无虑地与小朋友们一起玩,还结识不少好朋友!我虽是小女孩,但是性格却顽皮得很呢!在午睡时,我与好姐妹分在了一个午睡室,于是把中午的午睡时间毫不犹豫地拿来玩儿。老师查房时,我们就像初生小鸟窝在温暖的被窝中装熟睡。老师一走,我们为自己的“机智”而暗自发笑。

现在,我已经上了小学六年级了,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下学期,就要迎来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升初了。在紧张的"学习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全面发展,在课余时间我时刻备书,走到哪都得看上一会儿书。“努力的人不会失败”一直是我的座右铭。我坚信努力的人会迎来美好的未来,创造一个用自己汗水换来的新世界!

不要在自己的生命中留下遗憾,做一个自由、努力向上的人,用汗水谱写出一本属于自己的自传。

自传 第20篇

在20xx年的夏天,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我的出生给我的`家庭带来了许多欢乐和美好的回忆。在爸妈的培育下,我茁壮成长,从一个胆小怕事的、爱耍脾气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勇敢、聪明的男子汉。

在幼儿时期,妈妈说我的模仿能力和记忆力特别强,大人教什么我就学什么。但是我却很胆小怕事。在六岁之前,我就学会了许多故事和儿歌,还学着大人玩电脑。记得在读幼儿园的时候,老师鼓励我去参加幼儿园的讲故事比赛,在班上我能把故事讲得很生动,很流利,但是到了比赛那一天,站在台上看到到台下那么多陌生的面孔,我的心怦怦直跳,感觉到自己心里仿佛被个无形的大石压住,嘴巴不停的颤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内容都记不住了,最后只能放弃比赛,我很讨厌自己的胆小怕事,如果不是自己胆小,也许我的才能就能发挥出来了。

时间匆匆,转眼间就到了童年时期,我慢慢的变得懂事勇敢有担当。在家里面我是个听话乖巧的儿子,经常爸妈帮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虽然有时候会耍点小脾气,但很快就会平静下来。记得有一次,我迷上了玩电脑,而忘记了妈妈交代我的事情——打扫房间。妈妈从外面回来了,看到我沉迷于玩电脑而没有打扫房间,就骂了我一顿,我那倔脾气就来了,和妈妈顶撞了几句,就闷闷不乐的去睡大觉,但过后不久,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妈妈道了歉,并打扫了房间。进入六年级后,我在学校也是一个很听话的学生,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胆量,我参加了学校的鼓乐队,并成为了中队委和学校的小广播员,为学校干了不少的事情,虽然付出了很多,但是我不后悔,通过这些我提高了自己的胆量和能力,真正成为了一个勇敢的男子汉。

这就是我,一个勇敢、聪明的男子汉。

自传 第21篇

我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没多大本事,平时喜欢开点玩笑,大家都说我这是幽默。幽不幽默我不知道,除了一米七六的个头之外并无其它过人之处。但这并不妨碍我良好的人缘关系,想当年我的人气与人缘简直非常火暴,一点都不逊色于明星,尤其是女人缘。当年好多女人一见到我就争着想亲我抱我。你们还别不信,母亲说我之所以这么受欢迎主要是长有两个“下巴”,还有我手和脚的关节处都长了摺子,跟一节节莲藕似的。这些人中上至风骚少妇下至无知少女甚至还有一些上年纪的.老太婆都对我不怀好意,也不问我愿不愿意上来就亲,直到我“哇”的大吼一声她们才稍微收敛点抱着我轻轻拍并轻声说:“乖!不哭哦”!

后来人缘渐渐少了点,再后来就没人缘了,人气也变成气人了。我“非常热情”的跟左邻右舍帮了点忙他们不但不感激还经常跟我父母告状,说我给他们帮了一些倒忙。看我人缘都到什么程度了,这些都不算什么,令我想不通的是竟然连鸡狗都不高兴见到我。但尽管这样我却一点也不介意,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它们。拿着棍子整天在后面追它们,一直追得它们飞的飞跳的跳。但追了好几年它们也没喜欢上我,唉!我想它们是不可能会喜欢我的了。于是我想我不能老把时间浪费在追它们上面。我得懂事了,得帮父母分担些责任了,比如帮他们读书呀什么的。尽管他们骗我说这是在帮我自己读书。可他们自己为什么不读,还骗我说将来考上大学了可以过上好的日子,还可以找个漂亮MM,哼!我才不稀罕呢,漂亮MM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没放在眼里。还没有跟伙伴们在地上玩弹珠好玩呢。直到很久以后才发现原来玩弹珠确实不如追漂亮MM那么好玩。当然这是后话。眼下我得先帮父母把书读好,几年下来后我发现原来读书还真的蛮好玩。尤其是给同桌和其它的女同学扔纸条,既新鲜又刺激。

可我的诚心却没得到多少女同学的回应,甚至有几次遭到白眼与抗议并举报给老师,但我热情依然不减。有一次正和同桌女同学埋头研究纸条内容,被老师揪着耳朵从坐位上请到讲台上跟同学们“分享”经验。跟我一起分享“经验”的还有和我同桌的那位女同学。到底是女生胆太小,一上去脸红得跟柿子似的。老低着头一声不吭的在那玩她的衣角,我真不明白这衣角有什么好玩的,最后玩着玩着还玩出了眼泪。我可不一样,我头抬得老高,撅着嘴鼓着腮帮一双眼斜看着窗外。一直坚持到下课铃响了也没肯跟同学们分享成功“经验”。

打那以后那女同学见我跟见了鬼似的,别说再跟我“研究”纸条了,连跟我说话都不敢了。我有这么可怕吗?真是!

考试了,有好多同学都领了奖状,评了“三好学生”。我也还不算差,我也被评了个“三坏学生”,其实也就一字之差,有什么关系呢。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回家被老爸给K了顿。隔壁的朱胖子考了个“鸭蛋”他父亲都没K他,我明明已经及格了还挨K。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顿K多重要,因为经过这顿K后我被扶正了,将“三坏学生”变成“三好学生”了。

后来又过了几年我懂事了,真的懂事了。我就想不通一些同学明明家里条件并不好却还要到上海北京这些大城市去读书,而且一读还得读四年。害得父母们到处借钱供他(她)们读书。真是一点都不孝。这些父母也真奇怪借钱供这些“不孝”子孙读书竟然还喜笑颜开。我可不能这样,我得孝顺,帮父母省钱。我就不去这么远的地方上学。而且干脆最后连书都不读了,多省点钱。可父母并不领情,一个劲失望的摇头……

后来就参加工作了,所谓的参加工作就是帮父母到田间地头干些杂活。那时还是农村户口还没转非呢,那活累不说简直跟读书没法相比。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锄头比笔重多了,但为时已晚。

晚上闲时也会和一帮像我一样读书不争气的哥们一道游荡在马路上,扯着嗓子对着马路上过往的姑娘们大声唱着“我曾经问过不休,你何时跟我走”的伤感情歌。希望姑娘们能感动得回报个温柔的笑容,这个时候姑娘们通常会送我们一句非常温柔的话:“神经病”,然后再免费赠送一个白眼。但我们就像是一群处在青春期的公牛,依然扯着公牛般的嗓子唱得昏天黑地……。

直到不久后的一天,一个可爱的姑娘走进了我的视野。我才知道原来灵魂是怎么出窍的。但偏偏这个时候却没了在马路上扯着公牛般嗓子喊唱的胆量了,不敢对着姑娘表白,一直到姑娘去了广州才捶胸顿足的后悔没跟姑娘表白。当时我想如果再有机会我一定不会再让自己捶胸顿足了。这个机会直到几年后才出现,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武汉打拼。事业受了点挫折刚回到家乡。当我再次遇见她的时候我想我是再当一次狗熊呢还是当一回英雄。整整想了几天我终于决定做英雄了。

面对我迟来的表白,姑娘当时好像似乎没有思想准备。好朋友突然要转换成女朋友这个角色对她来说似乎有点仓促。但对我来说却是十分漫长了。最后终于在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政策攻心”下姑娘缴械投降了。

初入爱河的我才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让人心动神怡的河,我想即使淹死在这样的河里我也愿意,好温暖,好温馨,好惬意呵……

可好景不长,梦还没醒的我还真差点在这条河里淹死了。女友再次到广州去说要我跟她一起去由于我当时身份证丢了还是什么原因结果没去成,就这样姑娘再次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了。而且消失得那么干脆,再次得到消息的时候她已经是别人的新娘了……

还好,命大的我终于没被淹死,但淹得半死不活了。我不得不面对现实。原来这河看似很美,但不小心它一样会要人命。这之后我不大相信爱情这东西了,爱情这东西可能是属于有钱人跟无聊人的玩意。我资本太少,玩不起。

马路上公牛般的声音依然唱得昏天黑地,只是其中少了我的声音。我觉得我应该静下心里修行,于是跟象棋结下了不解之缘。整天杀得昏天黑地的我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上面杀出个老婆来的,跟我整天调兵遣将的棋友的老婆突然有天跟我说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当时下得正酣的我低着头“嗯”了一下,没想到第二天她真的把她的同事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带来了。

从此我的命运开始发生了变化,如果当初知道会发生后面的这个变化,打死我也不会去下棋了。唉!造化弄人啦。你们看,本来婚前我只洗一个人的衣服,有时候还母亲帮我洗。饭也是母亲做好。虽没什么山珍海味倒也过得自在。可婚后再看,我不但要自己洗衣服,还得多洗一个人的衣服。碗也是,以前本来饭吃过后碗一推就自由了。可现在不但洗衣服还得洗碗,更令我受不了的是没过多久竟然突然莫明其妙的多出了一个人来。这个人可不更不得了啦!不但一天到晚要我洗万国旗还跟我吹胡子瞪眼,稍不如意就大吵大闹。

后来这个家伙竟然管我叫爸,我战战兢兢的应着。唉!我那是他爸呀,看着满屋子被他扔得乱七八糟的玩具我真想叫他“爸”。

不过现在我不想叫他“爸”了,从我的剃须刀被他拆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我想管他叫“祖宗”。

写到这我都不想再往下写了,因为我与这个“祖宗”之间的故事才刚刚开始。我的自传就暂且写到这吧,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呵呵……

自传 第22篇

时光如梭,恍惚之间,来到世间已有14年之久。镜中的我已褪去稚气,初现成熟,可相貌仍旧平平,本来就小的眼睛,还被早已凌驾于鼻梁之上的眼镜遮了个严实。今年,额上还冒出了零零星星的痘。令我自豪的`也只有吃不胖的身材了,不过也是拜不定时骚扰的肠胃炎所赐,也算因祸得福吧。

我的性格是多变的。心情愉悦平静时,举止温柔大方,但更多时候,我是一个活泼的有些傻的人。知识面很广,却都偏门,所以派不上什么用场,学也只是图个乐子。爱好也很杂很多。读书偏爱推理和一些纪实的小说。有些脸盲,感觉明星都长一个样,自然不会追星,但却独钟动漫文化,偶尔也玩游戏。学着小提琴,虽然学艺不精,也喜欢拉琴时的美好。最喜欢的还是做些手工,倒是意外的有些天赋。羊毛毡的公仔戳过两三个,橡皮章刻了不少,模型大大小小的也堆了很多。专注于一件事令我享受。

成绩相对稳定,却始终离优秀差着一截,次次被一考场拍在门外。课上时常走神儿,也会犯困,已经开始纠正。而作为一个女生,我的理科总是完全碾压文综,原因也简单:平时不背,临时想抱佛脚佛都嫌弃。虽然我所向往的也是不需要死记硬背的学习生活,信仰的是兴趣及真理,可显然不够现实。我也该将任性的性格有所收敛,才能取得更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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