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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3篇

时间:2023-01-05 17:4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3篇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但在行政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3篇,供大家参考。

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3篇

篇一: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但在行政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如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低下执法人员程序执法观念淡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弱化等本文从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现状入手归纳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善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的措施

  关于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要】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但在行政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如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低下、执法人员程序执法观念淡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弱化等,本文从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及现状入手,归纳、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善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公安;行政执法;问题;现状;措施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所采取的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行政执法情况的好坏,决定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近年来,公安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程序化执法工作也不断推进,监督也工作不断加大,但在公安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此对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做简要的分析、研究。一、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公安部门队伍执法理念有待更新思想决定着人的行为,思想认识不正确必将导致行为的错误。公安部门通过行政执法,管理群众,保护其合法权益,涉及面广量大,所以先进的执法理念对于公安执法是必须和必要的。实践中,部分民警不能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轻教重罚,削弱法治教育的目的;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民众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不能摆正自身位置,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等。(二)公安部门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公安部门队伍依法行政观念薄弱,一切行动以领导意识为主,全权不考虑法律规定;一些民警缺乏责任意识,怕出事,就案办案,大局意识差,不能以全局的高度来处理执法问题;无证据意识,决断、处罚考主观臆断,对收集证据有畏难情绪等。这些都表明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低下。(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些公安民警在行政执法活动依靠自身的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某些公安执法部门为追求微小的局部利益,滥用职权,违法创收,不惜违反法律,甚至触及刑法。例如2012年8月份发生在西安的“警察勾结妓女狡诈嫖客”事件轰动全国。身为公安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为了蝇头小利不惜以权谋私。本为管理社会秩序的公安民警,却连自己都管理不好,只有杜绝行政执法趋利化,公安行政执人员才能更公平、公正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四)不依照程序执法公安行政执法程序受重视不够,“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种执法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公安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时,没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令或是做出了违背法律规定的判罚;行政执法时,违背了法律规定方式的具体要求;行政执法使,违背了法律规定的步骤;做出的执法行为时,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五)无执法资格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一些公安部门违规雇佣一些未获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这些人员相对于正式公安职员没有稳定的收入、福利、津贴等,致使这部分民警在行政执法中滥收滥罚,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完全无视公安执法人员的法律规范,甚至出现违法现象。(六)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弱化存在主要问题的内部监督,其监督机制不科学,责任机制不统一,导致执法

  活动中内部监督乏力,尤其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弱化,权威性下降,执法过错后对责任追究不到位,这些都导致了监督制约机制形如虚设,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二、对公安执法问题的解决措施(一)坚持终身培训理念,提高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伴随着国家和人民对行政法治化的强烈要求,依法行政水平也在不断被要求提升,除了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外,法律知识以及法律运用技能也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和培训是执法人员汲取法律知识和提升法律运用能力的主要途径,公安执法人员只有拥有丰富的专业、管理、法律知识及其运用技能,才能准确、合法地行使执法权力。所以,公安部门必须重视对公安行政人员的培训,坚持做到终身培训。(二)加强公安行政执法程序化

  对于行政执法,除了要求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得当外,程序合法对于行政执法也是很总要的。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没有规范的程序作为准绳,执法者对事故的判罚主观随意性将导致执法相对人的权利得不到保证。强化公安行政执法程序在很大程度能有效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保证了公安执法的公平、公正性。

  为了避免程序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公安部门应采取措施,例如法制部门统一把关、案件质量评分等,把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与其行政执法情况挂钩,加大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监督,对于不按照法律程序执法的人员,进行严厉处分,使公安行政执法真正符合规范化要求。(三)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有效监督体制

  法制、督察、纪检、信访等部门应紧密团结,将各部门分散的力量汇聚起来,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切实改变执法监督力量分散的状况。法制部门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审核要细致认真,指导和规范办案部门办案。实行法制监督,将执法监督范围扩展到最基层的执法单位;实现在网上进行办案、监控、问题研判和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重要依据;改善考评机制,加强考评的随机性和个案考评,尤其要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进行测试和密切观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杜绝再次发生。(四)逐渐放开媒体舆论

  公开的、透明的信息传播,不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同时对公安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进行监督和保证。只有放开媒体舆论,接受大众的监督、批评,才能使得公安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三、结语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相信随着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安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公安行政执法能合法地、高效地、和谐地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大众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1]陆家逊.公安部门办案程序规范[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3.[2]刘绍武.公安部门执法办案实用指南[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9.[3]周玉艳.新疆加强派出所建设的思路[J].派出所工作,2008(4):10-11.[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篇二: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多年公安执法实践来看,我市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局部来讲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一是受理立案不规范。受工作考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行政案件该受理不受理,刑事案件该立案不立案,不破不立、破了也不立的情况大量存在。二是调查取证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是影响办案质量的最主要原因。从历年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抽评情况来看,多数不规范的案件中均能反映出民警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的思想,办案民警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调取的证据不调取。在市局对2010年上半年全部27起命案卷宗考评中,最高分97分,最低分60分,80分以下的10起,占总数37%,主要原因是现场证据收集、提取、固定、保管不规范,应当查证的事实、情节没有查证或查清,应当提取、扣押、送检物证、痕迹而没有提取、扣押、送检。同时,取证不规范问题也反映在行政案件中,2009年至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起,撤销8起,全部是因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是量裁处理不规范。从近年来行政案件集中抽评情况来看,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在行政执法中相当普遍,在量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多数公安机关未考虑同类案件处理的平衡性,处罚的随意性很大,在同一地区、同类案件中,难以找出一个量裁的基准,导致处罚结果与违法的情节、后果严重不相符。执法结果不公正既是群众反映最大的问题,也是影响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的最主要原因。一些派出所为完成指标,把本应由派出所裁决的案件上升为公安局裁决的案件,人为提高处罚标准,造成执法不公,侵害被处罚人的权益。四是服务管理不规范。从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窗口单位“四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办事程序烦琐、办事时间拖沓,群众对“事难办”的反映仍然很大。据林州市公安局调查,在办理“二代证”过程中,一些急于外出务工的群众为尽快办理身份证,步行数十里山路赶到派出所排队等候,可照完相、填完表后,拿到身份证往往还要等上几个月。第二是监督检查不规范,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在治安巡查、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存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执法扰民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从调研情况来看,上述“四个不规范”在各级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需要着力整改和规范的重点。二、公安机关执法中问题的原因分析经过多年教育培训、整改规范,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观念有了很大改变,执法素质有了很大改善,执法形象有了很大改观,但当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还存在的诸多不规范,充分说明教育培训、整改规范还不够到位。从对部分县区和局机关各警种的情况分析来看,尽管不同地区、不同个体产生执法问题的原因各异,但总体上可以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加以剖析。内在原因。主要是执法者个体的原因,即“人”的问题,主要是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观念、素质和责任心问题。一是执法观念不强。“二十公”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执法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但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说明,在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中,“执法为民”思想还未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还仅仅停留在口号上、纸面上,未真正见诸行动、付之实践。在调研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认为,多数执法部门和民警执法办案只是为了完成工作考评,完成工作任务,自身利益考虑较多,群众感受考虑得少。二是执法能力不强。一些公安民警主动学习不够、接受培训不够,该掌握的法律知识未掌握,该具备的执法意识不具备,凭习惯办事、凭情绪办案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会办案、不会取证,不会做群众工作,较低的执法能力与较高的执法要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从近年来的案件抽评情况来看,一些民警连最简单的笔录都不会作,该问的不问,该记的不记,错漏百

  出。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和法制部门普遍认为,取证不规范的主要原因还是责任心问题,很多调查取证工作不是不会做,而是不愿做细,不愿做深,不愿做好,导致事后难以弥补,在当事人翻供后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撑而只能不予处罚或者撤案处理。敬业精神不强是影响执法质量的重要因素。

  外部原因。当前执法活动确实受到外部环境干扰,比如指派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舆论导向一边倒等,但这些因素不是主要原因,关键还是制度因素。一是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语言、执法动作、执法程序不统一,尤其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行政案件量裁标准不统一,是执法随意性大的重要原因。由于“规定动作”、“刚性动作”不到位,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搞“自选动作”、“弹性动作”,既给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空间,也给追究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带来了难度。二是执法制度不完善。随着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随着执法环境和执法要求的变化,一些执法管理制度、执法监督制度已明显滞后,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造成执法流程不严密,执法监督不到位。三是执法责任不落实。早在2003年,省厅即出台了《河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随后市局也出台了《安阳市公安局执法责任制规定》,但这两个规定在多数地方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一些公安机关和部门对民警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法责任没落到实处,板子举得高落得轻,执法过错没有得到真正追究,违法行为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一些民警头脑里没有一个“怕”字。

  三、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路针对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既要“治本”,更要“治标”,既要“综合施策,对症下药”,更要“用重药、动真格”。对一些屡治屡犯、屡改屡犯的执法问题,必须重拳出击,该问责的严格问责,该处理的严肃处理,使民警不敢再犯,力争用一年的时间,首先解决好“治标”问题,在此基础上,争取用二至三年的时间,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使民警不能再犯,解决好“治本”问题。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要做到五个明确:(一)要明确站位。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明确站位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一定要找准站位,不能就规范谈规范,就规范抓规范,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当前经济社会的大背景之下,在抓巩固、促深化,继续解决好执法的合法性,促进执法标准化、程序化的基础上,要把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执法的合理性上,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执法活动之中,体现在每一个执法结果之中,融法、理、情于一体,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二)要明确思路。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既不能一蹴而就,也难以一劳永逸,既要立足当前,也要着眼长远,既要考虑短期效应,也要坚持长期作战。(三)要明确目标。结合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现状,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总体上要解决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能力不适应、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管理不到位、执法责任不落实五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基本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效果良好”的总目标。(四)要明确重点。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重点地区。要把长期存在执法问题的地区作为重点,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促使这些地区的执法工作逐步进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二是重点警种。在规范全警执法行为的同时,要把重点放在治安、户政、巡警、刑侦、出入境、交警、消防和派出所等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与群众人身财产直接关联的警种上,规范公共服务、巡逻盘查、现场处置、当场处罚等行为。三是重点对象。分领导和民警两个层次分别进行规范。在领导层面,重点是承担组织指挥、签字审批的基层科所队领导;在民警层

  

篇三: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

  决对策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光山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胡建国

  基层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最前沿阵地,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直接实施者和执行者,他们业务素质高低、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声誉,也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近儿年,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以规范,民警业务素质,执法水平虽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笔者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浅谈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当前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警不接,有案不处的现象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单位受利益的驱动,对一些卖淫嫖娼、赌博案件抓获后,怕“麻烦”,主要一是怕上级法制部门抽卷检查和监督,对这两类案件不裁决,收取较大罚款和一定数额“保证金“;二是对这两类案件做出较大罚款并处拘留,受“人情网”制约,对两类案件往往是收取较大罚款和一定数额的所谓“保证金”后对已裁决的拘留不执行,导致部分受处罚人和群众投诉告状。

  二、乱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寻衅滋事、雇凶商人、雇人讨债等案件,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往往抵不住“说情网”的干扰或受单位办案经费不足的困惑,对上述案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描施,采取这些强制措施后乂不及时按照法核意见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呈报劳动教养,群众对此类案件反映强烈,受害者也是意见纷纷。

  三、保而不侦、保而不审现象仍十分普遍。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人、财两保现象。些基层单位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办理之后,就认为此案办理完毕,高枕无忧了,办案人员将案卷放在抽屉里睡大觉,收取一定数额保证金后就万事大吉,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去继续侦查,致使一些案件流失,影响了整体打击效能,也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随意剥夺嫌疑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一些办案民警没有树立程序意识,对应当告知嫌疑人或当事人的一些权利义务未及时进行告知。表现尤为突出的是鉴定结论的告知和对案件处理有知情权等诸多问题,结果导致案件当事人或嫌疑人家属到处上访告状,或山于程序不合法导致案件被撤销或变更,给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大被动。

  五、调查取证不仔细,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一些基层单位民警在案件调查时不及时、不仔细,案件证据未及时收取、固定,致使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引起受害者到处上访告状,牵涉公安机关大量人力、物力。主要表现在:接处警不及时,错过案件最佳处理时间;二、证据收取、固定不及时,表现尤为突出的是一些伤害案件,在到达现场时没有在第一时间收取作案工具和记录当事人、证人姓名、联系方式,致使在一定时间后再去调查取证也时过境迁,或由于证人与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提供与原来事实不相符合的证言或干脆不愿作证,给以后案件处理带来相当大的工作被动。

  六、违反办案程序现象突出。一些办案民警山于工作不认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不注重“程序”中细节问题,如询问为1人询问、裁决在前,告知拟处罚事实、证据在后,裁决书未在法律期限内送达被处罚人或受害人,还有一些基层单位有让非执法主体参与办案之嫌,从抽查考评案卷上明显看出记录人的字迹和办案民警签名字迹明显不是同一人,这些程序上的小细节、小问题有可能导致案件被上级部门和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引起受害人不满,到处上访告状。

  七、处罚执行不到位。一些基层单位由于受“利益”或“人情”的困扰,怕“得罪人”,致使一些行政罚款未执行到位,更有一些单位将已裁决拘留违法行为人不执行拘留,收取罚款和一定数额担保金,主要表现在卖淫嫖娼、赌博两类案件上,群众对此意见纷纷,纷纷向法制、纪检、督察部门投诉。

  八、法制部门监督指导不力。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法律监督制度不健全,使一些基层法制部门法律监督职能大打折扣,没有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力,尤其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执行情况,有案不决等案件没有监督到位,致使部分基层单位一些案件流失。抽卷考评整改落实不到位,常见执法问题屡查屡犯,影响了执法质量,也大大降低了公安机关打击效能。

  二、儿点解决对策和建议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三项建设”重点工作之一,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单位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工作,下大力气,加大民警业务素质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办案质量,进而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满意度。要想解决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笔者认为:

  一、必须加大法律指导监督力度。法制、纪检、督察部门要互相配合,定期与不定期对接处警、立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督导,对那些有案不决、有案不立、有案不裁、裁决不执行、群众投诉的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敢于碰硬、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同时,法制部门要定期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定期清理审核,对符合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呈报劳动教养案件,要及时下发《执法建议书》进行跟踪个案督导,对《执法建议书》和抽卷考评中下发《限期整改执法问题通知》执行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执法监督委员会进行汇报,对执行落实不到位单位和办案民警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执法监督委员会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通报。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各级基层公安机关要利用以会代训、参加庭审、法律知识考试、定期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培训,到法制部门跟踪学习实践的方式加大对办案民警执法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法律业务水平,从而达到提升办案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的丨I的,培训要有实战性、要结合本地执法实际,与公安部《执法细则》结合起来,要让民警懂得如何做好接处警、立案、调查取证、处理、送达、出庭应诉等工作,做到既重实体乂重程序,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要经得起各级部门检查。

  

篇四: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办案质量,对刑事案件保持严打的同时,始终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放在首要的位置,在打击能力提高的同时,执法质量亦如芝麻开花节节提高。但是当前在刑事执法办案环节尚存在不少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形成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存在的问题1、接处警不作为:一是不及时处警,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案后处警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而有的处警人员常常是不慌不忙,有的甚至在报警人再打电话催促才出动现场;二是不及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调查访问是刑侦破案工作的起点,是公安机关发动群众、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但有的民警在处警时只是简单地做了一份事主的报案笔录后就坐等现场勘查人员勘查现场结束,不去查访其他目击证人,致使事后找不到目击证人,给工作造成被动;三是携带装备不全,不是缺了录音笔就是忘带照相机,或者是电池没电,给取证及固定证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不如实立案:立案是侦查的开始,是采取侦查措施、开展侦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但日常工作中常发现不及时立案、不如实立案、不破不立的现象存在。3、不按法定程序办案:一是违规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不在专门的审讯场所讯问;二是违规扣押、辨认,有的不办理呈批手续,未经负责人同意或批准就进行扣押、辨认,事后在补办手续;三是拘

  留、逮捕后讯问简单,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此时进行讯问形成全面透彻的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更有证明力和说服力。大多侦查员对此认识不清,往往对24小时内的讯问走走过场,简单地做一下笔录,有时就一张笔录纸的字;

  4、不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一是取证的目的不明确,有的侦查员在办案过程中取证工作抓不到点子上,在使用证据证明事实的方法和能力与办案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证据未形成锁链,有的侦查员收集证据后缺乏分析、整理,只是简单的罗列,证据间缺乏逻辑性,形不成证据锁链,证明力大打折扣。

  5、结案处理粗糙:一是法律文书制作粗糙,有的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有的涂改处不加盖校对章等;二是法律手续不够完善,如未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或制作不规范,起诉意见书词不达意等;三是涉案物品处理不当,有时在移送起诉后对涉案物品不及时移送或不完全移送等。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因案件多、警力少、办案经费短缺、考核不科学等,但是从主观上看有以下几个方面:1、执法理念不到位。少数民警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思想不牢固,表现在办案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先抓人后取证,只取有罪证据,不取无罪证据等,背离了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2、民警素质不到位。一些民警平日忙于事务,不注重业务学习,

  同时单位对培训抓得不够,主要靠传帮带,致使民警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侦查、取证、审讯等一知半解。

  3、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未能使案件倒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到实处,流于形式。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刑事执法办案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各职能部门采取了多种方法在解决之中,如开展新警培训、卷宗抽查评比、固定的政治、业务学习等,以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但笔者认为督察部门作为一支专门的监督办量,应当发挥自身的作用,积极开展随警督察、跟踪督察、明查暗访和倒查等多种督察手段、方法,确保刑事执法质量。一是加强对案发初期的督察。通过不定时的开展模拟报警、跟踪接警、事后回访受害人、打防控系统的抽查和通过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方法,及时发现查纠民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接处警不作为及推诿拖拉现象。二是对立案情况进行督察。主要是检查能否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地按法定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并如实立案。重点督察:(1)办案单位是否依法接受公民扭送、报案、控告或犯罪嫌疑人自首并及时进行初步审查和处理。(2)办案单位是否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手续,有无该立不立、不及时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况。工作

  中,特别要注意发现查纠越权管辖或推诿、不作为等问题。三是对刑事侦查环节开展督察。通过办公场所、审讯室检查结合

  视频监控的每日巡查,核查民警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文明执法,有无存在单独办案,协警员参与办案现象,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对象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在讯问过程中,有无存在动手动脚、刑讯逼供现象。同时不定期地通过查阅案卷的方法,检查勘验、搜查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扣押冻结财物是否超过范围时间,刑事强制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核查民警调查取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是对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及处理情况的督察。主要检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认定是否准确,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破销案手续是否符合要求,结案时有无报告。

  

  

篇五: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

  策

  Lastrevisionon21December2020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光山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胡建国

  基层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最前沿阵地,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直接实施者和执行者,他们业务素质高低、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声誉,也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近几年,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以规范,民警业务素质,执法水平虽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笔者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浅谈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当前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警不接,有案不处的现象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单位受利益的驱动,对一些卖淫嫖娼、赌博案件抓获后,怕“麻烦”,主要一是怕上级法制部门抽卷检查和监督,对这两类案件不裁决,收取较大罚款和一定数额“保证金“;二是对这两类案件做出较大罚款并处拘留,受“人情网”制约,对两类案件往往是收取较大罚款和一定数额的所谓“保证金”后对已裁决的拘留不执行,导致部分受处罚人和群众投诉告状。

  二、乱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寻衅滋事、雇凶商人、雇人讨债等案件,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往往抵不住“说情网”的干扰或受单位办案经费不足的困惑,对上述案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采取这些强制措施后又不及时按照法核意见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呈报劳动教养,群众对此类案件反映强烈,受害者也是意见纷纷。

  三、保而不侦、保而不审现象仍十分普遍。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人、财两保现象。一些基层单位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办理之后,就认为此案办理完毕,高枕无忧了,办案人员将案卷放在抽屉里睡大觉,收取一定数额保证金后就万事大吉,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去继续侦查,致使一些案件流失,影响了整体打击效能,也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随意剥夺嫌疑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一些办案民警没有树立程序意识,对应当告知嫌疑人或当事人的一些权利义务未及时进行告知。表现尤为突出的是鉴定结论的告知和对案件处理有知情权等诸多问题,结果导致案件当事人或嫌疑人家属到处上访告状,或由于程序不合法导致案件被撤销或变更,给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大被动。

  五、调查取证不仔细,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一些基层单位民警在案件调查时不及时、不仔细,案件证据未及时收取、固定,致使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引起受害者到处上访告状,牵涉公安机关大量人力、物力。主要表现在:一、接处警不及时,错过案件最佳处理时间;二、证据收取、固定不及时,表现尤为突出的是一些伤害案件,在到达现场时没有在第一时间收取作案工具和记录当事人、证人姓名、联系方式,致使在一定时间后再去调查取证也时过境迁,或由于证人与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提供与原来事实不相符合的证言或干脆不愿作证,给以后案件处理带来相当大的工作被动。

  六、违反办案程序现象突出。一些办案民警由于工作不认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不注重“程序”中细节问题,如询问为1人询问、裁决在前,告知拟处罚事实、证据在后,裁决书未在法律期限内送达被处罚人或受害人,还有一些基层单位有让非执法主体参与办案之嫌,从抽查考评案卷上明显看出记录人的字迹和办案民警签名字迹明显不是同一人,这些程序上的小细节、小问题有可能导致案件被上级部门和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引起受害人不满,到处上访告状。

  七、处罚执行不到位。一些基层单位由于受“利益”或“人情”的困扰,怕“得罪人”,致使一些行政罚款未执行到位,更有一些单位将已裁决拘留违法行为人不执行拘留,收取罚款和一定数额担保金,主要表现在卖淫嫖娼、赌博两类案件上,群众对此意见纷纷,纷纷向法制、纪检、督察部门投诉。

  八、法制部门监督指导不力。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法律监督制度不健全,使一些基层法制部门法律监督职能大打折扣,没有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力,尤其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执行情况,有案不决等案件没有监督到位,致使部分基层单位一些案件流失。抽卷考评整改落实不到位,常见执法问题屡查屡犯,影响了执法质量,也大大降低了公安机关打击效能。

  二、几点解决对策和建议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三项建设”重点工作之一,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单位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工作,下大力气,加大民警业务素质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办案质量,进而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满意度。要想解决基层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笔者认为:

  一、必须加大法律指导监督力度。法制、纪检、督察部门要互相配合,定期与不定期对接处警、立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督导,对那些有案不决、有案不立、有案不裁、裁决不执行、群众投诉的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敢于碰硬、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同时,法制部门要定期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定期清理审核,对符合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呈报劳动教养案件,要及时下发《执法建议书》进行跟踪个案督导,对《执法建议书》和抽卷考评中下发《限期整改执法问题通知》执行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执法监督委员会进行汇报,对执行落实不到位单位和办案民警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执法监督委员会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通报。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各级基层公安机关要利用以会代训、参加庭审、法律知识考试、定期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培训,到法制部门跟踪学习实践的方式加大对办案民警执法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法律业务水平,从而达到提升办案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的目的,培训要有实战性、要结合本地执法实际,与公安部《执法细则》结合起来,要让民警懂得如何做好接处警、立案、调查取证、处理、送达、出庭应诉等工作,做到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要经得起各级部门检查。

  三、加大卷宗考评力度,确保卷宗质量。法制部门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每月对各执法单位执法卷宗进行抽查考评,要按照统一下发的考评记分办法,客观公正对每一执法卷宗进行评判,从中发现个案存在的问题和共性问题,每月执法卷宗考评进行通报突出共性问题和个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个案存在突出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

  执法存在问题通知书》,责令执法单位限期整改,对连续成绩不理想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其落实执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量。

  四、加大执法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力度。法制、监管、指挥中心、宣传、信访、网监、治安、督察每月要集中分析当月单位存在和群众反映投诉执法问题,由法制部门形成执法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对存在执法问题要及时下发《纠正执法问题通知书》和《限期整改执法问题通知书》,督促执法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每月对综合研判分析出来的执法问题及时下发执法警示,提醒各执法单位严加注意规范。

  

  

篇六: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规范执法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今年5月以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由于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步调一致,行动及时,措施有力,专项整改活动一开始就步入正轨,整体进度发展比较平衡,尤其是在大接访第三阶段活动中,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真抓实干,方法得当,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将专项整改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交管局于9月2日在邕召开了全区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客观地通报了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认真地分析了当前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地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文起洁,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韦宁贤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一、通报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

  文起洁副厅长通报,自8月18日起,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进入第三阶段,即厅长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据不完全统计,短短十余天厅长共接访1000多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000多件。期间,

  文副厅长参加了4天半的接待工作,一共接待71位来访人。这71位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涉及全区14个市),时间跨度长(最早的是1950年)。通过接访,文副厅长感触良多,他说:“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高密度、连续数日直接与来访群众面对面地交谈,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感同身受群众的疾苦。接访中,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憾,思想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实践证明,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各级领导和民警通过面对面倾听群众的诉求,实现同群众‘零距离’的感情沟通,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边接访边整改,这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

  韦宁贤局长通报了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8月18日至8月24日,厅长接访受理涉及交通管理的信访案件共90起,办结60起,办结率达66.7%,停访息诉89起,息诉率达98.9%。这次厅长集中接访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信访疑难问题,拉近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进一步树立了公安机关亲民、爱民、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二、客观分析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缺乏证据意识。如现场勘查不细致,应该勘查、收集的痕迹物证不注意发现、收集,对

  目击者和旁证的寻找工作不及时开展,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书证、痕迹、物证没有及时进行,在提取痕迹物证时缺乏提取时间和地点、提取人、收集人、在场人、送检人等文字记录,致使当事人对所检验和鉴定的有关痕迹、物证产生怀疑,不能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认定工作提供有的证据。二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意识差。重实体,轻程序,违反程序办案。如超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扣留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对需要告知和通报的没有按规定进行告知和通报,对需要追究当事人行政、刑事责任的没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制作不认真、不规范。

  如现场照相中,方位照相、概览照相少或者没有,中心照相没有反映重点的痕迹物证,细目照相没有放比例尺,有的现场照片没有说明或说明错误,甚至现场照片保管不善以致丢失;现场图绘制不规范,图形符号使用不准确,现场没有定位以致无法恢复现场;现场勘查笔录书写过于简单,表述不清,不能和现场图、现场照片相互印证;案卷文书出现笔误,甚至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出现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以及引用法律名称、法律条文书写错误等,致使群众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产生质疑。四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费用和赔偿保障难。这是此次信访中反映最突出的一个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出台,第三者强制险定额保险,当事人无赔偿能力,造成救助、赔偿费用无法落实;医疗机构救援体系尚不健全,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不到位,一些事故受

  伤人员因抢救费用没有落实而得不到及时救治,重伤人员因救助费用无法落实而导致死亡的人数增多。特别是一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于破案率低,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赔偿无法解决等。

  (二)车辆及驾驶人管理问题方面。一是把关不严。如个别车管所不严格审核法定证明、凭证,不认真核查进口车、国产车相关参数以及比对盗抢车信息,导致盗抢、走私非法拼装、报废等车辆得以入户上牌。二是人为设置障碍。一些地方车管所指定驾驶人体检医院,对其他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受理或者设置各种障碍。三是办事推诿。有的在档案转入、转出过程中,互相扯皮;有的车管民警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由于内部原因,导致群众办事多次往返。以上问题,貌似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实质上是执法为民观念、法律观念和宗旨意识淡薄的具体体现,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工作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具体体现。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个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侵蚀了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机体,危害了交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明确整改措施

  (一)坚持“六个狠抓”,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一是狠抓执法为民教育。要教育广大交通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态度,改进执法方式,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

  标准,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二是狠抓疑难问题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信访疑难问题进行攻坚,会后要在交警系统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追逃大会战,落实足额追逃办案经费,建立破案追逃的激励和奖励制度,力争破获一批交通肇事逃逸积案。三是狠抓业务培训。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信访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和全员轮训,组织民警重点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民警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四是狠抓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规范、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规范以及队伍教育管理规范等制度,从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监督办法、考核评价,包括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所有工作制度必须于10月上旬出台。五是狠抓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全区交警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十七项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本局车管部门制定的十八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凡是对群众有利的事,方便群众的事,都要主动去做;凡是群众不满意的事,程序过于复杂、需要多次往返才能办结的事,都要坚决整改。六是狠抓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警务公开,所有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都要公开办事流程、办事规定、工作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定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争取工作的主动权。要加大执法过错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执法过错以及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耍的责任人,对买卖驾驶证、“私了”交通违法、与“九

  

篇七: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作了综合评价在此忠心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代表们对我所近几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大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热情也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所专门召开所务会剖析自身不足制订工作对策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年度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此我所深入实

  

  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

  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

  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

  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

  

  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

  二是建立警务区工作实绩通报制。为加强对警务室队员的工作监督提高管理效能所内每月将警务室的工作实绩通报至相关村、厂征求村、厂对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警务室队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针对意见制定相应工作对策。

  三是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制度所内将侦防队员分为四个分队警务区占其中两个为激发队员工作热情所内在提供打击处理对象、办理暂住证等诸方面都落实了明确的指标出台了一系列奖惩机制激励警务区之间、各分队之间开展健康有序的竞争推动工作开展。

  

篇八: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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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导读:本文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派出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作了综合评价,在此忠心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代表们对我所近几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大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热情,也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所专门召开所务会,剖析自身不足,制订工作对策,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年度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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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我所深入实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第一层次(高危人员)、第二层次(关注人员)、第三层次(一般人员),将出租房屋划分为重点户、视线户、一般户,在日常管理中有重点的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效能。(二)严厉打击偷盗现象方面一是充实专职人防力量。我所认真开展对各村、厂三护队的工作指导,积极争取镇、村、厂三方支持,想方设法充实、优化专职巡防队力量,在现有20余名巡防队员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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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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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二是建立警务区工作实绩通报制。为加强对警务室队员的工作监督,提高管理效能,所内每月将警务室的工作实绩通报至相关村、厂,征求村、厂对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警务室队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针对意见制定相应工作对策。三是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制度,所内将侦防队员分为四个分队,警务区占其中两个,为激发队员工作热情,所内在提供打击处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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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市局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小组2022年12月下旬对各分局、大队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检查,我大队的检查结果受到法制科好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通过对案件的自查及这次检查小组指出的一些问题,发现自身存在许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此大队成立了以**副大队长为组长的整改小组,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催促各中队进行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各中队对查处的案件不及时立案,有的隔了几个月或者一年多才立案。有的中队是房子拆完了,案件还没有整理完。下发通知后没有及时放到案件中。

  整改措施:从2022年起对各中队查处的案件,立案时间不超过1个月,将所有立案的案件找领导签字后,交给法制员向下走程序,案件由法制员保管。

  3、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调查笔录》不注意查验和记载在场人员的身份、职务与违建当事人的关系;收集证据种类相对单一,偏重采用调查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不够全面,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直接证据的收集。现场检查记录当事人拒签时,没有在当事人意见栏里说明拒签原因,拒签时没有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意见栏执法人员不签名。

  整改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配备摄影、录音设备及时搜集证据,注意和镇政府、村委会的沟通,及时了解工程征地的推进情况,重点工程内的违法建筑撤除要有镇政府的签字确认。当事人拒收的最好有两名见证人签名。

  4、现场检查记录执法人员执法证号填写不完整。

  整改措施:各中队把2022年案卷中的执法证号补充完整,在今后的工作中把案卷的执法证号填写完整。

  5、通知书对违建的表述不够清楚详细,违法的法律依据书写不完整整改措施:表述一栋建筑,最根本的要写明该建筑的占地面积,层数〔层数一定要在四个方向看清楚,到底是整层还是半层〕,建筑面积,结构;为了方便区分,可以详细到外墙颜色、是否装修、入住情况等具体的细节。违法的法律依据有一些中队是只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请加上《**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6、通知书的送达回证有的是复印件,送达时当事人拒签没有相对应的照片,无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收贴在墙上的照片要有远、近景,远景要看到全景。代收人签收的要在备注栏里标注上和受送达人的关系。

  整改措施:送达回证问题是我大队比拟薄弱的方面,送达回证的固定局部可以复印、打印,但是送达人员签名及备注栏不能打印。代收的一定要备注与受送达人的关系。送达回证照片必须反映送达情况的全貌。当事人拒签要照片佐证。

  7、局部案卷中责令撤除公告无网上公告的照片。

  整改措施:下发责令撤除催告、公告时及时将公告内容发给叶敬,法制员打印后,中队要及时把网上公告照片放到案件里。

  8、工程内立案的案件,最好在案件中附上案件说明,由村委会或镇干部作为见证人签字。

  整改措施:工程内立案的案件,每个案件里附上案件说明,另外有征地赔偿的附上征地赔偿名单,由征地人员签名确认。

  9、局部污染路面的案件中现场检查记录及询问笔录中没有对污染路面面积大小的描述。

  整改措施:今后工作中对污染路面的要发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并作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要描述清楚,具体,明确写出污染路面面积,污染路面面积将作为处分额度的一个衡量标准。

  10、现场图过于简单,无明显参照物,备注不清晰。

  整改措施:现场图的绘制要标注南北方向,明显参照物,备注要清楚,阴影局部是什么,现状,空白局部是什么。有和其他建筑区分的明显标志。

  11、局部案件当事人后来送交材料后案件没有补上当事人姓名。

  整改措施:当事人送交材料后及时归档,并补充完整案件。

  12、违法建筑案件千篇一律,都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由于镇大局部村庄已经进行土地确权,在查处已确权的村庄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集体土地房屋权证,有集体土地房屋权证的要在案件中进行备注说明。

  13、对于已经撤除结案的案件要移交市局,现在我大队的案件堆放比拟混乱,各年度各村混合在一起,各中队有时间把2022年-2022年的案件按照年度,村名分开放置,以利于查找。

  我大队要以此次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用文明执法理念指导大队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标准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队的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为促进辖区镇容镇貌做出自己的奉献。

  

  

篇十: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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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作了综合评价,在此忠心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代表们对我所近几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大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热情,也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所专门召开所务会,剖析自身不足,制订工作对策,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年度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此我所深入实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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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论文百事通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

  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

  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第一层次(高危人员)、第二层次(关注人员)、第三层次(一般人员),将出租房屋划分为重点户、视线户、一般户,在日常管理中有重点的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严厉打击偷盗现象方面一是充实专职人防力量。我所认真开展对各村、厂三护队的工作指导,积极争取镇、村、厂三方支持,想方设法充实、优化专职巡防队力量,在现有20余名巡防队员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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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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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

  (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无懈可击。二是建立警务区工作实绩通报制。为加强对警务室队员的工作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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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提高管理效能,所内每月将警务室的工作实绩通报至相关村、厂,征求村、厂对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警务室队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针对意见制定相应工作对策。

  三是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制度,所内将侦防队员分为四个分队,警务区占其中两个,为激发队员工作热情,所内在提供打击处理对象、办理暂住证等诸方面都落实了明确的指标,出台了一系列奖惩机制,激励警务区之间、各分队之间开展健康有序的竞争,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总结推广警务区管理经验。为推进警务区建设,所内在虚心学习其他地区警务室

  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一: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回顾本学期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团队和学生会的作用减轻教师的压力回顾本学期中队工作在校领导正确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清醒的认识到中工作的不足如中队教育理论的研究中队工作的针对性班级的执行力方面都存在的不足在工作中没有充分的发挥中队的作用这些工作都停留在表面没有更好的深入最底层让我们老师放手让中队干部来帮助老师管理学生这样是不是合理些在实际工作中学生管理学生过程中肯定观察和了解的比老师细致一些细微处和老师看不到的深处都能了解到只有及时反馈到老师那对于经常犯错误的学生的名字和事情反映到班主任手中及时提醒犯错误的同学让学生有压力不敢再犯错误

  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的问题。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

  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受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

  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有的地方片面规定罚款指标,执法办案要看是否有“油水”可捞。因而常常以罚代拘,在群众中造成犯了罪、违了法都可以赎买的错觉,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忽视了处罚的效益,群众对一些案件处理不公意见较大,反映强烈。有的办案单位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往往先责令当事人交款或扣押当事人财物,当事人如交纳了,就将暂扣款用作罚款处理;如不交纳或交不出,就予以治安拘留处罚,以致对有些违法事实、责任相当的案件,出现罚款或拘留两种不同的处罚。有的甚至当事人不交暂扣款,就又罚款、又拘留,特别是在办理卖淫嫖娼案件中,办案人员抓住当事人不愿张扬的心理,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劳动教养的现象尤为突出。据调查,个别单位办理的卖淫嫖娼案件,有不少是应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的,还有部分行为人触犯了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有的单位往往是一罚了事。还有的地方用罚没款项发工资,造成了执法的不严肃性,影响了公正执法。(二)部分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基本素质较差,特权思想严重,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在执法中随意性大,不严格执法,主要表现为:越权处罚。一些办案单位越权办案,办案过程中缺少报批手续,该报批的不报批。有的派出所擅自处50元以上甚至几千元的罚款,既不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又不依法出具有关文书,只开一张白条,有的还多收少开;还有的不按法定的处罚幅度量罚,如对应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有的却处以400元罚款,对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擅自提高罚款数额。办案显失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有些办案单位或民警办人情案、关系案,对于二人以上的共同违法案件,有的“顶格”处罚,有的则按最低限处罚,造成情节轻重与处罚力度不相当。有些案件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执法人员随意罚款,张口说罚多少就是多少。对案件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随意定案。特别是比较复杂的案件,明显还有同案犯及其它违法行为,而不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该进行鉴定的证据不送请鉴定,有些案件不作全面取证调查,仅凭当事人的口供定案,致使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打击处理。滥用强制性手段。一是留置超范围,留置后不按规定通知家属。如对经济案件、

  伤害案件、肇事案件、赌博、卖淫嫖娼案件等明显不符合留置条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适用留置,或在刑事、行政立案后仍延长留置。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留置后,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家属。二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随意性较大。对刑拘延长30日的对象超出刑诉法第69条规定的三种对象范围,犯罪嫌疑人刑拘后,基本上都延长至30日;有的刑拘期满后,没有继续侦查必要的,也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且保而不审,监而不审;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不落实,情况没有及时掌握,如某县局一取保候审对象,起诉到检察院时,才发现已死亡;刑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转处率不高,特别是监视居住直接释放率高。三是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暂扣、证据登记保存以及发还财物未按规定审批,有的甚至还在打“白条”;收取预交款超范围;有的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连同车上货物一同暂扣,久拖不予发还等。利用处罚权送人情,不依法办案。一些办案单位在处理赌博、卖淫嫖娼时,对卖淫女、嫖客实施罚款、拘留、劳教,而对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的老板大多处以较低数额罚款或根本不予处理。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的十四项职责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但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没有很好履行这些法定职责,主要表现为:一是对群众报警不出警或不及时出警处置,案件该立不立、该查不查。二是对公民要求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拒绝履行。三是对公民申领许可证、执照,该办不办、故意刁难或无故拖延等。如在办理伤害案件中,一些基层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往往不管案情大小,先叫治保会或协警队去处理。有的派出所即使受理了,也不及时立案,认真调查取证,因而造成案件久拖不决,无法处理。有的则违反规定,将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轻伤以上案件也作调解处理,有的轻伤害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派出所不肯移交有关案件材料,致使加害人逃避制裁、处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各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为了自身和局部利益,互相推诿本应管辖的案件,特别是在退赃和处理涉及本地区经济利益的案件时,非但不予配合,反而多方阻挠,有的还搞幕后交易,退赃即放人;还有的对异地公安机关到本地办案协查不闻不问,索要好处费或不按管辖分工乱办案等等。

  (三)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较为普遍,办案中不按法定程序办理或程序违法现象比较突出。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一是执法主体不合法。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单独上路检查扣证罚款;民警单人调查取证、检查和进行询(讯)问。二是违反地域管辖、警种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涉及本地被骗的经济犯罪案件,不管有无管辖权,都立案侦查;派出所跨管辖区域查赌、查嫖;刑侦部门办理治安(行政)处罚案件;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先侦查(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先告知后取证;当场处罚未出示证件,未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诉权,未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没收财物、50元以上罚款和重大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处罚案件中,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罚告知和听证权利告知书同时送达,处罚决定书不送达或送达不及时,有的甚至在制作笔录时就交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等。四是超越职权审批。警务区、中队审批治安行政案件立案;科所队长审批刑事案件立案、延长留置和以县级公安机关

  名义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等。执行听证程序不到位。部分民警对听证制度认识不充分,故意规避法律;有的告知程序执行得不够准确、规范。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或以种种理由劝说当事人,收回请求,不进行听证;当场处罚较为混乱。不应当当场处罚而实施当场处罚。有的实施当场处罚,不依照法定程序填写裁决书,民警口头说了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填写时有的用词不规范,对认定事实没有必要的时间、地点、情节等要素描述,有的因此败诉。罚缴分离制度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试行实施外,其它部门实施不规范,罚缴分离制度坚持不好,个别单位形同虚设。(四)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一是办案中动手动脚、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如在审讯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长时间不让睡觉、罚站、罚跪等手段逼取口供。二是在治安管理中,动不动搞“零点行动”、“地毯式清查”,深更半夜上门查验证件,蔑视弱势群体;在查处治安案件、调处治安纠纷中,不会做、不愿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动辄使用传唤手段,将双方当事人带到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不注重思想教育、引导,而采取强制驱散等,造成警民关系不和等。三是采取“跟踪”、“盯梢”等方法查处赌博、卖淫嫖娼案件,随意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的“小姐”带到公安机关审讯等。二、对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的分析

  造成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落后。目前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但一些民警的思想和观念没有及时跟上改革步伐,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的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把握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力至上观念根深蒂固。部分民警习惯于按长官意志执法和领导批示办事,以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执法工作好坏的标准,忽视法律要求;当权力需要与法律要求发生冲突时,往往取权舍法,以权代法。二是在用权与维权的关系上,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习惯把权力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漠视公民权利,没有认识到保护公民权利是执法工作的最终目的。认为只要是打击违法犯罪,就可以不顾违法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抓住坏人,抓错好人也不要紧”,“为了稳定大局,侵犯一些人的权利在所难免”。三是在处理警民关系上,定位不正,主仆颠倒。忘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特权思想严重,惟我独尊,对群众缺乏感情,对群众的呼声无动于衷。

  (二)民警整体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一是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新民警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尤其是近几年刚从地方和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一二个月的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有关程序要求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要求。一些老民警往往习惯于经验办案,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明确,有的还错误认为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是束缚自己的手脚,会降低工作效益;二是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少数民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该办的不办;有好处的案件,争着、揽着、抢着办,借执法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三是部分基层领导业务素质低下,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基层领导自己不懂法,不会办案,根本起不到指导和监督把关作用。有的领导作风不实,忙于应酬,很少关心执法工作,在审核、审批案件中,往往只批不审,敷衍了事。(三)公安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现行公安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其弊端日益显现。最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

  公安机关列入地方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干部任用、民警招录、清退等都受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造成“进、出口”不畅,管理不顺,警力不能及时得到补充、优化。现有警力配置与当前的治安形势、公安工作任务很不适应。目前全国公安民警占人口比例是万分之十二左右,而新蔡县仅为万分之三点六。二是财政保障体制不适应。现行公安经费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水平、财政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由于种种原因,公安经费普遍不足。“皇粮”吃不饱,就要吃“杂粮”,不少基层领导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抓工作上,而是放在抓经费上,想方设法抓“收入”,能罚则罚,尽可能多罚。(四)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特别是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难免发生互相矛盾,互相抵触,有的规定还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如公安机关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不配套,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困惑。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严禁卖淫嫖娼决定》对单位容留、放任卖淫嫖娼行为都规定了罚则,但量罚尺度不同;又如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交通部《营运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有关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定,公安和交通运管部门都有权进行管理处罚,造成多头执法,重复管理等。(五)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也是造成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问题的原因。虽然随着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的不断完善,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由于这些监督制约机制的落实不够,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也不去落实,也就难以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比如要求公开公安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实行“阳光作业”,但是在很多地方仍是“暗箱操作”,并且很多案件根本就不立案,外界发现不了,也没人举报,这样监督也就无从谈起,进而形成了在公安执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存在。

  

  

篇十二: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明明有法可依却不严格依法办事不注重h常的执法活动而喜欢用单纯行政命令式的做法或借助于运动式的模式来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体现在执法中就是喜欢搞临时性的专项整治或运动式的层层发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致出现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严峻治安态势造成恶性循环这就是法律执行不稳定性的后果

  目前边防派出所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目前边防派出所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边防派出所改革开放以来,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的确立,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的基本精神逐渐深入人心。法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中国进入了法治的新世纪。实行法治,首先要有法可依,目前,无法可依已不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当前法治的关键是执法问题。边防派出所作为国家设立在边境一线的重要的基层执法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能,其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于边防派出所执法活动点多、面宽、量大,目前又面临诸多问题,边防派出所要完成如此繁重的执法任务,必须依法行政,推行法治,从根本上转变已不适应边防派出所执法要求的传统观念、执法习惯;必须创新体制、改革机制,以法律为准绳,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社会治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执法上来。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使边防派出所执法真正走向法治。一、边防派出所执法走向法治应正视的几个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在充分肯定边防派出所在打击违法犯罪及维护社会稳定而作出的巨大奉献的同时,对边防派出所意见最大、反响最强烈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执法问题,深究其原

  因主要是法治观念不强和体制、机制缺陷造成。从边防派出所执法的现状看,主要存在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甚至出现执法违法和权大于法现象。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边防派出所执法的法治建设面临着诸多障碍。1、执法观念陈旧(1)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治执法异化为人治执法。由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较长,封建法律意识根深蒂固,受“以法为器”的传统人执法观念影响较深。尽管有法可依,但体现在执法中,往往容易变味,“以法代法“、”行政干预“等习惯心态及做法使案件人为地复杂化,执法的相对独立性大打折扣,权大于法的现象仍然相当程度地存在。严格执法异化为折扣、调和、平衡,乃至照顾关系。实践中,执法民警对法律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把法律仅仅看作公安机关用来维护社会治安的工具,有利则用,规避法律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有的认为,只要是为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有点违法没关系,以致“重实体轻程序”,执法随意性大;有的甚至“只有目的,不择手段”,搞刑讯逼供,践踏法律,侵犯人权;有的随意变更或滥用强制措施,久拖不决;有的认为自由裁量权可以任意支配,导致以情绪执法、以人情执法、以利益执法。这与“执法者法无文明规定不可以,守法者无明文禁止皆可以”“自由裁量权就当无严格控制”的法治精神相悖。正是、

  有不少执法者甚至立法者均持有上述认识,从而为人治执法的持续和蔓延提供了思想基础。无论是形式上的法治还是单纯的法律工具论,都不过是人治意识的表达。毫无疑问,人治执法问题,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误导了公民对法治的认识,损害了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因此,克服和防止法治社会执法人治化的倾向,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2)法律执行的不稳定性是法治执法的最大障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长期以来执法权威受到损害并难以法治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有法不依,导致执法厉而不严,许多应当受到及时惩罚的犯罪逍遥法外,助长了犯罪人的侥幸心理;二是以刑事或行政政策来代替法律。如有些政策规定的处罚措施明确规定在一段时间内适用,导致执法实践中的宽严失度,且无规则地适用重刑或从轻,也损害了罪刑均衡,破坏了法治的运作秩序。明明有法可依,却不严格依法办事,不注重日常的执法活动,而喜欢用单纯行政命令式的做法,或借助于运动式的模式来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体现在执法中,就是喜欢搞临时性的专项整治或运动式的层层发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致出现“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严峻治安态势,造成恶性循环,这就是法律执行不稳定性的后果。2、边防派出所体制和执法机制自身存在问题。边防派出所体制和执法机制自身存在的缺陷,则是当前影响

  法治执法的深层次原因。(1)边防派出所体制存在缺陷制约了执法机制的健全。由于防边防派出所是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故反映在执法上也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执法体制,由此出现变相执法,甚至出现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保护主义等破坏法治现象。此外,由于边防派出所体制改革长期拘泥于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率范畴,而没有把执法机关权利制约的设置、保障与法治化作为首选目标,未考虑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特殊性、稳定性、连续性,把边防派出所与一般行政机关同等对待。因此,反映在执法实践中就是边防派出所对当地党委、政府的人事任免、财务保障等依赖性过大,相对独立性缺乏,执法系统内部公、检、法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依法进行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机制也较难实现。(2)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执法权配置不当,导致多重多头执法。由于边防派出所内部分工过细,多种执法机构并存,执法职能交叉重叠,职责不明、权限不清,导致同一系统内不同层级都有一定的执法权,执法中难免出现多重多头执法的“打架”现象。一是从纵向执法权限看,原因是上下级的“条条”执法机构究竟是指导管理机构还是具体执法(实战)机构未分清。二是从横向执法权限的配置看,目前边防派出所机关内部各业务机构,大多有相应的执法权,就连刑事执

  法权也分解到相对应的业务部门,有些权限较难区分,交叉冲突现象难免。比较典型的是各执法部门,如边防派出所、治安大队,包括一些上级机关的治安支队,以及有些地方的交通巡警、刑侦队等均有在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有的甚至跨地区执法,结果往往是罚款了事,管理却很难落实,导致执法秩序混乱。主要原因是办案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碰到有利的案件争着办,无利的案件推着不办。此外,边防派出所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还存在多头执法现象。如边防派出所、文化部门对电子游戏、网吧等场所均有执法管理权,但权限划分却不明确。还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其他部门也有执法权。如何界定,发生行政争议怎么办?(3)非警务执法活动过多,干扰了正常的执法活动。一是非警务的行政执法在基层执法中占据了相当比重,影响了法治执法。据粗略统计,有些边防派出所非警务执法活动占全年工作量的比例较大。这类非警务执法活动往往带有明显的强制执行性,容易与群众产生冲突,也增加了民警的工作负担,而且搞的不好,还会激化人民群众对边防派出所机关不满。如土地征用、拆除违章建筑以及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等,使得边防派出所需要承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违法行政的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民警关系,影响了防派出所执法机关的形象。二是非警务接处警过多。从接处警情况分析,

  严格意义上不属于警务范围的报警(不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立案标准的)约占全部报警数的40%到50%左右,如没带钥匙,家庭琐事纠纷,夫妻及家庭矛盾等。尤其是一部分接处警是否为警务执法范围较难区分,经济纠纷、群众发现昏迷不醒的酗酒的人等,导致执法困惑。3、执法依据及法律责任制裁体系脱节差异。目前,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主要通过治安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刑事追究得以实现。从表面上看,已构成了相互衔接、较为严密的处罚体系。但从执法实践看,存在严重不平衡和脱节现象,导致执法的困难和不公。一是因为我国现行立法一般是从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来界定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区分就是这样的,情节或后果轻微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反之,则构成犯罪行为。但由于行政处罚与刑罚各自的适用范围和区分标准,并不具体明确,比较笼统,弹性较大,有些内容在立法上就不够协调,以致执法实践中难以正确区分违法与犯罪。而现有治安立案标准又偏低,且大部分行为没有标准,缺乏可操作性;刑事立案标准,则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已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为条件。由于案件的不确定性,执法中有时确实较难区分行政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实践中,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侦察阶段的立案与检察起诉、法院审判阶段的够罪标准就不一致。故查处的

  结果可能刑事处罚,也可能治安处罚,有的甚至什么也处罚不了,使执法达不到法治的效果。二是执法实践中也并非任何种类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分成两种,情节重的适用刑罚,情节轻的适用行政处罚。如治安处罚与刑罚的对象种类,从立法上就难以衔接,导致某些对象如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在治安行政处罚中也找不到制裁依据的困惑现象。因此,制裁的脱节是难免的。而在我国传统的执法实践中,由于对刑罚的严而少用,刑罚使用起来往往受到很大的制约;行政处罚虽则轻而相对用之频繁,但受其自身条件的限制,制裁的力度毕竟有限,同样也产生脱节现象。这势必会出现“法律责任的真空现象”,产生“法律空挡”,使相当数量的违法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惩治,削弱了法治的功能。三是虽然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手段,对于维护治安无疑起着重要作用,确实弥补了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手段不足之现状。但由于劳教制度存在诸多立法上的先天缺陷,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均与法治的精神向悖。按规定它毕竟不是一种处罚,而只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使用起来往往受到诸多制约,缺乏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旦进入复议,诉讼程序,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往往处于两难困境,无所适从,不打击处理不好,打击处理了,又说你违法,复议后被撤消或诉讼后败诉也是常事,造成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机关不敢理直气壮地办理劳教案件,使劳教手段难以发挥应

  有的作用。4、执法监督机制薄弱。执法监督是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虽然目前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内部执法监督的职能不少,层次、手段也很多,但却达不到应有的监效果。主要原因,一是法制部门作为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机内部执法监督主管部门,职责重大而规格偏低,权利不足,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从执法实践看,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往往局限于行政复议、劳动教养、强制措施、报捕起诉等案件的审核和办理,辅之以每年搞几次传统的执法检查形式的事后监督,无法将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全部纳入监督控制视野之内。二是在执法主体层面不能摆正执法与监督的关系。有的将监督看成是束缚手脚,有的对监督存在本能上的抵触情绪,刻意规避监督,使执法监督工作举步维难,造成监督规定和措施难以全面落实,执法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根治。三是侦审合以后,刑事案件的办理、审核由刑侦部门全部完成,自己对自己监督,造成监督不力,从而使刑事执法的监督较之原来有较大的削弱,刑事执法质量有所下降。二、法治执法——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的必由之路如何认真对待和解决当前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改革和完善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体制和机制,使边防边

  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真正走向法治执法的目标。本人有以下几点看法:1、更新执法观念,树立正确法治观念。(1)执法者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法治观,真正树立“法大于权”的民主法治观,构塑与现代法治观念相适应的执法素质,克服和防止执法人治化的倾向,才能担当起合格的现代执法者角色。只有树立正确的法治规,才能成为忠实的法治执法的推行者。(2)要确立“对法律负责”的法律观。对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机关来说,法律素质既是政治素质又是业务素质,是实行法治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实行法治也是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最好结合点。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机关整体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主体,即人民警察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如果执法主题不忠实于法律,不能够或不愿意严格执法,即使是最好、最完善的法律,也不可能使相应事项、相应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使社会秩序得到公正、合理的调整。因此,必须尽快提高执法者自身的法律素质,这是法治执法的关键。要注重法制教育和培训的效果,使每个执法警察尤其是领导者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警种、岗位不同的警察还应掌握专门的法律知识,以提高法治执法的能力,使法律在执法实践中得到正确的运用和发挥。例如,针对部分民警执法案件中“重实体、轻程序”和搜集

  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应当经常组织民警到法院听庭审,学习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的知识;或到检察院观摩,熟悉法律程序,规范立案和强制措施的使用等。(3)要确立“程序正义”和“证据第一”的观念。严格执法应当包括严格执行实体法和严格执行程序法,无论忽视哪一方面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严格执法。在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中,不但要在实体上,而且更要在程序上切实依法保证行政相对人、犯罪嫌疑人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纠正“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意识,要充分发挥程序的“形式主义”作用,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人治执法现象的发生。要充分保障执法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权利,建立起有效的公民权利救济机制,从而使打击犯罪(社会保护)和维护公共利益(人权保障)有机地统一起来,防止在实际执法中重打击、轻保护的非法治做法,充分体现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法治执法的民主性和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同时,要确立“证据第一”的法治观,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主体必须强化证据意识,尽快提高侦查办案的能力,充分适用科技手段和法律知识与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按证据规则的要求,及时取证,收集保存和固定证据。要切实转变执法实践中重口供轻证据的观念,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重职权轻人权的观念,以及重领导批示、重经验而轻法律的观念。

  2、进一步健全法制建设,确保执法统一。法制统一、透明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目前,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虽然基本上是有法可依的,但在一些具体的执法领域尚不完善。一方面,在刑事执法中由于刑法、诉讼法的规定比较原则,为此,公检法各部门均制定了各自的操作规则和相应的执法标准,以解决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无法可依的具体问题。这就导致了各部门之间存在执法标准和认识上的不一致现象。另一方面,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部分是依靠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内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由于这些执法依据之间相互冲突多,效力层次低,透明度不够,自由裁量权过大,难以操作。因此,要统一执法标准和法律解释,提高立法质量,构筑起严密、规范、完备的执法体系,确保在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3、改革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体制和执法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法治执法的独立性。长治久安历来为人们所向往,要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实行法治。法治是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活动规范化的需要,也是解决执法机制、体制薄弱环节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法治执法有利于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体制及执法机制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的治安现状相协调。一是必须改革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体制,使之与法治执法的机制相

  适应,保障执法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应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体制改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管理体制,使执法能一竿子到底,不受非法干预,不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此外,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机构要按精干高效、规范执法的要求,合理设置执法机构,配置执法权利,防止执法脱节,使执法形成合力,如对外执法要统一,不能多头多重执法,破坏法治。同时要明确界定警务执法活动的范围,减少盲目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二是必须建立科学化、法治化的执法质量考核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在考核导向上一定要纠正执法时片面追求打击数或下指标的人治做法,不能光注重抓了多少人、破了多少案,而不注重执法质量和依法处理的执法效果。同时,要制定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起以执法质量为核心的奖惩、考核机制,加强对执法主体的监督。要切实落实错案责任追究责任,也要对不履行法定责任或不作为追究相应的责任,使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章可循,切实堵塞漏洞。此外,要理顺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纪检,监督、督察、法制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在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工夫,将执法监督延伸到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的各个环节,使监督为法治服务,从而建立起执法与制约的良性循环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才能实现边防边防边防边防派出所执法的法制化。

  

  

篇十三:民警执法办案网上考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安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作了综合评价在此忠心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代表们对我所近几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大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热情也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所专门召开所务会剖析自身不足制订工作对策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执法整改措施

  执法整改措施

  强,掌握的信息不准,县级督察责任追究不严。乱作为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存在瑕疵,处理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生育者,未履行工作程序,先征收后处理。

  (四)少部分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在开展孕、环情生殖健康检查时存在服务不佳,态度不好的情况。

  (五)少部分村、居未按工作要求公示计划生育奖励,处理政策和有关办事程序。存在公示不规范,不及时,内容不全,用小纸张公示不醒目等情况,未按要求接受群众监督。

  (六)少部分村对育龄群众提出的人口计生问题,得不到答复,答复不了又不向上级请示,妥善处置相关问题,导致干群关系疏远,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不高。

  (七)个别执法人员未按规定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意识不强,行为规范较差。

  二、整改措施(一)深入扎实开展计生系统行风建设,认真实施“阳光计生行动”,牢固树立诚信服务理念,为群众所急所想所为,规范街镇村(居)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高质量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严禁违背服务承诺,推诿刁难群众,严格实行行政服务一次性告知,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监督,街镇村(居)务公开、计生服务承诺等制度。(二)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和“三项活动”。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制度,每一位领导和干部积极投身到“三项活动”中,一是开展基层大下访活动,到实地解决育龄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矛盾纠分,确保计

  

  生稳定和谐健康发展;二是开展“三进三同”活动,深入到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人口计生情况,指导基层新农村建设和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结穷亲”活动,每一位机关干部与一名困难的计生家庭结对帮扶,让他们真正感到计生人的爱心和关怀,开展以上活动,目的在于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树立服务群众文明执法的思想,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违规违纪行为,争当育龄群众的贴心人。

  (三)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必须坚持履行法定职责为已任,一切具体行政行为都要统一到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来,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一言一行都要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文明,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涉及到群众的权益无条件加以维护,以普法让他们学习掌握法律,以宣传咨询服务,答疑解难,

  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以正确运用法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群众的诉求为中心,满腔热情为他们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具体问题,让他们放心满意,只要坚持人本服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群众利益至上,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一定能够有新的突破和提高。

  (四)加强培训,健全制度,建立长效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以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文明执法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和法律政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行力。以制度约束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以制度完善人口计生服务与管理,以制度促进社会公众民主监督与管理,

  

  把基层文明执法建立为主体合法,权职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技术服务,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加强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关系到育龄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计生技术服务单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要与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细致温馨的服务态度,优良的医德医风,过硬的技术水平服务群众,关心群众,让育龄群众思想上放心,内心感受满意。严禁技术服务工作敷衍简单,态度粗暴,技术低劣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应急预案,技术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服务安全等制度,形成有效的服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整改取得新成果。各地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做到整个活动有人力、物力保障,工作进展有序、有新突破,决不能麻痹大意,工作松懈,整改不力,不思发展。在整改建章立制阶段,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自身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勇于面对,认真疏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卓有成效地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力争在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中,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取得新成绩,获得新突破,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的工作组,深入村(居)组农户,对存在的问题回访群众,民意测试,征求意见,对整改不力,措施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限期整改,并将整个活动效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纳入本年度党政计生目标考核。

  龙场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一些项目法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圈”而不用,造成土地长期闲置。

  整改措施:研究制订闲置土地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征收闲置费等方式来制约一些企业“圈”而不用的行为。4、反馈意见:为获取拆迁补偿款而违法建房的现象比较严重。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速度加快,由于受以往一些重点工程拆迁较高补偿的影响,一些人为了获取政府或开发商拆迁补偿费,在即将开发或可能开发利用的地段突击建房。这些房屋质量低劣,根本无法居住,目的只有一个,等待拆迁,获取较高补偿。整改措施:逐步完善拆迁补偿办法,不断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严格区分合法建筑与非法建筑,对合法建筑按标准予以补偿,对非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5、反馈意见:“城中村”乱搭乱建现象比较普遍。随着市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中村”农民要求建房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些人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晒场、行人通道“见缝插针”乱搭乱建,甚至利用耕地非法建房,房屋加层现象也较多。这些房屋布局零乱,建筑密集,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较差。整改

  

  措施:加快《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及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城和乡村建设。在强力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依法按程序报批,规范操作。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制定下发《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广泛宣传清理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的违法建筑,集中力量,强力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针对上述问题,按照要求落实好整改措施,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和城市管理秩序。【好】

  1、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掌握的不够好,不是力求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得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感到知识贫乏。

  2、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看待事物习惯先看消极的一面,再看积极的一面。打破常规、风风火火的魄力不足,工作中,只求平平淡淡,上级怎么说就怎么办,在工作中按部就班,只求完成本职工作,不出问题,被动地工作,超前意识不强。

  3、在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缺乏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未能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深入基层不够。大都是匆匆来、急急走,只注重了解自己想

  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做到多联系、多交流。

  4、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紧。

  二、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1、努力提高坚持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首要的是要学好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实际工作,克服工学矛盾,在确保组织上要求的学习任务外,尽可能的抽出时间多学,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创新意识,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尽量多动脑筋,多想办法,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雄心壮志和勇气,尤其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同志们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要用改革的观点去认识、去研究、去落实、去解决,逐步化解矛盾。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多做实事,言必行,行必果。

  3、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单位制定的廉洁责任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自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老老实实的干事,踏踏实实的做人,以过硬的综合素质为我局工作的更好开展贡献力量。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口计划目标,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努力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和“两个及时率”,千方百计降低政策外多孩生育率和政策外二孩生育率,突出人口计划管理,增强计生优质服务理念,打牢基础工作,建立部分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奖励扶助制度,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确保人口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主要措施办法(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1、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乡每月底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人口计生督查组,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各个阶段和各个时期工作的正常开展。2、建立计生办站人员包村的工作责任制,包村干部每月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一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3、进一步落实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单位、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二)、围绕计划生育率指标,加强基础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围绕计划生育率指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做到落实两个保障,增强六个强化,抓好一个环节。落实两个保障:

  

  1、争取投入机制的保障。积极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基本投入,纳入预算加以保障,保证计生基本项目的落实,保证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兑现,保证基层工作正常运转。

  2、是争取队伍保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绩效联酬,严格奖惩、末位淘汰的工作机制。精密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对计生办人员、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以每月工作例会为契机,以会代训,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计生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开展计生

  系统“比、学、赶、超”等活动,使广大计生干部树立服务理念和提高服务技能。增强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网络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信息库,坚持目标责任管理,明确责任,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是强化妇检服务工作。坚决实行一年四次的妇检服务,以见面率为重点,以服务质量为保证,确保每个育龄妇女孕育情况清、措施落实情况明,争取参检率100%。

  (三)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对外流已婚育妇,要坚持按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我乡将实行流动人口季度服务情况乡级审核制度,对寄回无效报告单和不能及时寄回报告单的对象,要通过加强联系,督促她们参检到位;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管理服务率80%以上,

  (四)是强化办证服务。乡与村、村与对象户签订责任状或保证书,对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对象和符合照顾再生育一孩对象要加大办证力度,确保办证率、准确率和及时率达100%。

  

  (五)是强化避孕节育工作。要通过宣传、咨询和知情选择,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的避孕措施,确保措施落实率达100%。

  (六)是强化对各村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党政主要领导挂钩联系,加强督促,定期解剖,每月召开形势分析会,查出症结,谋求转化,确保后进村转化率100%。

  (三)、抓好优质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以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为重点,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一是提高婴儿出生缺陷干预率。对怀孕的育龄妇女,乡村通过宣传,组织她们参加乡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学习。对病残儿照顾再生育对象和部分育龄妇女动员和鼓励她们参加二、三级干预,有效降低出生婴儿出生缺陷率。二是提高知情选择率。对每个应落实措施对象,对计生服务站人员向其介绍避孕措施种类、特点和避孕原理,使其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选择一种长效的避孕措施。三是提高随访服务率。乡计生服务站人员提高工作责任人,及时对育龄妇女进行随访服务,有不良反应的,及时帮助落实治疗,对节育措施到期的,督促她们及时更换措施,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四)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工作,提高政策措施落实率。大力宣传和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女性、关爱女孩”的浓烈氛围。一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将全乡只有一个女孩并且贫困的家庭排出来,建立档案。二是认真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全面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享受的各种优先优惠。全力抓好计划生育奖

  

  励优惠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工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家庭切实享受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群众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好、政策帮养老”、“养儿防老不如优惠政策好”的思想观念。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运行机制,把握排查摸底,资格确认环节,使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力的的作用。

  (五)、加强依法治育,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我们以提高依法治育水平和执法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制订工作计划,以乡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为宣传对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利用发放宣传资料,集市咨询,专题培训等方式,让全乡干群知晓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二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调查取证难、征收难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通过宣传、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提高征收率。在征收过程中,坚持程序合法,主体合法,征收标准合法。在征收过程中,对拒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难点对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依法强制征收,扩大征收的影响面、教育面和宣传面,营造“超生必罚”的紧张氛围。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四是实行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的力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规范生育行为。

  

  骆集乡计生办201X年9月6日

  “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论文百事通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

  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

  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

  

  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

  (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好】好

  附送:

  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经过强化学习和广泛地宣传动员,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乡前段时间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宣传贯彻《劳动法》的基本情况(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组织保障。劳务输出业是双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双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对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双江政发5号、11号、5号4号等相关文件,专门成立了乡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和双江乡发展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领导机构。这些文件和领导机构为我乡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智力支持。为了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我们将《劳动法》列入机关干部政治学习的内容,并举行培训班给各村定补干部上课,学习《劳动法》的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劳动执法车2次、宣传标语100多条、墙壁板报5期次。让人民群众都能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劳动法》

  

  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近几年来,我乡劳动保障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成立了双江乡劳动法维权小组,从司法、劳动、公安、国土和企业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由劳动保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站站长为副组长,专门抓好这项工作。由于劳务输出业是双江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外务工人员数目达全乡劳动人口的半数之多,因此双江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在于保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乡劳动法维权小组每年都要负责处理在外务工人员的一些工伤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各种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劳务输出业的健康发展。在抓好工作重点的同时,我们也没有放松对在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乡人大和劳动保障站多次对有关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强化了用工单位合同管理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在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我乡从94年开始,全乡群众投保民政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4000多人次,金额达40万元左右,现在已有100人左右发给了养老保险金。随着形势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及劳动法律意识的增强,除机关事业单位投保养老保险以外,一些个体经营者、企业老板也纷纷加入到养老保险的行列,特别是201X年,我乡超额完成征收分配的失业保险任务,成绩名列各乡镇前茅。今年我们除认真宣传劳动法的各项政策外,重点是认真负责完成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再一次

  

  面向农村、个体、工商企业的保险费征缴,扩大保障范围,使全乡人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四、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双江没有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也很少,在促进就业方面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为此,我乡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增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使我乡农村劳动力能够在素质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中培有所学、学有所用。我们经过深入的调查摸底,摸清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素质技能情况和就业情况以及培训需求情况,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了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认识,营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还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发动。一是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分发到各村各户和农民群众手中。二是利用横幅标语、墙报、宣传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组织保障。劳务输出业是我镇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抓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双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对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xx政发6号、3号、8号9号等相关文件,专门成立了乡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和xx乡发展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领导机构。这些文件和领导机构为我乡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智力支持。为了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力度,我们将《劳动法》列入机关干部政治学习的内容,并举行培训班给各村定补干部上课,学习《劳动法》的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劳动执法车x次、宣传标语x多条、墙壁板报x期次。让人民群众都能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劳动法》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近几年来,我乡劳动保障站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成立了x乡劳动法维权小组,从司法、劳动、公安、国土和企业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由劳动保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站站长为副组长,专门抓好这项工作。由于劳务输出业是x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外务工人员数目达全乡劳动人口的半数之多,因此x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在于保护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乡劳动法维权小组每年都要负责处理在外务工人员的一些工伤事故和劳资

  

  纠纷等各种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达x余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劳务输出业的健康发展。在抓好工作重点的同时,我们也没有放松对在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乡人大和劳动保障站多次对有关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强化了用工单位合同管理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在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我乡从94年开始,全乡群众投保民政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x多人次,金额达x万元左右,现在已有x人左右发给了养老保险金。随着形势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及劳动法律意识的增强,除机关事业单位投保养老保险以外,一些个体经营者、企业老板也纷纷加入到养老保险的行列,特别是201X年,我乡超额完成征收分配的失业保险任务,成绩名列各乡镇前茅。今年我们除认真宣传劳动法的各项政策外,重点是认真负责完成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再一次面向农村、个体、工商企业的保险费征缴,扩大保障范围,使全乡人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四、促进就业工作情况xx没有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也很少,在促进就业方面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为此,我乡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增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使我乡农村劳动力能够在素质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中培有所学、学有所用。我们经过深入的调查摸底,摸清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素质技能情况和就业情况以及培训需求情况,为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了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认识,营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还切实加大宣

  

  传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发动。一是印发宣传资料x余份,分发到各村各户和农民群众手中。二是利用横幅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题宣传。三是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等。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目的、意义、作用、政策和科技致富、培训创业致富等先进典型以及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宣传和引导,充分让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就业趋势和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是党和国家切实关心和帮助他们大好事的认识,消除部分农民“等、靠、要”的思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学知识、学技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起良好的“学技能、强素质”的氛围。几年来,我乡建立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组织举办了x期实用技术培训班,对x余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实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了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促进了劳务输出由数量型向技能型转变,劳务输出收入稳步增加。

  五、劳动执法监督和执法环境的有关情况开展劳动执法监督,是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乡大力改善执法环境,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定期的乡镇企业用工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杜绝了使用童工的现象,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二是开展工资清欠行动,通过调查了解,对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地发放工资,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三是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障制度,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使用人单位能照章办事,以制度化管理

  

  代替日常管理;四是不定期的对各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不仅是坚持党的执政为民方针的现实需要,而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几年来,我们在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劳动保障站的工作经费不足,以至于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劳动保障方面的宣传教育还不是十分到位,部分劳动者不能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不够,有些企业没有及时足额的为职工上交社会保险费。这些困难和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x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工作实效,努力做到“三个推进”: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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