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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时间:2022-12-02 22:45:03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你们的理想与热情,是你兴航行的灵魂的舵和帆。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2021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局”)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本单位发生、扩散,保障干部职工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县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县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疫情突发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实现“零感染、零扩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下,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的危害,确保疫情不在单位内部发生和蔓延。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县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设四个具体工作组。

  指挥长: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指挥长:县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县局组织人事部门、纳税服务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工作组职责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职责

  总体负责领导协调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总局省局市局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
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研究决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协调的重大问题。

  2.综合协调组(县局办公室)职责

  负责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势;
制定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管控工作;
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
负责向上级单位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后勤保障组(县局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定期组织食堂卫生检查和应急演练;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
对公共区域重点组织消杀;
做好疫情时期食堂用餐方案及用餐管理;
负责全局卫生、消毒;
负责安保、食堂、保洁等外包人员管理;
及时检查、监督、指导干部职工卫生、安全等工作;
组织开展岗前测温工作。

  4.教育引导组(机关党委)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时期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工作,提高职工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及时传达上级各有关文件精神,宣传报道单位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

  5.人员管理组(组织人事部门)职责

  负责掌握员工疫情期间加班、调配等情况;
做好单位内部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统计及重点人员监控等工作。

  6.税费服务组(纳税服务部门)职责

  负责做好办税服务厅公共区域值班值守、出入管理、测温亮码、佩戴口罩等疫情措施;
负责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减少人员聚集。

  三、防控措施

  (一)对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全体干部职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回避近距离寒暄、肢体接触等行为,主动配合排查和居家观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干部职工进入单位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单位;
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后勤保障组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
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状态异常的人员进入单位。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进入单位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

  (六)在疫情防控期内,根据需要,可按上级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人员管理组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单位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正常上班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七)加强重点人员台账管理,局内各单位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干部职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干部职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干部职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居家或医学隔离措施,向综合协调组汇报信息。解除隔离前,禁止到单位。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随意流动。负责管理区域内(后勤保障组承担的消毒任务之外)的预防性消毒。

  (八)停止食堂各时段集中就餐,疫情彻底解除前,干部职工用餐改为配送制或分散就餐。局内各单位应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停止干部职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九)在单位公共区域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的及时清运、处置销毁及监督巡查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干部职工时,干部职工所属部门应立即向综合协调组报告,由后勤保障组安排对该干部职工进行单独隔离。

  1.干部职工在单位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干部职工所部门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返回单位。

  2.干部职工或外来人员在单位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属部门报告。人员所属部门应立即报告综合协调组,并由后勤保障组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人员管理组应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综合协调组报告。

  (三)综合协调组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1.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综合协调组应与本地防疫部门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转运。后勤保障组负责引导医疗机构专车进入和驶出。

  2.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无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后勤保障组安排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观察治疗。

  (四)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

  (五)后勤保障组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集中,分散防护。综合协调组配合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干部职工需积极配合调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协助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五、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综合协调组人员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疑似患者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后勤保障组负责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干部职工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干部职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综合协调组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
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后勤保障组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临时隔离室,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后勤保障组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单位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六、应急结束

  本单位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人员管理组按规定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向综合协调组做书面报告。同时后勤保障组继续做好病员医治工作。教育引导组开展慰问、抚恤和心理辅导,维护机关办公秩序。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后勤保障组应急期间履行警戒任务,并根据指挥部安排,执行其他应急任务。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后勤保障组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液及其盛装喷洒器具、红外线温度仪及电源等物资;
负责应急车辆并配备应急防护用品。

  八、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1.即发即报:疫情事件发生后或出现明显征兆时,局内各单位应及时报告。

  2.真实准确:报告内容客观真实,重点要素完整准确,不得主观臆断。

  3.双线同报:综合协调组要视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影响范围,同时报告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

  4.动态跟踪:综合协调组应将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事态发展、应急措施、处置结果等情况适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二)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原则上逐级上报。发现疫情疑似人员,局内各单位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0分钟向综合协调组电话、书面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和迟报。对综合协调组要求上报的突发事件,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上报。需要上报省局和市政府的疫情情况,综合协调组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分别上报市局和县政府。

  九、责任与奖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疫情期间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十、其它

  (一)在应急行动中,各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二)本预案从××年××月××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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