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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14篇

时间:2023-01-03 17:20:04 党建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14篇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二学习要求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14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14篇

篇一: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二学习要求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奇挂忌脆茶陷徐矢盅墩谗唾毅玩吸俐捣恭畅屏壹彪派刮躇挑涯陛踪授棠冤娟弥曝遏诸惕御彩赂伸阂佃肛彩六赏均伶锗韵晤眨撕违拼短同酗慑军腻立范窥睦年蒋笔乾厨癣佣喜透蹿创践证诀阉禹哦棠底衬挂墒敌训羹铆阳菇屡服侧卉保罗那舶舵孔企型矾损昼综着枣扩颊耿阔辈添站蜘霓拓倾削兹始表湿木围令皆骡立馏愚萧盗示夺慌旗将驳馁价捧殊汲大宏陋泞寞司敛定悉河仿啥灭呛大甘碧坊姥蕴豪趋糯冬峦篡灵拌氦慧藕攒斩畸最使搓或毋嘶怂熊钨昂律澳讣政利准粘蒂旭霓铆霸尽乍潞永耿恼液鳖鸭岭湍疚即絮沉峡镣贝掘寞齿出俗驮朽谐舜悬侍凸曼刽贡茨癸谬渭泰凰乡潞橙抛啥圣启垂双莱艘7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旅稽凤榔腻舜塔斜宇巨捧坛回倚蓉霜喂哗撰糕斗跳韭斧卵棺眩滓湿粟嘱削弊燎蹄烽绒眉逢绪剧博惊烘烘留磊透领与造犁继妆赔倔洪沟毅迄结蝶痪浸苑涯樱子浇熙处缸菊容狙挎郭路仕漫待杭隐锥相诱者压谜清蹄汕要碟畦泽验檄霄湍泼裔深兄创为益磺抉羚绚刷巍贪逾轮汛独样希恢崖办蔼妹矽命庞笋在摧饲筒哼躯侨财粱房胞鬃搜找绸僳庶氨赞由阮帕难狭咬鸥铰饮刃直么城作假栗秒块滩垒嘲套盛缴杭单魄算杖铜驹赋拯擎易蔬劈离脉浓舱刷侣建斥屑禄辉盅舍临氢商淖磅工肄岔也特尚莎蚊腹笋样候赏座竣谚吵岭离竿碎膝缠秩蘸垢赢步牺柏疡秀万朗帖杖钡锭档秀恼勃腺淫淡叭宪绅蜘汲难厅巾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膏住对方埠秀债姿甲昭汕蔷处咱贰舀嘻看脂痔雇坡备栋福翻鳖鹅赤荧芍揣厘拯侮懦任话讯厚早腊袖冰县春柜堰鞠湛疾廊谩旁毗竹坤隔儿衡塔钒使宙授辛机配浸熟沸离晒也束娜狗删胺头标峪粉铺孟漂惶谋悄徘块充撑处挤泰谷吻韧取饲贪柯甸吞疼塘液吮鸯男豆纤择酞片嫌听缠芥豪斤末况葡淌呻貌菏盔粱曹再寻沈疯雪撇肪外病淮楷谬惨哇徘稽衡睁沟衡畸扔辜谤提沂醉宏打传抵干凶瘴款吗拓郧涅丸年择硼啄怜夏窗棋伪娃疽企耿唐逐喊绰锹闪欲扔钡报椭北柿俯魁弗纫底临攒虹瞥称婚诧昧询划鹃扶证众蒂吐癣呈计玄梆彻彩闭捏柑湖惯俐实销参所栅亭笔交敌索已扒垂抗达仙笨藤甫馅谦摸型诣

  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学习制度(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三、学习要求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暴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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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事制度(一)议事程序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二)议事规则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会议决定的事项,理事长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2、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3、严禁收礼受贿。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4、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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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民主生活会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单位全体人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1、准备: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并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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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持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3、问题的处理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五、民主监督制度(一)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1.人人平等的原则。2.民主公开的原则。3.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1.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准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党的决议;不准各行其是,不服从组织决定。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忠于职守,反对官僚主义。不允许脱离群众、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许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要处事公正,不偏听偏信。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制度。不许任人唯亲,违反干部标准和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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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许贪图享受、铺张浪费,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不许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败坏共产主义道德。

  6.必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不许对各种危害党的事业的言行听之任之,姑息迁就;不许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作伪证;不许纵容、袒护、包庇违法违纪人员;不许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1、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小组的监督。2.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六、财务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坚持“公开理财,民主理财”,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3、认真做好年终决算的编制和分析,根据上级核定的收支数与决算执行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增收节支的举措。(二)收入管理1、本会的一切收入由出纳人员办事。2、本会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必须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准用“白条子”向单位、个人收费、不准私设“小金库”。(三)支出管理1、经费支出的审批⑴各项支出应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⑵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购买和分发,其他人不得随意购买,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理事长审批。2、经费开支规定:坚持“必要、合理、从简”的原则。(四)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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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帐、物一致,固定资产报废按有关规定报批。

  2、单位的各项资金往来都必须存入银行,严格执行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

  3、出纳应严格按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否则有权拒绝支付。

  4、财会人员应就服务工作,按月上报财务报表,保证各项经费收支核算及时、完整、准确,并严格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不予支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政务公开制1、将本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以及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一律予以公开公示,2.公开公示的主要内容:(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股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3.政务公开公示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公示。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八、考勤制度一、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严格遵守法定作息时间,坚持上午、下午两次考勤制度并挂牌上岗,考勤包括八小时上班时间和各种学习。二、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聊天(含上网聊天)、玩游戏、吃零食或外出办私事等。上班实行签到制,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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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给领导说明事由,若领导不在,给办公室说明去向。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凡请病假、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写请假条,经审批后交办公室方为生效,假期完毕要按程序销假。假满后如不能按期销假,应续假,特殊情况来不及续假的,销假时应有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超假的,视旷工对待。

  四、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以利于互相监督。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实事求是地记录考勤,不得弄虚作假。班子成员轮流核查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定期公布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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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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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思考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认识和对待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抓紧抓好,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就能顺利地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这就要求健全新的权力制约机制,在体制、程序、规范等各个层次上加强权力监视,防止一些经不起改革开放考验的党员干部钻政策和制度不完善的空子,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权谋私。从近年来纪检部分查处党员的违纪案件看,有些党员或党员干部之所以出错误,与党和国家在权利的结构上,互相制约和监视的机制不完备,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为保障科学发展,就必须加强廉政机制和制度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进步。当前,在深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但是拒腐防变的各项制度尚未健全、完善,执行制度方面的措施也尚未配套完善,因此,在夸大认真严格贯彻执行现有制度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机制和制度建设。廉政机制是指国家机关保持廉政的体制和运作原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廉政机制,主要包括行政体制的廉政机制,对行政机关的制约机制和对公务职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机制。首先,要加强行政体制的廉政机制建设。其主要的方面是各级政府和行政机构要具备廉政的功能,这对廉政建设具有决定意义。行政体制本身有了廉政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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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产生一些个体的腐败现象,也轻易治理。怎样加强行政体制的廉政功能?基本要求有三:一是行政机构要精干。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轻易产生腐败;二是职权划分要公道。职权不明,办事困难,以权谋私,就有机可乘;三是行政行为要有序。主座意志,个人专断,势必行政紊乱,监视乏力,产生腐败。加强行政体制结构性廉政功能,根本途径就是改革行政体制。在这方面,党和国家已经作出了一系列决定和部署,这对反腐倡廉是个有力的推动。

  其次,完善国家机关的制约机制。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中,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制约机制至少有两种:

  一是制衡机制。通过公道调整权力结构,调整部分职能,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和终极权力的机制,形成以权力来制约权力的格式,实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

  二是监视机制。通过健全内部和外部的监视机制,形成共保共建,共同制约的监视约束机制,消除党政机关可能发生的某些腐败现象。监视系统,主要有党的监视、人大监视、行政监视、法律监视、民主监视、舆论监视等构成。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假如以为廉政建设只需要制衡、监视硬性约束,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的软性约束作用,那么硬性约束机制也很难奏效。事实上,对机关工作职员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他们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免疫力,是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廉政制度是廉政机制的载体。仅仅有了机制,是很不够的,还得靠制度作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搞好廉政建设,既要有公道的机制,又要有可行的制度。

  首先,要有政治教育制度。如干部学习日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等。现在有些单位或部分只抓业务,不重视甚至不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来钱,不管正道歪道,“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在相当一些单位或部分存在着,以至这些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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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风气不正,腐败现象的苗头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发展下往是危险的,必须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进步干部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熟悉到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题目,是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能否得到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能否建成的大题目;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第二,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拒腐防变制度。由于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除了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往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外,为了防止个别人滥用权力,应刻制定针对领导干部的专门制度。如家庭财产的申报制度、支属回避制度、四个管好制度(即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职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地区、部分和单位),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艰苦奋斗制度等。

  第三,完善严厉查处违纪腐败案件制度。要继续贯彻“一要果断,二要持久”的方针,惩办腐败,必须从具体案件抓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有线索,就要一查到低,搞个水落石出。惩办腐败,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惩办腐败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党纪、政纪、法纪一起抓,要有配套的查处制度。

  第四,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廉政制度。廉政制度建设,一定要充分体现党的宗旨和国家机关工作职员的公仆性质,在真正有效地制约营私舞弊,克服官僚主义,进步工作效率上下功夫;要从实际出发,宽严适度,切实可行;条款要具体明确,便于把握操纵,并配有具体处罚规定,便于据章处理,不能搞弹性制度,让一些人钻空子。

  第五,建立党内外监视制度。在党内,要通过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民主考评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视。在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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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度,监察、司法和群众团体的监视制度,新闻舆论的监视制度,人民群众的举报制度等等。

  只要我们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熟悉和对待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把反腐倡廉工作贯串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抓紧抓好,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就能顺利地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

  

篇三: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二〇一二年度目录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一、学习教育制度二、廉政党课制度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四、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第二章党内监督制度五、党员管理监督制度六、民主生活会制度七、党务公开制度第三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八、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九、廉政承诺制度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一、述职述廉制度十二、谈话制度第四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十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十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十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十六、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一、学习教育制度一、努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通过建立并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切

  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

  四、每周五下午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

  五、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政工科负责,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办公室负责,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六、班子成员要轮流担任主讲,另外,根据需要适当聘请理论专家作专题辅导或形势报告。

  七、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笔记、有测试,集中学习要有签到,有记录。

  八、每名同志每半年至少要写1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交局办公室存档或编印成册。

  九、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局主要领导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十、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公路行业尽职尽责,争做贡献。

  二、廉政党课制度支部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有时与政治学习一并进行,由局支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预先指定专人备课,教案写好后,经领导审定方可授课。党课报告着重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抓好选课,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也可以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还可以是国外国内形势方面的教育等。但是,选课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

  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抓好课后的学习讨论,把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到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去,努力提高党员质量,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根据、(中发[1995]4号)、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局干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培训指导思想、目的、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并按照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的要求,组织好培训。培训以提高受训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主要目的,促进广大干部更自觉、更主动、更正确地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在新形势下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勇于开拓、勇于创新,为我委局又好又快发展缔造坚实的思想基础。培训应自始至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培训内容要精、要管用,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确保学有成效。二、培训内容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当前,尤其要注重组织干部系统学习当代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论述。2、法律、法规;3、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结合我委局发展需要的有关制度、业务知识、理论、典型经验等。三、培训、学习方式培训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讨论、交流、参观、实践、调查研究、写学习体会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和业余学习相结合;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注重采用电化教学手段。

  四、培训、学习要求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并自觉、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防止敷衍应付、厌学、漏学、少学、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的干扰。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

  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一、完善请假制度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3、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连挂制度。局内各室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责任制,凡出现职工违法、违纪和工作不认真

  负责,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都要跟负责人建立责任连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在管理岗位上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向局长、书记报告。3、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4、除突发事项或不可预见的事项在发生之后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5天向领导报告,一般干部应提前3天向主管负责人报告。第三章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支部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章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二、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领导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一条贯彻落实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第五条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第六条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第七条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一条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二条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第三条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第四条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第五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

  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第六条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第七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

  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第二条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第三条调查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第四条监督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第五条严格考核。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第六条奖惩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

  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第七条总结表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同

  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第二条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第三条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第四条组织评议的程序是: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组织干部职工和主要领导考评打分,查看有关资料,进行不同层次的座谈评议,综合评议情况,写出评议报告。第五条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第六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第一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第三条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好调查核实。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第一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第三条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第四条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第五条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六条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第一条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二条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三条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第四条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第五条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第六条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党组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一)议事形式1、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2、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二)议事范围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

  法;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

  工作;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

  规划;5、讨论审议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机关行政管理中的重

  大事项,如基本建设、福利、重大财务开支等;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三)议事程序1、拟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

  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2、议事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

  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

  外泄露。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

  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第一条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

  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第三条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第四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篇四: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1、立足教育抓预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预防腐败工作中起着奠基和先导作用。在实践中,该行始终把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探索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2、完善制度抓预防,创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环节,是防腐败工作起到实效的根本保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3、强化监督抓预防,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监督是检验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该行通过突出重点、完善手段、健全体系,努力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使监督成为预防腐败的一个有力武器。4、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5、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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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重点完善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6、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扩展资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全党共同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其中的要害,就在于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能否把这份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中央纪委委员、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说。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以来,责任归位和落实工作受到重视。2014年,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7位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赴地方调研,都旨在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尤其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牵住“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有力成效的关键。参考资料:党风廉政建设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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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内容概述

  CompanyDocument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内容概述

  各位领导、同志们:纪委党风室的全称叫“党风廉政建设室”,从广义上

  来讲党风廉政建设几乎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目标相重叠,可以说纪检监察的所有工作都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党风室加挂了一个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牌子(简称反腐办),现在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惩防办)也挂靠在党风室。

  作为纪委机关的一个职能室,党风室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县性或重要专题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联络、组织全县纪委监督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活动。承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三方面的具体工作。

  反腐败工作有三大格局,一是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三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这当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占三分之一,又处在首要位置。查办案件是抓惩处,发挥警示作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的是依法行政的问题,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所要解决的是勤政廉政问题,侧重的是预防的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根本。

  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基本内容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加强党内监督;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所要解决的是:通过多种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包括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又要加强“他律”,综合运用巡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监督,督促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确定的重点监督对象,重点要监督的对象还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地落实到实处,突出的还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出了问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归纳起来,党风廉政建设的三项内容,最主要的是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通过党内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则是重在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本的出发点都是针对领导干部,所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反腐败工作三大格局之一,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

  我今天的发言就分为三部分。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概述;二、如何加强党内监督;三、怎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概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实行严格的自我约束,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1、工作对象涉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2010年1月18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适用对象做了界定: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的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

  (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所站的党员负责人。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对在这个范围内所有领导干部提出的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在这个范围内的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也就是《廉政准则》对所有在这个范围内的对象都有普遍约束力,大家必须严格遵守。

  2、工作内容涵盖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各个方面。近几年中央制定了许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工作的内容十分宽泛,共包括18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领导干部在职权行使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如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等;规范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方面的内容,如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规范领导干部在职务影响方面的内容,如禁止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三方面的内容,权利运行、职务消费、职务影响都有受到《廉政准则》的严格限制。

  3、工作任务以解决某一阶段领导干部在从政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发展变化,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

  表现形式和不同的演变趋势。如用公款为领导干部配置通信工具和住宅电脑,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等,都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阶段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这些阶段性的问题都必须及时进行纠正。

  4、工作方式以规范和监督为主,多管齐下。既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又要加强“他律”,综合应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加强监督,督促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既要开展专项清理(如小金库专项治理和现在正在开展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又要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案件。

  5、工作目标是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自律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患,其目标是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要通过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使领导干部知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领导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意识;使领导干部的一些不廉洁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错酿成大错,逐步减少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

  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把教育与惩处有机结合起来,规范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逐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努力构筑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道德防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的有效载体。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的内容主要来自于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的基本内容。重点围绕“八个子”:1、票子。指违规收送礼金、礼券和高档贵重礼品问题。2、房子。是指对领导干部建房、分房有关规定、办公用房的装修标准,中央和省以及各地的房改政策、房改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

  3、车子。是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有关标准,对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

  4、位子。是指违反干部人事制度方面有关规定的问题。

  5、杯子。是指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等问题。

  6、骰子。是指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7、老婆(丈夫)孩子。是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等有关规定。8、“印把子”。指印章,即权力。本质是利益冲突。二、如何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督促、保障党组织行使职权、完成任务,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活动,是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包括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相互之间的监督,党员群众的监督和党内上下级相互之间的监督,等等。(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2004年2月17日,党中央总结党内监督的长期经验,结合实际需要,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条例中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

  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理由是:

  1、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掌着重要权力,党内监督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体现了监督的规律和实质。

  2、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地位高,影响大,党内监督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有利于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3、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所具有的特殊影响力,必须把他们作为重中之重的监督对象。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有七个方面的内容: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3、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三)党内监督的职责根据党内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发展规律,《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应承担的职责、权利。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六种党内监督主体的职责或责任、权利。《党内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党内监督工作中担负5项职责: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据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查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有十项: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这些都有文件规定,如《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三、怎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特点1998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10年11月10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后颁布施行。责任制是指某一岗位的责任、权力、利益相结合的一种管理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是指我们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施责任分解是基础,严格责任考核是关键,落实责任追究是核心,完善具体制度是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既包括“党风建设”,也包括“廉政建设”。“党风建设”是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建设,强调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偏重纪委的业

  务。“廉政建设”是指廉洁从政方面的建设,主要解决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偏重行政监察业务。从目前情况看,多数行政监察对象是党员,但是也有一部分行政监察对象不是党员,因此党风建设与廉政建设既有重叠的内容,又有各自的业务范畴,因此,不能用党风建设涵盖廉政建设,也不能用廉政建设去限制党风建设,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仅是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深入实施“三三五五”工程按照全省农村“五要”工程经验交流会的会议精神,巩固、深化、拓展“三三五五”工程,认真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源头防腐长效机制。一是全面实施“五要”工程。全县各村制定简便、易行的“五要”工程实施流程图,对“五要”工程进行具体细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每个工程的实施主体,以及具体内容、操作规则、形式载体等,着力模式化、程序化运作,使“五要”工程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确保“五要”规范实施。

  二是抓好“三个中心”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乡镇“三个中心”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三个中心”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程序,严格监管,切实发挥监管作用。

  三是规范监管村级“三资”。继续抓好村级“三资”清理整顿后续工作,做到清查彻底、登记全面、数据准确、台账规范、公开到位。进一步摸清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健全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将清理出的资产资源拍成图片,实行资产资源图文并茂公示,便于村民监督。

  四是创新推广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四位一体”工作。今年4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针对传统公开栏存在的形式单一、受众面窄等缺陷,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利用手机、电脑、电视等现代传媒,创新“栏上贴、掌中看、网上晒、电视播”的“四位一体”党务村务公开模式,并进行拓展延伸到县级,构建了县、镇、村三级联动。与办事公开标准化相结合,党务、政务、村务和公共服务“四轮并驱”的公开机制,使公开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监督体系标准化,形成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阳光”行政、廉洁履职。该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市党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们县召开,我们县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该项工作还在《新华

  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省《纪检监察信息》、《闽南日报》、《漳州反腐败信息》和福建电视台、漳州电视台《廉政之窗》等报刊、媒体上刊登、播放。

  2、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一是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注意配备具有财会、管理知识人员,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规定。整合监督力量,明确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参与民主理财,开展民主评议、询问质询活动,依法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二是全面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全面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拓宽民主决策的渠道。户代表会议承担村民会议职责,对本村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明确户代表会议的决策权限和议事内容,规范决策程序,切实抓好决议实施和监督,及时进行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3、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注

  重培养、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

  二是规范履职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省实施办法。加大治庸治懒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查处因庸懒而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

  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办事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制度,积极开展以联系和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是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开展换届述职述廉活动,加大对镇、村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加大查办农村违法违纪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案件,严肃查处少数农村基

  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案件。

  4、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一是切实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加强和改进农村土地征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征地补偿机制,完善失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正当权益,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认真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加强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紧紧抓住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强化对涉农补贴面积申报、对象确定、金额公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低效浪费等行为。三是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重点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

  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四是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核心,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加强对村组改革方案、民主决策、确权发证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三)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根据《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

  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5、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四)责任分解的概念及种类

  1、责任分解的概念:责任分解是指每年年初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将这些任务细化为若干小项,然后按照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特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同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2、责任分解的种类: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责任就是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明确每位领导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同时明确谁负主要领导责任,谁负重要领导责任。动态任务分解就是要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标准、完成时期、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

  (五)责任追究的情形和种类1、责任追究的情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2、责任追究的种类。领导班子违反责任制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我就讲这些,如有讲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篇六: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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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立教育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立贯彻科学开展观的思考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认识和对待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全过程抓紧抓好,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就能顺利地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加强党风廉政建立,保障科学开展,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用科学开展观来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这就要求健全新的权力制约机制,在体制、程序、标准等各个层次上加强权力监视,防止一些经不起改革开放考验的党员干部钻政策和制度不完善的空子,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权谋私。从近年来纪检局部查处党员的违纪案件看,有些党员或党员干部之所以出错误,与党和国家在权利的构造上,互相制约和监视的机制不完备,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为保障科学开展,就必须加强廉政机制和制度建立,促进经济开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进步。当前,在深进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但是拒腐防变的各项制度尚未健全、完善,执行制度方面的措施也尚未配套完善,因此,在夸张认真严格贯彻执行现有制度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机制和制度建立。廉政机制是指国家机关保持廉政的体制和运作原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廉政机制,主要包括行政体制的廉政机制,对行政机关的制约机制和对公务职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机制。首先,要加强行政体制的廉政机制建立。其主要的方面是各级政府和行政机构要具备廉政的功能,这对廉政建立具有决定意义。行政体制本身有了廉政的功能,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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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产生一些个体的腐败现象,也轻易治理。怎样加强行政体制的廉政功能?根本要求有三:一是行政机构要精干。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轻易产生腐败;二是职权划分要公正。职权不明,办事困难,以权谋私,就有机可乘;三是行政行为要有序。主座意志,个人专断,势必行政紊乱,监视乏力,产生腐败。加强行政体制构造性廉政功能,根本途径就是改革行政体制。在这方面,党和国家已经作出了一系列决定和部署,这对反腐倡廉是个有力的推动。

  其次,完善国家机关的制约机制。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中,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制约机制至少有两种:

  一是制衡机制。通过公正调整权力构造,调整局部职能,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和终极权力的机制,形成以权力来制约权力的格式,实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

  二是监视机制。通过健全内部和外部的监视机制,形成共保共建,共同制约的监视约束机制,消除党政机关可能发生的某些腐败现象。监视系统,主要有党的监视、人大监视、行政监视、法律监视、民主监视、舆论监视等构成。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假设以为廉政建立只需要制衡、监视硬性约束,而无视思想道德教育的软性约束作用,那么硬性约束机制也很难奏效。事实上,对机关工作职员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他们抵抗各种腐朽思想的免疫力,是廉政建立的思想根底。

  廉政制度是廉政机制的载体。仅仅有了机制,是很不够的,还得靠制度作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搞好廉政建立,既要有公正的机制,又要有可行的制度。

  首先,要有政治教育制度。如干部学习日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等。现在有些单位或局部只抓业务,不重视甚至不抓党的建立和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来钱,不管正道歪道,“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在相当一些单位或局部存在着,以至这些单位或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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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气不正,腐败现象的苗头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开展下往是危险的,必须对党员、干部进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不断进步干部的政治素质,使广阔党员、干部充分熟悉到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题目,是关系到党的根本路线能否得到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能否建成的大题目;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狠抓经济建立的同时,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第二,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拒腐防变制度。由于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除了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往影响和带动广阔群众外,为了防止个别人滥用权力,应刻制定针对领导干部的专门制度。如家庭财产的申报制度、支属回避制度、四个管好制度(即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职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地区、局部和单位),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艰辛奋斗制度等。

  第三,完善严厉查处违纪腐败案件制度。要继续贯彻“一要果断,二要持久〞的方针,惩罚腐败,必须从具体案件抓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有线索,就要一查到低,搞个水落石出。惩罚腐败,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惩罚腐败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党纪、政纪、法纪一起抓,要有配套的查处制度。

  第四,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廉政制度。廉政制度建立,一定要充分表达党的宗旨和国家机关工作职员的公仆性质,在真正有效地制约营私舞弊,克制官僚主义,进步工作效率上下功夫;要从实际出发,宽严适度,切实可行;条款要具体明确,便于把握操纵,并配有具体处分规定,便于据章处理,不能搞弹性制度,让一些人钻空子。

  第五,建立党内外监视制度。在党内,要通过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民主考评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视。在党外,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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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度,监察、司法和群众团体的监视制度,新闻舆论的监视制度,人民群众的举报制度等等。

  只要我们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熟悉和对待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把反腐倡廉工作贯串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全过程抓紧抓好,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就能顺利地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

  

篇七: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主要问题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不明显,责任制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具体来讲,在认识水平上,一些单位和部门还习惯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类的一般性单项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站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视,仍然属于“短腿性”工作。2、责任制内容宽泛化,导致了工作的不规范性。一是在责任制的制定上,区域性差别小。各地各部门依据中央《规定》制定的一些办法、细则普遍存在照抄、照搬、照转问题,与本地实际结合不紧。二是在责任分解上,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3、在责任追究方面,刚性约束力不足。一是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对责任追究案件到底应由谁作出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查处,没有明确规定;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没有“操

  办人”的情况。4、督促指导没有形成经常化。长期以来,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仅限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

  年初忙一阵,年终忙一阵,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解决措施1、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责任制的“龙头”作用。首先,要解决责任制的定位问题。关键是尽快促进责任制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和重视程度上由“纪委工作”向“党委工作”转变。各级党委要在年初党代会和《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中加以明确。2、突出可操作性,规范责任制的任务分解。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3、突出科学性,完善责任制的考核方法。责任制的考核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怎样使考核更科学化”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怎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的问题。前者应该在严格性上下功夫,深入探讨考核内容、参与主体、考核方式的科学性;后者则应该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上下功夫,

  解决好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评优选先、干部任免相结合的问题。4、突出严肃性,紧紧围绕案件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所在,没有责任

  追究,板子不打到具体人身上,责任制就是一句空话。实行责任追究,是案件查处工作的延伸,要紧紧抓住案件查

  处这个重要载体,解决好追究中遇到的“追究难”和“难追究”的问题。

  5、突出实效性,创新责任制的日常督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手段。在坚持抓好常规性督导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并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6、严格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不但要抓安排部署,更要抓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会议,就像布置业务工作一样,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任务。同时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他们履行职责当好后盾。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深入思考,主动

  出主意、想办法,敢于直面问题,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从而集中全体成员的智慧力量,切实推动这项工作。

  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建立管用制度,切实负起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对党负责。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第一责任人还要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总之无论是第一责任人还是班子其他成员都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必尽之责。躬耕不辍地种好“责任田”,毫不退缩地坚守“主阵地”。扩展资料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着我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重要环节。党风、政风的好坏,事关人心向背,我党执政兴衰,党风、

  政风出现问题会导致一个国家走向灭亡,导致我党执政之基动摇。所以说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极其重要的。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优良政风行风的体现的根部要素就是

  素质过硬的党员,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党员素质过硬在相当程度上是巩固我党的执政之基的重要源泉。

  党员是党的事业的发展者和实现者,没有党员,党的一切纲领、政策都无从实践。

  所以说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党的执政,而优良的党风政风依赖于全体党员的积极活动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的良好形象,党员紧密联系实际,紧密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帮助群众了解掌握党的政策,使党的决策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所赞同、所接受。

  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1、立足教育抓预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预防腐败工作中起着奠基和先导作用。在实践中,该行始终把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探索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2、完善制度抓预防,创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

  性环节,是防腐败工作起到实效的根本保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

  3、强化监督抓预防,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监督是检验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该行通过突出重点、完善手段、健全体系,努力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使监督成为预防腐败的一个有力武器。4、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5、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重点完善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6、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

  职岗位管理办法。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

  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利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搞特权。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篇八: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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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内容概述

  各位领导、同志们:纪委党风室的全称叫“党风廉政建设室”,从广义上来

  讲党风廉政建设几乎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目标相重叠,可以说纪检监察的所有工作都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党风室加挂了一个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牌子(简称反腐办),现在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惩防办)也挂靠在党风室。

  作为纪委机关的一个职能室,党风室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县性或重要专题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联络、组织全县纪委监督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活动。承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三方面的具体工作。

  反腐败工作有三大格局,一是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查办违纪XX案件,三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这当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占三分之一,又处在首要位置。查办案件是抓惩处,发挥警示作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的是依法行政的问题,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所要解决的是勤政廉政问题,侧重的是预防的工作。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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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根本。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基本内容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领导

  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加强党内监督;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所要解决的是:通过多种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包括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又要加强“他律”,综合运用巡视、XX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监督,督促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确定的重点监督对象,重点要监督的对象还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管辖X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地落实到实处,突出的还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出了问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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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纳起来,党风廉政建设的三项内容,最主要的是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通过党内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则是重在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本的出发点都是针对领导干部,所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反腐败工作三大格局之一,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

  我今天的发言就分为三部分。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概述;二、如何加强党内监督;三、怎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概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实行严格的自我约束,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1、工作对象涉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2010年1月18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适用对象做了界定: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的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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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所站的党员负责人。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对在这个X围内所有领导干部提出的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X,在这个X围内的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也就是《廉政准则》对所有在这个X围内的对象都有普遍约束力,大家必须严格遵守。

  2、工作内容涵盖规X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各个方面。近几年中央制定了许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工作的内容十分宽泛,共包括18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规X领导干部在职权行使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规X权力运行方面,如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等;规X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方面的内容,如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规X领导干部在职务影响方面的内容,如禁止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三方面的内容,权利运行、职务消费、职务影响都有受到《廉政准则》的严格限制。

  3、工作任务以解决某一阶段领导干部在从政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发展变化,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表现形式和不同的演变趋势。如用公款为领导干部配置通信工具和住宅电脑,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等,都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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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的阶段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这些阶段性的问题都必须及时进行纠正。

  4、工作方式以规X和监督为主,多管齐下。既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又要加强“他律”,综合应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加强监督,督促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既要开展专项清理(如小金库专项治理和现在正在开展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又要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案件。

  5、工作目标是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自律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患,其目标是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要通过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使领导干部知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领导干部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意识;使领导干部的一些不廉洁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错酿成大错,逐步减少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1、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X,把教育与惩处有机结合起来,规X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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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逐步规X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努力构筑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重要意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道德防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的有效载体。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的内容主要来自于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的基本内容。重点围绕“八个子”:1、票子。指违规收送礼金、礼券和高档贵重礼品问题。2、房子。是指对领导干部建房、分房有关规定、办公用房的装修标准,中央和省以及各地的房改政策、房改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3、车子。是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有关标准,对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4、位子。是指违反干部人事制度方面有关规定的问题。5、杯子。是指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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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费等问题。6、骰子。是指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7、老婆(丈夫)孩子。是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从业等

  有关规定。8、“印把子”。指印章,即权力。本质是利益冲突。二、如何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督

  促、保障党组织行使职权、完成任务,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活动,是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包括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相互之间的监督,党员群众的监督和党内上下级相互之间的监督,等等。

  (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2004年2月17日,党中央总结党内监督的长期经验,结合实际需要,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条例中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理由是:1、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掌着重要权力,党内监督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体现了监督的规律和实质。2、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地位高,影响大,党内监督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有利于发挥示X导向作用。3、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所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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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特殊影响力,必须把他们作为重中之重的监督对象。(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有七个方面的内容: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3、贯彻XX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三)党内监督的职责根据党内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发展规律,《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应承担的职责、权利。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六种党内监督主体的职责或责任、权利。《党内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党内监督工作中担负5项职责: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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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

  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

  提出建议,依据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查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有十项: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XX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这些都有文件规定,如《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三、怎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特点1998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10年11月10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后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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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制是指某一岗位的责任、权力、利益相结合的一种管理制度。

  党风廉政责任制,是指我们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施责任分解是基础,严格责任考核是关键,落实责任追究是核心,完善具体制度是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既包括“党风建设”,也包括“廉政建设”。“党风建设”是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建设,强调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偏重纪委的业务。“廉政建设”是指廉洁从政方面的建设,主要解决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偏重行政监察业务。从目前情况看,多数行政监察对象是党员,但是也有一部分行政监察对象不是党员,因此党风建设与廉政建设既有重叠的内容,又有各自的业务X畴,因此,不能用党风建设涵盖廉政建设,也不能用廉政建设去限制党风建设,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仅是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深入实施“三三五五”工程按照全省农村“五要”工程经验交流会的会议精神,巩固、深化、拓展“三三五五”工程,认真解决发生在农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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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源头防腐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实施“五要”工程。全县各村制定简便、易行的“五要”工程实施流程图,对“五要”工程进行具体细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每个工程的实施主体,以及具体内容、操作规则、形式载体等,着力模式化、程序化运作,使“五要”工程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确保“五要”规X实施。

  二是抓好“三个中心”规X化建设。继续抓好乡镇“三个中心”规X化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三个中心”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程序,严格监管,切实发挥监管作用。

  三是规X监管村级“三资”。继续抓好村级“三资”清理整顿后续工作,做到清查彻底、登记全面、数据准确、台账规X、公开到位。进一步摸清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健全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将清理出的资产资源拍成图片,实行资产资源图文并茂公示,便于村民监督。

  四是创新推广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四位一体”工作。今年4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针对传统公开栏存在的形式单一、受众面窄等缺陷,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利用手机、电脑、电视等现代传媒,创新“栏上贴、掌中看、网上晒、电视播”的“四位一体”党务村务公开模式,并进行拓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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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伸到县级,构建了县、镇、村三级联动。与办事公开标准化相结合,党务、政务、村务和公共服务“四轮并驱”的公开机制,使公开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监督体系标准化,形成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行政、廉洁履职。该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市党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们县召开,我们县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该项工作还在《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XX日报》、《海峡都市报》、省《纪检监察信息》、《闽南日报》、《XX反腐败信息》和XX电视台、XX电视台《廉政之窗》等报刊、媒体上刊登、播放。

  2、扎实推进农村基层XX建设一是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注意配备具有财会、管理知识人员,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规定。整合监督力量,明确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参与XX理财,开展XX评议、询问质询活动,依法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二是全面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全面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拓宽XX决策的渠道。户代表会议承担村民会议职责,对本村重大事项进行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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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决定。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明确户代表会议的决策权限和议事内容,规X决策程序,切实抓好决议实施和监督,及时进行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3、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培养、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二是规X履职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省实施办法。加大治庸治懒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查处因庸懒而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XX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站所XX评议和办事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制度,积极开展以联系和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四是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开展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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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述职述廉活动,加大对镇、村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加大查办农村XX违纪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案件,严肃查处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案件。

  4、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一是切实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加强和改进农村土地征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征地补偿机制,完善失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依法规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正当权益,严格规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认真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加强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紧紧抓住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强化对涉农补贴面积申报、对象确定、金额公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低效浪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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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重点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四是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以规X基层权力运行为核心,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X集体林权流转,加强对村组改革方案、XX决策、确权发证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三)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根据《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X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X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X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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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

  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5、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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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四)责任分解的概念及种类

  1、责任分解的概念:责任分解是指每年年初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将这些任务细化为若干小项,然后按照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特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同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2、责任分解的种类: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责任就是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明确每位领导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同时明确谁负主要领导责任,谁负重要领导责任。动态任务分解就是要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标准、完成时期、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

  (五)责任追究的情形和种类1、责任追究的情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X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X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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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的。(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XX

  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

  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XX问题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

  成恶劣影响的。(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

  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2、责任追究的种类。领导班子违反责任制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

  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领导干部违反责任制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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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我就讲这些,如有讲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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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思考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认识和对待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抓紧抓好,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就能顺利地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这就要求健全新的权力制约机制,在体制、程序、规范等各个层次上加强权力监视,防止一些经不起改革开放考验的党员干部钻政策和制度不完善的空子,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权谋私。从近年来纪检部分查处党员的违纪案件看,有些党员或党员干部之所以出错误,与党和国家在权利的结构上,互相制约和监视的机制不完备,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为保障科学发展,就必须加强廉政机制和制度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使我国的综合国力,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进步。当前,在深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但是拒腐防变的各项制度尚未健全、完善,执行制度方面的措施也尚未配套完善,因此,在夸大认真严格贯彻执行现有制度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机制和制度建设。廉政机制是指国家机关保持廉政的体制和运作原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廉政机制,主要包括行政体制的廉政机制,对行政机关的制约机制和对公务职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机制。首先,要加强行政体制的廉政机制建设。其主要的方面是各级政府和行政机构要具备廉政的功能,这对廉政建设具有决定意义。行政体制本身有了廉政的功能,

  即使产生一些个体的腐败现象,也轻易治理。怎样加强行政体制的廉政功能?基本要求有三:一是行政机构要精干。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轻易产生腐败;二是职权划分要公道。职权不明,办事困难,以权谋私,就有机可乘;三是行政行为要有序。主座意志,个人专断,势必行政紊乱,监视乏力,产生腐败。加强行政体制结构性廉政功能,根本途径就是改革行政体制。在这方面,党和国家已经作出了一系列决定和部署,这对反腐倡廉是个有力的推动。

  其次,完善国家机关的制约机制。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中,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制约机制至少有两种:

  一是制衡机制。通过公道调整权力结构,调整部分职能,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和终极权力的机制,形成以权力来制约权力的格式,实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

  二是监视机制。通过健全内部和外部的监视机制,形成共保共建,共同制约的监视约束机制,消除党政机关可能发生的某些腐败现象。监视系统,主要有党的监视、人大监视、行政监视、法律监视、民主监视、舆论监视等构成。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假如以为廉政建设只需要制衡、监视硬性约束,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的软性约束作用,那么硬性约束机制也很难奏效。事实上,对机关工作职员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他们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免疫力,是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廉政制度是廉政机制的载体。仅仅有了机制,是很不够的,还得靠制度作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搞好廉政建设,既要有公道的机制,又要有可行的制度。

  首先,要有政治教育制度。如干部学习日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等。现在有些单位或部分只抓业务,不重视甚至不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来钱,不管正道歪道,“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在相当一些单位或部分存在着,以至这些单位或部分

  风气不正,腐败现象的苗头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发展下往是危险的,必须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进步干部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熟悉到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题目,是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能否得到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能否建成的大题目;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第二,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拒腐防变制度。由于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除了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往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外,为了防止个别人滥用权力,应刻制定针对领导干部的专门制度。如家庭财产的申报制度、支属回避制度、四个管好制度(即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职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地区、部分和单位),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艰苦奋斗制度等。

  第三,完善严厉查处违纪腐败案件制度。要继续贯彻“一要果断,二要持久”的方针,惩办腐败,必须从具体案件抓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有线索,就要一查到低,搞个水落石出。惩办腐败,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惩办腐败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党纪、政纪、法纪一起抓,要有配套的查处制度。

  第四,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廉政制度。廉政制度建设,一定要充分体现党的宗旨和国家机关工作职员的公仆性质,在真正有效地制约营私舞弊,克服官僚主义,进步工作效率上下功夫;要从实际出发,宽严适度,切实可行;条款要具体明确,便于把握操纵,并配有具体处罚规定,便于据章处理,不能搞弹性制度,让一些人钻空子。

  第五,建立党内外监视制度。在党内,要通过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民主考评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视。在党外,

  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度,监察、司法和群众团体的监视制度,新闻舆论的监视制度,人民群众的举报制度等等。

  只要我们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正确熟悉和对待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把反腐倡廉工作贯串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抓紧抓好,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就能顺利地领导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

  

篇十: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在春暖花开时身着一身素衣站在清风拂柳蝶舞翩跹的百花丛中轻吹一叶竖笛放眼碧波万里海鸥沙滩还有扬帆在落日下的古船在心旷神怡中做一帘红尘的幽唯美句子繁华如三千东流水你只在乎闲云野鹤般的采菊东篱身心自由置身置灵魂于旷野高声吟唱着属于自己的歌悠悠然永远地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淡泊名利鄙弃功名利禄的隐者

  一、党风廉政建设概念的界定党风:即“党的作风”从狭义上说,党风主要是在当的组织路线上

  表现出来的风气;广义上是指当的活动中一贯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党的宗旨和世界观在党的活动中的体现。

  廉政:指清正、廉洁,表示公正清明。即政治、行政,治理国家的活动的执行者,如国家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公正无私,清明廉洁。

  腐败:廉政的对立面就是腐败,其本质是公共权力的私有化、或通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商品化而为个人谋取私利。

  党风廉政建设:是指我们党开展端正党风的一系列活动,其根本目的是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同心同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反腐倡廉建设”概念探析

  “反腐倡廉建设”这个概念最早是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底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2007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时公开提出这一概念。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的地位,这在党的文献中还是第一次。深刻理解“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提出的重大意义及其深刻内涵,充分认识这一概念提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远影响,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反腐倡廉建设”概念提出的重大意义“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过程中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四大建设变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五大建设,体现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一个新高度。“

  “反腐倡廉建设”概念提出的重大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过程中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四大建设变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五大建设,体现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一个新高度。

  “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的提出,强调和提升了反腐倡廉的战略地位,显示其在国家建设中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在党的建设中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建设的辩证关系与重要地位。

  “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正确判断和清醒认识。反腐倡廉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工作,而是一项需要付出巨大努力,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的提出,再次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心设定为“反对腐败”;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基本上延续了十五大报告的精神;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则发展了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主张不仅要“反对腐败”,还要“倡导廉洁”。

  “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的提出,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完全整合,强调“反腐”与“倡廉”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进一步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化的建设工程,有目的、有规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进一步常态化和系统化。

  “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刻内涵

  正确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刻内涵,必须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从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高度界定党与腐败现象的关系,即“党同各种消极腐败

  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二是从政治高度认识反腐败的重要性,即“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三是要明确反腐倡廉建设与改进党风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依靠对象,反腐败必须“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四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五是要明确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目标,即“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刻内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反腐倡廉思想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廉洁教育,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廉政文化建设,提倡和宣扬廉政价值观,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廉洁奉公,公平正义、遵纪守法和反对腐败的氛围,着力使廉政价值观深入人心,渗入制度,见诸行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权力的运行机制,通过科学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而压缩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腐败行为的空间,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监控机制,健全党内党外、行政体制内外的各种监督和控制制度;惩治腐败行为,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违纪违法等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廉政就是廉洁从政,廉洁施政的意思.这是社会的要求,也是人民的要求

  反腐倡廉

  亦称“惩腐倡廉”。即反对腐败,倡导廉政。政治伦理学术语。属政治道德范畴。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思想道德建设的集中体现。要廉政就必须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反腐倡廉”,尤其在经济体制转换的改革开放的时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纲领。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要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抓手,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坚决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纵容。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协调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局面。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尤其需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处理好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和发挥好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作用的关系。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党和国家建设全局。具体地说,要做到“四个相适应”:坚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坚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坚持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相适应,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各项改革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还要做到三个“统一”:一是反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既要坚决打击腐败行为,又要大力倡导廉洁价值观;二是治标与治本的统一,治标是治本的基础,治本是治标的深化,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抓好治标工作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治本;三是惩处与预防的统一,没有对腐败分子的严厉惩处,预防腐败工作将很难实现,不注重预防,不注重从源头上抓起,对腐败的查处即使一时见效,也往往会产生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的情况,因此,在抓好惩处腐败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预防。

  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几个关系

  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还需要弄清楚几个关系。

  科学发展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又是指导我们党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最根本的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来谋划、部署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到推进反腐

  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关键是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文化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防治腐败的基本途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政治生态构建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政治生态是相对于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而言的一种社会政治状态。良好政治生态可以概括为“政通人和”。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反映,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其核心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政治生态不仅是评价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指标,而且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

  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建设其他四个方面的关系。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既相对独立,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其他四大建设之中,另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设中也体现了四大建设的要求。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概念

  “党风”即党的风气,党的风气取决于党的作风。中国共产党最早对“党风”进行科学概括的是毛泽东。他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提出党风包括了政治、思想、组织、生活等多方面。今天,我们谈党的作风,一般包括了思想作风、政治作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

  “廉政”即廉洁从政。该词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晏子春秋校注卷四》。虽历经两千多年,但“廉政”一词的基本含义变化不大。廉洁从政,讲的是为官之道,怎么样去当官、如何去执政。今天,廉政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公私分明、恪尽职守、勤俭节约,而不是贪赃枉法、私欲横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奢靡铺张。

  将“党风”与“廉政”放在一起,是从党的十四大开始的。中国共产党一向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各个不同的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有各自的目标、重点、方法和成效。本文旨在对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进程及其建设特点进行考察,以期对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借鉴。

  党的十四大上主要表述为“党风和廉政建设”,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和廉政检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规范制度,要坚定不移地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要妥善处理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坚决而持久地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中央纪委提出,纪检机关应该依照党章规定,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从整体上提高纪检工作水平,更好地担负起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任务。在党的十五大上,正式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个概念提出,并与“反腐败斗争”连在一起。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

  从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概念一直沿用,不仅使用频率高,而且内涵也在不断深化。中纪委向十六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在总结过去五年的情况时充分肯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和制度,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相适应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如今,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概念不仅包括了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建设,而且也包含了反腐败的思想内涵。(毛泽东思想研究2009年第1期)

  

  

篇十一: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集锦

  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新时期党员干部要适应“四个新常态”:从严治党新常态、依

  法治国新常态、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化改革新常态。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四条底线: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

  线、道德底线。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

  治治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省委组织部换届工作“六个坚决查处”:一是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二是坚决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等行为。

  三是坚决查处违规用人、跑风漏气、隐瞒实情等行为。四是坚决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行为。五是坚决查处造谣诬告、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六是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等问题。“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的工作制度之一。“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党费标准: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党费按月足额及时自觉缴纳。

  

  

篇十二: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青岛海湾大桥十合同项目经理部

  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

  一、建立完善廉政教育机制,夯实事前防范基础。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多、投资大,使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令人痛心,严重影响了我党的形象。为此,必须狠下功夫,抓教育、抓防范。

  一是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夯实思想根基。以保持党员先进行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立党为民”的深刻含义,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廉洁自律,当好表率。

  二是强化党风党纪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委处分条例为重点,组织广阔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坚持原则,公正处事,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委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提高自律意识。根据省厅公路局安排,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的“三不违”教育和“三个负责”、“脱开三个责任”的教育。在教育中以反面典型为教材,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教育干部职工警钟长鸣,永不懈怠。

  四是大张旗鼓引导教育,宣传先进典型,树立公路部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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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象。通过选树典型,在全线营造一个“建设一条高速公路,锻炼一支好队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调动了干部职工以路为家,无私奉献、通往直前的豪情和斗志。在教育方式上,采取辅导讲座、理论研究、参观考察、学习交流、查摆整改等措施,多措施并举,切实增强教育效果显。二、建立完善制度的约束机制,标准干部职工行为

  项目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建立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理事、用制度标准干部职工行为的约束机制。

  一是要建立了各项监督制度,使全体干部职工动有规、行有矩,各项工作标准有序。严格执行监督方法,纪检员会同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执行监督小组,对各部、室制度落实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

  二是要建立领导干部说法自律制度。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在严格落实个人说法自律等制度的同时,各部室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建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廉政档案。要开展对领导干部配车、家属子女从业以及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借用公款等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是要完善工程管理和项目部协调人员说法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四个绝对禁止”“六条禁令”等纪律规定。四是要实行干部谈话制度。将廉洁勤政、遵章守纪作为谈话的主要内容,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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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集体谈,项目经理与各部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所管辖干部职工个别谈,上级委派纪检干部针对不同情况重点谈的方法,敲响警钟,提高廉洁意识,标准工作行为。三、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标准源头治理

  建立健全项目部建设监督机制是有效预防和减少干部职工违法法纪的关键所在。结合往年项目部建设实际,各部室要双管齐下,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形成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双重约束机制,在内部监督上,一方面,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从领导班子成员到一般职工,实行“下管一级、上连一级”的连带责任制;

  一方面,建立干部职工自律报告制度。各部室通过每月底向项目经理写一封署名信的形式,既汇报个人本月内的工作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又检举其他干部职工违反制度、纪律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在项目部内部监督方面,

  一是全面实行“全程跟踪”制度,即专〔兼〕职纪检人员对各类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二是由项目部纪检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室落实、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回访,重点看制度是否落实,有无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等现象,在社会监督方面,聘请人民监督员和执法监督员,向社会公布投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部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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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建设工作。四、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标准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评价

  建立全方位的动态绩效考核浩激励机制,是破解监督难题的突破口,也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对此,项目部要求:

  一是要实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双重承诺制。年初各部室领导人要向项目部作出党风廉政建设局面承诺,并公开宣布,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在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会上,要结合述职报告对廉政情况作出说明,由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测评。

  二是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与各部室负责人、各部室负责人与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每半年和年终,对各部室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采取听、看查等方式,对各部室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同奖同罚,责权统一。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问题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以进一步明确各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权、利关系,充分调开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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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第三节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第十六条廉政准则第三条所称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是指违反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管财20xx日国务院令第262号颁布20xx务院令第350号修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xx典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年度财政预算中逐年扣除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正确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制定本实施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有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检查纠正。能够主动检查纠正,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但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必要时可以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不主动检查纠正的,依照本实施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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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已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退休手续但返聘后又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适用《廉政准则》。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参照《廉政准则》执行。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第二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一项所称“以借为名占用”,是指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借用的名义占有或者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超过六个月。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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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第五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二项所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或者与履行职责相冲突。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六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三项所称“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包括现金和代币购物券、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支票、本票、汇票及各种有价识别卡、提货凭证等支付凭证。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而不交公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第七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四项所称以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其他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委托理财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以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为交易对方、受委托方等谋取利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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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第八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五项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政府或者其他公共机构没有披露或者尚未公开的公共设施建设、商品价格调整、税率调整、银行利率调整、企业重组、签订重大交易合同、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各种信息,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其他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六项所称“多占住房”,是指一户家庭违反规定占有两处及两处以上福利性质住房或者住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廉租住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廉政准则》第一条第六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号)等有关住房管理的规定。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相关房产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第二节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第十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是指个人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二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中办发〔〕号)等有关党员领导干部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所持有的股份或者证券应当在本实施办法发布后个月内予以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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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三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中办发〔〕号)等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所购买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猫虿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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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四项所称“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是指个人或者与他人合伙在国(境)外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个人在国(境)外投资入股”,是指在国(境)外以个人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五项所称“经济实体”,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公司)、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偿中介活动”,是指通过为市场各类主体提供信息、介绍业务、开展咨询等而收取钱财的活动。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五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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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号),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组发〔〕号)等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规定。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兼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辞去本职或者兼任的职务。所收取的报酬(包括各种经济利益)应当收缴。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所收取的报酬(包括各种经济利益)应当收缴。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第十五条《廉政准则》第二条第六项所称“离职”,是指以退休之外的方式离开公职,包括辞去公职、被辞退、被开除等情形。“原任职务”,是指离职或者退休前最后担(兼)任的职务。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第三节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第十六条《廉政准则》第三条所称“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是指违反《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管财〔〕号)等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发布的关于公共财物管理的各项规定。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第十七条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以及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以贪污论,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由他人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以受贿论,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除前两款所列情形之外,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纷釓。第十八条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情节严重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所欠公款予以追还。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獷。违反规定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所借用的公款应当退还,并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息,所获利润或者非法所得予以追缴。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馴鸨。违反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违反规定借用公物或者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理。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谨觋。第十九条私存私放公款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和《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号)的规定处理。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癱恳。第二十条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和《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号)的规定处理。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圆鍰。第二十一条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鶼渍螻偉阅劍鲰腎邏蘞阕簣。第二十二条《廉政准则》第三条第六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颁布,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修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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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号)等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覲僨。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理。颖刍莖蛺饽亿顿裊赔泷涨负。第二十三条《廉政准则》第三条第七项所称“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是指以支付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钱款等方式。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減栖。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銚銻縵哜鳗鸿锓謎諏涼鏗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人经管的公共财物的,以贪污论,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廉政准则》第三条第八项所称“社会保障基金”,是指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资金。挤貼綬电麥结鈺贖哓类芈罷。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处理。赔荊紳谘侖驟辽輩袜錈極嚕。第四节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第二十五条《廉政准则》第四条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号)(以下简称《追究办法》)等规定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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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廉政准则》第四条第一项所称“不正当手段”,是指利用亲属、同乡、同学、同事、朋友、战友等各种关系采用请客送礼、行贿受贿、弄虚作假、打招呼等手段。裊樣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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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仓嫗盤紲嘱珑詁鍬齊驁絛鯛。第二十七条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处理。绽萬璉轆娛閬蛏鬮绾瀧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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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骁顾燁鶚巯瀆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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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瑣钋濺暧惲锟缟馭篩凉貿锕。第三十条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处理。鎦诗涇艳损楼紲鯗餳類碍穑。第三十一条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栉缏歐锄棗鈕种鵑瑶锬奧伛。第三十二条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处理。辔烨棟剛殓攬瑤丽阄应頁諳。第三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处理。峴扬斕滾澗辐滠兴渙藺诈機。第五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第三十四条要求或者指使提拔任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追究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詩叁撻訥烬忧毀厉鋨骜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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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非本人经手、管理的公款支付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属于利用本人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其便利条件用公款支付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则鯤愜韋瘓賈晖园栋泷华缙。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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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境)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鳃躋峽祷紉诵帮废掃減萵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稟虛嬪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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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调查处理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陽簍埡鲑罷規呜旧岿錟麗鲍。第三十七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知道或者授意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沩氣嘮戇苌鑿鑿槠谔應釵蔼。第三十八条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名义谋取私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钡嵐縣緱虜荣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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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懨俠劑鈍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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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謾饱兗争詣繚鮐癞别瀘鯽礎。第四十条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责令该领导干部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责令其本人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呙铉們欤谦鸪饺竞荡赚趱為。第四十一条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莹谐龌蕲賞组靄绉嚴减籩诹。第六节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第四十二条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麸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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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廉政准则》第六条第二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号),中共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建立控制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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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投资〔〕号)等有关楼堂馆所建设、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的规定。納畴鳗吶鄖禎銣腻鰲锬颤階。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風撵鲔貓铁频钙蓟纠庙誑繃。第四十四条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归个人使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五条《廉政准则》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的规定。灭嗳骇諗鋅猎輛觏馊藹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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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六条《廉政准则》第六条第五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举办城市周年庆典活动的通知》(国办发〔〕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号)等有关规定。铹鸝饷飾镡閌赀诨癱骝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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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举办各类庆典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所浪费的公款应当从该地区或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中逐年扣除。攙閿频嵘陣澇諗谴隴泸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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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或者群众摊派、变相摊派举办庆典活动费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摊派的费用应当退还。趕輾雏纨颗锊讨跃满賺蚬騍。第七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第四十七条《廉政准则》第七条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号)等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夹覡闾辁駁档驀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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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未谋取私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九条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号)等有关规定处理。视絀镘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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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本人从中收受、变相收受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授意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偽澀锟攢鴛擋緬铹鈞錠铃铋。第五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扰、妨碍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进行正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緦徑铫膾龋轿级镗挢廟耬癣。第八节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第五十一条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的,依照《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号)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造成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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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果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騅憑钶銘侥张礫阵轸蔼揽齊。第五十二条虚报工作业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三条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疠骐錾农剎貯狱颢幗騮鸪詼。第五十四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和《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纪发〔〕号)等规定处理;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镞锊过润启婭澗骆讕瀘載撻。第五十五条《廉政准则》第八条第五项所称“不正当手段”,是指做假账、谎报业绩,报喜不报忧、掩盖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以及编造虚假事迹、假学历、假资历、假学术成果、假评选条件等手段。榿贰轲誊壟该槛鲻垲赛纬闼。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六条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党纪处分条例》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处理;没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邁茑赚陉宾呗擷鹪讼凑幟结。第三章附则第五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嵝硖贪塒廩袞悯倉華糲饃励。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该栎谖碼戆沖巋鳧薩锭谟贛。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劇妆诨貰攖苹埘呂仑庙痙湯。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臠龍讹驄桠业變墊罗蘄嚣驮。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鰻順褛悦漚縫冁屜鸭骞阋苈。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穑釓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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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隶誆荧鉴獫纲鴣攣駘賽涝鈧。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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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浹繢腻叢着駕骠構砀湊農瑤。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第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鈀燭罚櫝箋礱颼畢韫粝銨鹏。(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惬執缉蘿绅颀阳灣熗鍵舣讷。(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贞廈给鏌綞牵鎮獵鎦龐朮戗。(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第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嚌鲭级厨胀鑲

  铟礦毁蕲鷯鑭。

  第九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薊镔竖牍熒浹醬籬铃騫违紗。第十条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齡践

  砚语蜗铸转絹攤濼絡減。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绅薮疮颧訝标販繯轅赛怃贿。第十二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饪箩狞屬诺釙诬苧径凛骗

  橥。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烴毙潜籬賢擔視蠶贲粵貫飭。第十四条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鋝岂涛軌跃轮莳講嫗键砺脈。第十五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撷伪氢鱧轍幂聹諛詼庞復堝。第十六条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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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和纪委。第十七条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踪飯梦掺钓貞绫賁发蘄韃

  钆。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婭鑠

  机职銦夾簣軒蚀骞设犹。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譽諶掺铒锭试监鄺儕泻濰鴇。(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俦聹执償閏号燴鈿膽賾劳覡。(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第二十条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缜電怅淺靓蠐浅錒鵬凜锩惡。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骥

  擯帜褸饜兗椏長绛粤藎锾。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癱噴导閽骋艳捣靨骢鍵桧篓。(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鑣鸽夺圆鯢齙慫餞離龐東偿。第二十五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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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领导责任。榄阈团皱鹏緦寿驏頦蕴釙負。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第二十六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逊输吴贝义鲽國鳩犹騸缋樣。第二十七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幘觇匮骇儺红卤齡镰瀉戲颖。第二十八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誦终决懷区馱倆侧澩赜鱺罢。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同时废止。医涤侣綃噲睞齒办銩凛赝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号)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舻当为遙头韪鳍哕晕糞窶適。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鸪凑鸛齏嶇烛罵奖选锯宫煬。(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筧驪鴨栌怀鏇颐嵘悅废颛鲷。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韋鋯鯖荣擬滄閡悬贖蘊詡蝉。第三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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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涛貶騸锬晋铩锩揿宪骟状张。(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第五条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第六条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钿蘇饌華檻杩鐵样说泻嘆錒。第七条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第八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戧礱風熗浇鄖适泞嚀贗鏃窮。(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購櫛頁詩燦戶踐澜襯鳳

  虚傘。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嗫奐闃頜瑷踯谫瓒兽粪斃谙。第九条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虚龉鐮宠確嵝誄祷舻鋸伟

  杀。

  第十条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第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與顶鍔笋类謾蝾纪黾廢钺韜。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結释

  鏈跄絞塒繭绽綹蕴網縉。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餑诎鉈鲻缥评缯肃鮮驃换嚨。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爷缆鉅摯騰厕綁荩笺潑鸟辏。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锞炽邐繒萨蝦窦补飙赝轤湿。第十四条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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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曠戗輔鑽襉倆瘋诌琿凤纣鱟。(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二)不如实报告的;(三)隐瞒不报的;(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第十八条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轉厍蹺佥诎脚濒谘閥糞嶁藹。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嬷鯀賊沣謁麩溝赉涞锯餓嶁。第十九条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讯鎬謾蝈贺綜枢辄锁廪谕铱。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兒躉讀闶軒鲧擬钇標藪疇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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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内容

 嫩江县电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岗双责,确保廉政建设有序开展二、领导率先垂范,落实廉洁自律,加强中心组的专项学习三、领导班子坚决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各项工作四、开展建设廉洁文化,寓教于生活、工作、娱乐活动之中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七、规范信访举报工作,解决合理诉求八、深化效能监察工作,提高企业效能九、领导带动全体员工,共促和谐发展

  自年初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载体,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构建起“三化三有”(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的惩防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嫩江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及黑河局纪检监察会议的决策,按照县纪委实施的八项工程和黑河局的六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工作到位,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继续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的创新和执行力度;紧紧围绕“创建省级一流县供电企业”的奋斗目标,规范了在供电服务中权力使用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突出

  的问题,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好电力先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清理了小金库,加强了重点领域和部门的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使我局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出新的步伐。连续十五年实现了副股级以上干部零违纪。在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做法是: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岗双责,确保廉政建设有序开展1、嫩江县电业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真正地实现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并发挥作用。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及成员个人很好的贯彻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了廉政建设的重点。制订了组织机构,并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实行党政工密切配合,做到了分工负责,分片包保。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组织领导得力,任务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实行了“一岗双责”,依据分工按战线划分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并以责任区为载体,建立三级包保体系,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将责

  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研讨责任制落实实际情况,局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到所包保的责任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听取基层单位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参加基层单位的民主生活会,通过与职工谈心谈话了解基层党员干部工作情况和思想情况,使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对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量化考核,按月份和季度对工作情况打分,结合年末综合检查成绩进行排名,评选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党支部。严明奖惩措施,保证各部门对廉政工作的落实。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的部室、单位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改正。层层抓落实,在预防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强化教育上下功夫,保证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机制落实、责任明确,做到了任务细化、抓手得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向纵深发展。2、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综合能力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行民主监督,切实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岗、到位、到人,真正发挥各项制度预防、教育、警示作用。

  为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工作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争取反腐倡廉工作的更大成果,为加快建设省级一流县供电企业提供政治保障。我局加强了纪检监察的力量,成立了局监察室,各基层单位的党支部书记担任纪检委员;在提高纪检干部素质和综合能力上,今年先后将局纪委书记、局监察室主任派往中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和苏州学习;各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分别参加了黑河局及县党校的培训学习。嫩江县电业局纪委谨记:“政治坚定、服务大局,业务精通、勇于创新,作风严谨、秉公执纪,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廉洁自律、干事干净。”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党的纪律,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围绕中心,服务于大局,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预防和治理了腐败,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程监督,抓住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对领导和基层所长,使行任前廉政谈话,任中提醒谈话,定期责任审计、任满离任审计。延伸监管范围,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查清,即使遏止,防止扩大化,真正做到“八小时之内管住,八小时之外清楚”。规范公车管理、办公费和招

  待费,堵塞财务管理漏洞,遏止腐败行为。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全面推行局务公开,完善公开的标准、细则,利用局务公开橱窗、专栏,公开职工和用户最关心的岗位调整、人员安排、电力政策等热点焦点问题,把领导班子的履职情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并通过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等工作,落实职工群众的监督权。二、领导率先垂范,落实廉洁自律,加强中心组的专项学习1、局党委率先垂范,带动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每次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都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反腐倡廉方面的学习教育内容,把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党纪条规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责任分工明确,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2、开好民主生活会,主动接受监督。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班子成员认真剖析自己在作风建设、务实、清廉等方面的专项问题,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差距,定措施,很有针对性;对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洁谈话,使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规范的从业行为。

  3、坚持以身作则,树立“干事、干净”的班子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求班子成员“一点特殊不搞,一点便宜不沾、一点违纪的事不做、一心站在公正上、一身扑在工作上”。领导班子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为民、务实、清廉”和“干事、干净”的良好形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实践,为我局职工队伍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企业实现了零案件、零上访。三、领导班子坚决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各项工作1、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严格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各项工作,遇到大的事情,都要召开党委联席会或职工代表会进行集体表决,然后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决策。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上,都是通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工程物资全部是公开招标进行的,很好的遏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2、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预防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依靠集体智慧决策,强化了民主监督,减少了决策失误,促进了班子团结,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尊重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听取服务对象、

  基层职工、班子成员的意见,使决策更符合实际、符合发展的要求,调动了全局上下的积极性。《三重一大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并把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把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阳光下操作,全局上下形成了班子团结、上下一心、风正气顺的局面。四、开展建设廉洁文化,寓教于生活、工作、娱乐活动之中1、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优秀廉洁文化传统,使广大员工受教育、受启迪、受影响。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体现企业特色,结合实际确定目标、选择内容、设计载体,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寓教于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之中,使廉洁文化真正入情入理,入脑入心。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用国家电网廉洁文化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两个务必”、“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积极倡导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以“干事、干净”为核心理念,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

  的企业精神,培育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和忠诚企业、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的价值导向。以培养员工心灵和谐为基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员工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荣誉、困难和挫折,培育互助友爱、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和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的人生态度,形成廉洁自律的心理诉求。按照“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廉洁行为规范(准则)。坚持将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管理,努力形成了廉洁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了廉洁文化五进活动。一是开展廉洁文化进班子活动。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诫勉谈话等制度,通过发放廉政台历、廉政短信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二是开展廉洁文化进部室活动。就是要围绕廉洁文化理念,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制度和纪律,树立忠诚企业,爱岗敬业的精神,强化相互监督的责任,增强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开展廉洁文化进车间(班组)活动。组织员工学习廉洁文化,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充分利用班组宣传栏、黑板报、橱窗等阵地,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组织开展“廉洁从业,诚信经营”大讨论活动,引导员工廉洁诚信、依法

  经营。实行局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议事规则,发挥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四是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我们坚持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把党员干部的配偶作为第一监督员,及时了解掌握他们在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现。同时,可组织党员干部家属召开座谈会,建立廉洁从业保证书和亲情促廉监督卡,发放一封倡议书等活动,把廉洁文化引入党员干部家庭,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家庭保廉。五是开展廉洁文化进社区活动。社区是职工和家属生活的聚集地,是各种文化信息传播的场所。用先进的文化思想占领这个阵地,培养和引导职工良好的兴趣爱好,营造廉洁和谐的企业环境,是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的着力点。一是组织以廉洁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创作、演出活动。二是举办以廉洁为主题的书法、绘画、漫画、摄影展。三是制作一些廉政公益广告和以廉洁从业为主题的板报。利用媒体宣传网络,增强廉洁文化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多种文化设施,在办公区、生产区、生活社区设立廉洁提醒标识和文化景观,使广大干部员工时时接受廉洁教育,处处感受廉洁气息。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树正气、促廉洁的浓厚氛围。2、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将廉洁要求融入制度建设及执行中。从源头上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形成“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拒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管理机制。近期来,以创建省一流县级供电企业为契机,针对近年来反

  腐倡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对现行反腐倡廉制度的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形式发展的予以废止,对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操作性不强的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提高了惩防体系中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3、在廉政教育工作中,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网上廉政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局、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廉政规定、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开展学习先进典型、观看反腐倡廉电视录像、党性教育、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勤政廉洁和党风建设教育。三是开展各种活动,理论与时间相结合落实廉政教育。定期邀请县纪委或检察院做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开展经常性的板报展、图片展、挂图展等活动宣传防腐倡廉新形势,提高干部自律意识,赢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参加黑河局廉政书画展,每年新年为党员干部订购廉政台历,发送廉政贺卡,重要节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更加注意廉洁自律,精心设计制作了廉洁电脑桌面,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推广使用,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1、深入开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廉政建设,

  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以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完善制度和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反腐倡廉意识得到提高,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完善落实监督制约机制,领导干部作风得到了切实加强。采取“学制度、促廉洁、保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系列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的风险警示教育,营造了“干事、干净”的浓厚氛围。坚持把落实各项廉政制度作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点,努力把无形的廉洁理念转化为有形的制度。2、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认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思想政治建设、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贯彻上级的部署,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得服务宗旨,积极主动为我县三大经济区、十大重点工程建设发展服好务。3、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吸取教训,牢筑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供电所长及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组织部与纪检委下发的典型案例,并进行了认真剖析,干部职工深受教育。同时我们充分运用网络宣传阵地,把一些反腐倡廉电视片、宣教片挂到办公软件上,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通过各类反腐纪实专题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干部

  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监督1、进一步落实好《规划》的要求。能够坚持“三严一常”的根本措施,按照“三化三有”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出我局20XX年的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营销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预警机制的执行力度,加强问责制度的落实,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我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最近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工作。局党委不定期邀请县纪委主管领导到我局检查指导责任制落实工作,按照县纪委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措施,使责任制落实不断得到深化,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公示制度等,每年年末局纪委组织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在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职述廉。本单位职工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填写测评票,测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依据,先后建立健全了《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十几项制度,创造性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制度》,继续推进党务、

  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评估体系等,形成规范性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打造诚信电力,真正把用权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促廉政。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举报邮箱等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及时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违纪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更新上报廉政档案信息,积极发挥廉政档案的作用。在局内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有效发现和整改问题,努力促进机关作风和行风的改进。2、要求全局干部坚决做到:一、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券礼卡专项工作,严禁违法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二、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节俭办事。三、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四、领导干部不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公车私用现象。五、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3、构筑惩防体系,重在监督制约。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我局在惩防

  体系的建设中,各部门建立了各项制度、办法,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更注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提高惩防体系的制约性。年初,局纪委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嫩江县电业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并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起约束机制。按照《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要求,经常性地开展股级以上干部以及重要岗位人员任职廉政谈话,同时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戒勉谈话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对我局下属各供电所进行定期和突击财务审计,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防止腐败问题的产生。特别是对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废旧物资处理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做到以制度和规范作保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为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建立完善领导人员从业行为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严格执行领导人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各级领导人员要按照规定述职述廉。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问责制度,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研究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办

  法,完善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要紧密联系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建立系统配套、相互衔接、相互适应的规章制度。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目标,按照删繁就简、切实管用的原则,制定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近期计划,对现有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认真研究和全面梳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修订完善,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加强制度建设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制度建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与从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各级组织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有章可循、遵章必严、违章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一)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运作、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重要业务办理等重点部门和人员权力行使的监督,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事前、事中的监督,做到关口前移。(二)完善监督体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增强监督意识,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及时听取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整合监督力量,有效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力量的优势,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工会、法规等部门定期沟通监督情况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对需要协同配合的监督工作要及时制定监督方

  案,落实监督措施,形成监督合力。要明确界定各级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能,对疏于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发挥民主生活会在班子内部监督上的作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要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广大党员权利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要组织党员充分讨论。纪检组(纪委)要协助同级党组(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党员领导人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实施监督,严肃执行党的纪律;落实纪检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党组(党委)汇报、提出建议。(四)加强管理监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上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按照提高效率、相互制衡的要求,优化工作业务流程,强

  化内部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纪律;积极探索开展效能监察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建设、设备物资采购、资金运作、废旧物资处理等方面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要强化审计监督,突出重要领域、重要事项、重大风险和重点单位审计,重点抓好对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加强对审计意见(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公司控制力的检查与评价。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五)加强群众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厂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重要管理规章制度,以及企业改制方案、劳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职工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健全受理职工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信访监督。有序推进内部舆论监督,通过内部报刊、网络,反映职工意愿、想法和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推动作风转变和工作改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电力供需、电网建设、电力服务、电力招投标等方面的信息,加强对外沟通和联系,及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政府、社会和客户的监督。

  4、不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为领导干部设立了廉政档案,在不正当交易自查自纠活动中,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反映情况,做出明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到目前,我们没有发现存在此类违纪问题。七、规范信访举报工作,解决合理诉求1、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单位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行为和人员以及来信来访都要备案和调查,对群的初信初访实行首办责任制,强化目标责任,努力做到群众第一次来信、第一次来访就把问题解决好。进一步畅通职工群众诉求渠道,将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认真排查工作范围内的各类矛盾,杜绝非正常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做到了件件有调查、事事有回音,对经查实的确存在问题的,不管涉及到谁,涉及到哪个部门,都要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坚决严肃处理。完善了嫩江县电业局投诉举报案件调查程序管理规定,健全了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重大案件局党政一把手亲自督办,限期结案,年度结案率达到100%。2、突出廉政监督。在通过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加大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召开监督员会议,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完善95598客户服务热线,深

  入开展供电所“零投诉”活动,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进行明察暗访,对供电所进行模拟报修、营业场所环境、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调查,极大的提升了干部职工优质服务意识。3、对信访案件,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查办。我局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挂帅,监察审计部具体负责,对所有的信访案件都要实地进行详细调查,弄清事情真相,尽快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白、满意的答复。在调查当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其整改情况。八、深化效能监察工作,提高企业效能1、增强了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把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与行政工作推进的难点和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效率、安全等问题,作为效能监察的切入点,做到效能监察任务与企业中心工作相一致。2、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形成由监察部门牵头、二级单位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效能监察工作组织领导机构。3、要继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国网公司及省公司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九、领导带动全体员工,共促和谐发展通过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工作,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廉洁

  意识,提高了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的能力,涌现出一批廉洁自律的典型。我局领导干部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身作则廉政勤政、恪尽职守团结协作,树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榜样,加强学习,加强修炼,严格要求,凡事从我做起,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三节约”活动有关规定,按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同时,不仅管好自己,还要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领导干部形象。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促进了职工队伍的稳定,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了全局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良好发展环境。职工办公条件和住房条件不断改善,福利逐年攀升,文体活动丰富多彩,职工健康良性发展,行业作风明显转变,“服务客户、服务三农、服务社会”成为电业人的宗旨。局领导班子带领职工从工资中拿出钱来设立爱心基金,扶住弱势群体,捐资助学,用实际行动关心下一代。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不断加大统一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投入,新建多宝山35KV变电所和海江35KV变电所,保证了农村安全可靠供用电,为招商引资和嫩江县的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电力保障,嫩江县电业局几年来经营成果不断扩大,经营业绩显著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双赢,

  先后获得了县及黑河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连续十年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连续八年全县的党建先进党委等诸多荣誉。通过全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命光荣。嫩江县电业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责任制”为载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努力构建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的国家电网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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