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16篇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城区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1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城区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3•【字号】黄政办函〔2017〕41号•【施行日期】2017.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城区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黄政办函〔2017〕41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妥善解决我市城区部分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市城区土地出让
价款的征收工作,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房屋不动产登记及规范土地出让价款征收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处理范围(一)2016年7月1日前,市城区国有土地上已颁发房产证但未颁发土地证
的商品房。(二)2016年7月1日前,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出售的国有
土地上已颁发房产证但未颁发土地证的公房。上述房屋不包括个人自建私房和小产权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房屋。二、处理原则(一)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生优先的原则。充分考虑历史、现状和政
策法规逐步完善的实际,结合我市发展稳定大局,优先保护广大群众的不动产权益,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客观公正地处理不动产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坚持群众办证与开发单位补缴税费相分离、违法必究的原则。合理区分房地产开发单位与购房人责任,规范土地出让价款征收,积极稳妥解决房屋所有权人办证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督促开发单位补办用地手续、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等税费,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三)坚持合理合规、确保实效的原则。树立一切以群众利益为重的工作理念,对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简化办证程序和要件,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处置,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处理方法(一)已办理房产证,但无土地权属来源的商品房。1.对1992年6月23日前开发的商品房,现房屋所有权人为土地使用权人,并视同批准了现房屋所有权人划拨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权属调查,经公告无异议后,按实际用地范围和用途为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2.对1992年6月23日后开发的商品房,且开发单位依然存在可履行补办用地手续义务的,限期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市国土资源部门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
3.对1992年6月23日后开发,因开发单位破产、改制、失联等原因无法履行补办用地手续义务的商品房,确定现房屋所有权人为土地使用权人,并视同批准了现房屋所有权人划拨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权属调查,经公告无异议后,按实际用地范围和土地用途为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上述商品房项目中,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时,对没有项目规划条件的,由市规划部门据实对项目进行规划认定。
(二)划拨土地上已办理房产证未办土地证的商品房和上市出售公房。对商品房项目历史上办理了划拨用地手续的,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划拨用地批准文件为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三)已办理房产证,但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商品房。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未按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开发主体存在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向开发单位进行追缴,同时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按上述处理方法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但房屋产所有权人申请要求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的,或房屋今后发生转让的,按本意见规定征收土地出让价款后,再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四、土地出让价款征收(一)按划拨土地登记的拆迁还建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商品住房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以及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其他住房转让,导致住宅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出让价款按住房成交价格1%执行。房屋成交价格按税务部门计征契税价格确定。(二)除情形(一)之外,市城区其他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按照土地市场价格(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时的土地市场价)的50%征收
土地出让价款。(三)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企业改制时,土地已享受优惠政策的出让土地
使用权,转让时,应补缴差额土地出让价款。差额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市场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征收土地出让价款比例-改制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已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比例)。土地市场价指土地权利人申请补缴差额土地出让价款时的土地市场价。
上述土地出让价款征收工作,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限期不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应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及时进行追缴。
五、申报主体(一)开发单位存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开发单位负责组织资料进行申报。开发单位重组、改制的,由其继承或改制后企业组织资料进行申报。(二)开发单位因破产、注销、失联等原因导致没有申报主体的,可由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街办申报,也可由区政府指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组织资料进行申报。(三)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公房,由原产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料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程序、要件等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另行制定。六、责任追究(一)在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中发现开发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属于国土部门查处的,国土部门依法查处;属于其它部门查处的,由国土部门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在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因开发单位不配合,或者逾期不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和罚
款等各种原因,导致历史遗留问题不能解决的,市国土资源部门记录该单位及法人代表、出资人、高管的不良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并将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平台,同时函告市信用办。
(三)对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取消该单位报名参加我市所有项目投标资格;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单位新建项目暂停办理用地手续;市规划部门对该单位新建项目暂停办理规划许可;市建设部门暂停办理该单位新建项目建设手续;市房产部门依法限制该单位开发经营行为。
(四)开发建设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不配合解决历史遗留房屋不动产登记的,由市政府对该单位及其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七、保障措施(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城区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房产局和各城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本《意见》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决定。(二)优化服务。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房产部门要加大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设立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积极做好服务。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房产部门要制定本《意见》出台后办证业务激增应对预案,确保登记工作有序、方便、快捷。市规划、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法履职,优化服务,合理制定内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衔接。(三)加强部门协同和经费保障。市政府法制办要对遗留问题的处置和司法诉讼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市财政部门对有关问题处理中需要进行司法诉讼的,要将诉讼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
八、本《意见》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3日
篇二: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在局领导和各位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我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提升岗位履职能力加强不动产登记相关文件、政策和系统操作的学习,并不断深入加强档案规范建设,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有效发挥档案整体功能,立足岗位职能,学用融合,注重学习实效,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二、端正态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1、不动产登记工作。日常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耐心为群众、企业解答相关登记事项,提供政策咨询,积极和相关股室进行业务对接,为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节省时间、缩减环节、简化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全年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0余件,政策咨询100余人次。2、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档案保管、查阅、移交、注销等各项制度,为不动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创造了有力条件。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行档案管理
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档案材料完整、准确,保证了不动产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认真遵循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3、协助纪委、住建、审计等相关部门完成信息查询及核对工作,共计100余条。在县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为明确山林归属,我接待档案查询者达100多人次,复印有关证明材料200多张,为林权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完成了我县棚户区300户房产证及土地证核实信息及后续注销等相关工作。
三、2022年工作打算2022年将继续做好日常的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政策,钻研业务系统,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在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适应新政策、新形势。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局相关股室配合下,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厅及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登记财产便利度,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优化办证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结合全省开展的“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牵头登记财产指标材料报送,着力优化财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全力推动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化解登记领域历史遗留
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房管、税务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了服务效能双提升。回顾全年各项工作,现做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1、日常登记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件,其中办理首次登记()件,一般转移登记()件,变更登记()件,抵押登记()件,注销抵押登记()件,更正登记()件,补换证登记()件,协助司法查解封登记()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本,不动产登记证明()张。为企业群众开具各种不动产查询证明2600份,接待公检法纪检委等部门查询3000余次。2、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业务股室在办理各类业务的过程中,共形成各类档案资料9600余卷,已入库保存8000余卷,对需要永久保管的不动产登记类档案,已采取线装方式装订成册5630卷,5年保管期的抵押档案编号入库4769卷。至2021年11月,登记中心新增永久存档资料63000卷,新增短期保存抵押登记资料35000余卷,房管部门移交90000余卷。农业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对接,对移交前的各项工作准备充分。3、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开
展以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截止目前,我县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公开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及材料清单制度。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中心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日中午等非工作时间,通过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等模式提供全时段“不打烊”服务,群众企业办事不再“选日子”。同时,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24小时自助查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受理登记等多项举措同向发力,企业群众不动产登记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逐步增强。
二、便民利民工作成效1、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和“一次都不跑”。2019年以来已与6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企业群众办理抵押登记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不必跑不动产登记窗口。2020年线上“互联网+抵押登记”业务共受理完成430件,发出电子证明430张,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融资额达20548.7万元。2、推动“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2020年率先在进贤县邮政银行抵押网点中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权利人在该行直接办理抵押登记,由银行直接打印不动产电子证明,实现“一次不跑”,截止目前已有3家银行推行抵押登记“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
3、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21年“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部署安排,切实提升办事企业群众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1年7月26日起正式上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企业群众可以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后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等。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正式落地运行。
4、推行“交房(地)即交证”服务模式。为推动该项工作,2020年12月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交房(地)即交证”便民利民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交地即交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收件,不再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受理要件材料,只要企业交地后提供了材料清单规定的要件,便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6月初已经实现所有拿地企业交地即交证。为有效防范不动产登记领域风险,保护购房群众权益,积极探索交房即交证新模式,目前已在山水田园小区开展试点,该小区已有35户业主交房当天领取了不动产权证。
篇三: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g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在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的关心栽培和权籍调查股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以坚定的思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生活作风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
在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的关心、栽培和权籍调查股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以坚定的思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生活作风,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一年来,我不断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认真书写党员记实手册,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这一年里,通过参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义务植树活动以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唤醒了我对共产党员的“最初记忆”,不忘本心,不改初衷。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我也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对于刚毕业走向工作岗位的我,理论业务不熟是最大的问题,如何准确重新认识和调整自我定位,如何在工作中之初就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这些都需要我不断思考,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
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努力学习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悉心钻研权籍调查业务,做到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三、努力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努力的工作态度。时刻牢记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和基础,充分认识权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作好本职工作。这一年来,在权籍调查股股长的带领下,积极完成各种工作任务。有我参与完成的外业调查草图共XX份,独立完成宗地图X余张,城镇新增数据中完成户信息入库X户。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通过一年的锻炼、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一是学习不够深入,不彻底,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眼高手低的行为依然有;二是由于工作缺乏经验,力能力不足,开展工作时缺乏魄力。三是心态不够稳定,工作态度需要进一步改变。权籍调查工作特别是外业调查和数据入库工作,涉及的细节方方面面,需要百分之两百的细心和严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我、更新自我、努力做一名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基层服务人员。
不动产登记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
本人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关心与支持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本年度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方面
自觉加强新形势下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觉悟,完善自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紧记中共党员身份,保持为人民服务态度和意识,在平凡的岗位上树立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今年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活动,个人的思想境界、党性都得到了极大的教育和升华。
2、学习和业务工作
(1)认真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结合今年不动产登记全面开展,进一步学习新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各地各部门优秀的实践操作,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好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办理等日常业务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办理不动产权登记X宗,面积X公顷;不动产抵押权登记XX宗,面积X公顷,抵押担保金额X亿元;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X宗,面积X公顷等。
3、其他方面
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严格遵守各类规章制度,按时出勤,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按时高效
的完成工作;周末休息日需加班时就加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总之,在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这一年当
中我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当然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我将在新一年中不断完善自己,使自己得到更大的提局。
篇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2022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集合3篇【S免费送达,全年寄送证书证明1.1万件。三是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和电子签章,依托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启动不动产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印章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银行抵押登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联手本市25家银行、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共同推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采用线上申请线上受理后台审核电子发证的工作模式,实现贷款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及注销的一站式服务,凡在上线服务的机构申请贷款的不动产权利人,均可通过银行端口发起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申请,不需再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线上办理时限同步压缩50%以上,登记结果以电子证照形式反馈。配置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机,可向申请人出具覆盖常武地区范围的不动产证明,提供自助查询服务8130次。四是全面开展交房(地)即发证。积极会同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税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设置流程,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四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武进区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同时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协助申报的企业准备相关登记资料,通过信息共享优化简化材料,分别于4月底和6月完成首宗交地即发证和交房即发证项目,全年完成交地即发证11宗、交房即发证2453套。五是持续开展便民惠企特色服务。对确有特殊情况或实际困难的办事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今年5、6月份为桃李花园、观棠花园等多个小区急于落户入学的业主加班加点开展受理审核,使业主顺利拿到了不动产证,解决了燃眉之急。继续实行继承、受遗赠登记公证费用政府买单,全年受理完
成589件。对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服务小微企业598余宗。企业绿色通道常年开通,为企业大宗办件放大便利效应。积极支持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在省厅政策指导下,明确办理路径,统一组织推动,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受理及审核,当日办结11宗不动产登记,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房地一体登记工作一是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有序推进。为实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任务,武进多次召集开展专题研究、安排了专项经费,____年初疫情期间开辟绿色通道完成招投标,由此覆盖了全域18万宗地的权籍调查,并于9月底前按时完成调查任务。二是农村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武进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纳入日常窗口受理,针对农民集中宅基地安置区完善了一套联合测绘、审批同步、集中受理、批量颁证的登记流程。(四)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重点工作一是探索推进一证一码三维地籍试点工作。基于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对已有的权籍调查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支撑一码的生成和管理。探索建立全覆盖的地籍和自然资源三维实景一张图,实现三维地籍可视化管理。将不动产作为客体,用一码串联国土、规划等各个管理环节,构建自然资源一码贯穿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一码管地。二是勇于担当化解群众历史遗留问题。统筹推进六提工程之民生幸福提标工程,推进群众安居工程,让群众住得宽心,推进安置房办证,积极推
进指导乡镇安置房办证民生工作,全年完成安置房办证1万套。稳妥解决不动产登记交易疑难问题,通过区不动产登记交易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涉及土地分割等疑难问题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三是加强不动产信息数据管理。登记数据整合常态化推进,一方面加强对前期存量数据整理成果的审核维护,另一方面把数据整理与登记流程相结合,在每个流程的登薄节点前设置数据整理环节,确保登薄数据符合汇交要求。不断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制度,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管理,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异地容灾、数据备份、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
四是加强不动产业务规范化建设。将不动产登记案卷质量检查作为业务规范化的常态抓手,定期对各不动产登记业务质量、流程、服务水平等进行专项检查,推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针对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败诉案件积极开展梳理分析和整改落实,通过日常培训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
二、____年工作思路(一)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党建业务融合上站高位一要争当五个先锋,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巡察、作风互查等制度措施,开展廉政建设保队伍清明。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主题教育结合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推动分中心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强落实主题党日活动,拓展运用学习强国、武进党建云平台等平台载体,引导党员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
二要继续巩固扩大苏小登党员先锋岗创建成果。积极推动苏小登党员先锋岗向基层延伸,不断深化党员先锋岗创建力度,打造形成优秀党建业务融合品牌,以创建活动带动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三要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结对共建和党员干部进村、进企业、进项目三进服务,更好服务群众企业。继续开展一区一城先锋行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义工365活动,特别在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通过结对共建、示范引领,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树立登记部门党员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更给力一要精准把握政策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部省市新出台文件精神,及时吃透把握政策方向和要求,切实围绕上级明确的各项具体工作要点,严格对标、统筹推进,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积极向先进地区调查经验,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提炼内化为本地工作方案,加快形成政策支持,不断提升登记服务水平。二要强力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任务。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相应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做好登记方案的实施。严格对标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各阶段目标任务和计划进度,从严把控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在加强成果质量管控的前提下,强力督促各作业队伍倒排时序、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乡镇基层力量,出新招、谋新路,不断完善联合测绘、审批同步、集中受理、批量颁证的高效登记流程,确保____年底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任务。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改革创新上攀高峰一是进一步通过信息共享集成精简材料、优化流程。严格贯彻落实国办发8号文精神,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积极配合市级开展系统升级工程,拓宽服务平台,做好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统一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流程整合,提升群众企业的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综合运用市级平台线上登记、网上核税缴税等技术支持,进一步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与兄弟部门配合联动,主动靠前,提前介入,实现新建商品房双预告及转移登记不见面办理,常态化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见面办理模式。三是加快实现查、解封线上登记一件事。由法院通过延伸平台,在线查询不动产相关信息,并凭生效法律文书在线实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查档、查封、解封登记业务,基本实现即传即办。(四)紧扣问题导向,在便民惠企服务上有情怀一是务实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置工作。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建库系统中的每个问题做到有跟踪、有落实,争取及早处理完善、及早销号。日常工作中继续积极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做好整理归集并及时开展会商,充分借鉴其他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当作为家里人办事一样,形成解决路径建议后报市级层面,推动市级层面国有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的出台。二是继续指导好全区各乡镇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根据区安置房办证领导小组安排的进度稳步推进,____年底前完成全区1万套安置房登记工作。
三是多维服务满足群众企业所需。坚持以群众企业的需求为导向,精确把握登记服务的新趋势,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服务需求推进预约办理、上门服务、自助查询、免费邮寄、绿色通道等多维暖心服务。针对企业继续解决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主动靠前服务、定向服务、当日办结服务等,严格落实各类涉企登记收费减免政策,有效节约企业时间成本和融资成本。
____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篇3一、____年工作成效(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____年10月13日累计受理各类不动产登
记共345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43本,其中首次登记134本,转移登记118本,变更登记21本,换发登记37本,更正登记30;办理不动产权证明114本,注销登记84.
(二)申请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准确把握政策,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公众号,以便在公众号上面宣传不动产相关法律知识。
(三)提高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文件要求,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缩短了办理周期,由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法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咨询类、为减免契税出具证明类、不动产查询类等登记业务采取面对面即时办结。对抵押注销、预告
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四)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不断
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创新做法。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其工作制度,切实考虑办事群众切实利益及困难。对于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单位形象。
(五)政务一体化。今年按照县行政审批安排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3.0系统的升级工作包括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的认领、重新编制、上报我单位所有行政权力清单248条及日常的维护工作。完成了我单位____年的行政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拟下放乡镇服务清单、政务公开等工作。每月按照行政审批部门要求完成我单位行政审批录入50条任务,截止目前录入了500余条我单位相关的依申请事项。并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我单位规划相关的咨询和受理,截止目前咨询300余次,受理90余件。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认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及相关的整改工作和系统维护。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及计划(一)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二)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将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三)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为更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计划设立设立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查看、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篇五: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2022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范文8篇)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__的动产善意取得的制度设计,亦应遵循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一般规则,即以有效的债权合同为基础,并结合交付和登记始发生物权变动。因此,动产善意取,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____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选择。
____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8篇大连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不动产登记查询?导读:介绍在房屋卖房,房源委托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不动产相信大家在买房的时候,都会有听说过,而且也是对这方面的知识比较关注吧,因为不动产跟自己的利益有着很重要的关系,如果大家想要知道自己的个人不动产,那么可以自行去查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大连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不动产登记查询?对这方面想了解的朋友们可以一起来参考一下。大连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国土资源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在不动产登记方面主要是那么几个方面:一是开展不动产登记理论、政策和技术标准的研究。承担了三项事务性工作:一项是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森林林木的登记发证。二是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发证。
第三是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发证。2、就是协助国土资源部开展不动产统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制和管理。3、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分析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建设研究,承担不动产登记成果应用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4、开展不动产权利制度以及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理论、政策研究。承担国土资源部交办的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调查、取证和调处工作。个人不动产登记查询目前查询个人不动产登记有两种方法:1、第一种网上查询方法:首先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查询-->必须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目前只有极少部分地区提供了房屋产权信息查询);2、第二种不动产局查询方法:若要查询,必须有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还必须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上面介绍了有关大连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不动产是什么呢?有很多人并不是很理解,不动产就是属于房子,土地,建筑等等,都是属于我们不动产的产品,我们都必须要进行登记,而且每一个地方都已经成立了不动产的登
记中心,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结束,感谢您的阅读!慈溪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响应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号召,慈溪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服务方式,近日,该市国土资源局正式开通不动产登记结果网上查询业务。以下为您带来相慈溪不动产登记中心,欢迎浏览!
点击进入》》》》慈溪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慈溪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__]127号)和《市编委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慈编委[20__]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慈溪市范围内(除杭州湾新区)的土地、房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一、实施时间自____年6月13日起。二、办理地点1.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承办除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之外的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地址: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大厅。咨询电话:0574-________、0574-________。2.龙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承办龙山镇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地址: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福宾馆东侧)。
咨询电话:0574-________、0574-________。3.观海卫镇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承办观海卫镇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地址:观海卫镇三北中路350号公共资源交易和审批服务中心观海卫分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574-________、0574-________。4.周巷镇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承办周巷镇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地址:周巷镇环城北路42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周巷分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574-________、0574-________。三、其他事项年6月6日前,正常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业务;6月7日至6月12日,进行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和内部调试,暂停办理登记及档案查询等业务;6月13日起,正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发放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2.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6月6日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3.不动产登记按原有标准收费。特此通告。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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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注销当场办结,这也是全市首创,解决了时下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岗位设置、业务培训、业务水平、人员不足、硬件设备缺少,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与交易衔接、信息共享、办理时限、数据稳定性等诸多问题,现将今年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6到位)1、机构职能到位:____年11月13日,我县编办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还有在____年3月31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这两个文件主要是对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内设机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中内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登记科、权籍调查科、档案科、下设6个分中心、)、人员编制(原住建人员划转30名、林权2名目前还没到位)2、资料移交到位:按照我们县编办文件规定,整合前不动产登记资料由原住建部门管理,统一登记后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由县国土局承担,但原住建部门登记资料影像数据已在登记整合之前分2次全部移交给我们。3、流程再造到位:我们对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的登记机构的表单进行梳理、调整、归类,形成了统一的不动产流程和收件标准目录,印发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发放到各个分中心。4、系统建设到位:我们委托技术开发单位是臻善公司,从目前的运行来看,总体还行,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公司也正在修改和完善中。5、人员培训到位:利用双休日时间,我们对登记人员集体培训,包括业务培训、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战培演练。
6、舆论宣传到位:____年8月15日平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不动统一登记的公告》,连续10天在平阳县报刊上该公告,向社会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理事项。
二、存在问题(4困难)1、人员不足问题:根据平编(____)140号文件,原住建从事房屋登记工作人员划转30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但原住建从事房屋登记工作总86人,国土部门从事土地登记40多人,现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后,从事不动产登记共76人,从全市各县市区来看,除文成、泰顺外,我县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是最少的,因为文成、泰顺全县只有一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而我县有6个分中心2个办证点,业务量全市第三,目前从事登记一线人员紧缺,窗口设置太少,群众排队过长,意见很大,我们已经向贵办打报告要求增加临聘人员15名,目前市登记中心也正在招临聘人员80名。2、档案管理问题:经过2个多月,我县共发证6798件,目前各类档案正在扫描和装订中,但由于原来国土档案室太少,已经无法存放不动产登记档案,大厦13楼原计划作为档案室,经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后,原来设计承载力每平方米300公斤,而档案室要求设计承载力1200公斤,需要进行加固。目前各类档案只能暂时存放在各分中心,不方便群众查询及管理,。3、业务培训问题: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动产登记首发之前,我们只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经办人员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各项业务还不是很熟练,导致收件速度很慢,排队时间过长,群众意见很大。4、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发现房产证已过户,土地未过户;土地审批与规划审批不一致;房产证上建筑占地面积与土地证上土
地面积不一致;属地基过户,但房产证已办等诸多历史留问题有待妥善解决。
三、明年工作计划(8计划)1、探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创设疑难问题会审机制。2、邀请知名专家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理论素养、技术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3、努力打造不动产信息平台开发和建设,推进不动产信息数据与法院、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实时共享。4、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办事效率。5、开通网上不动产登记进度查询业务,昆阳、敖江、水头三大分中心在大厅显要位置设立自助查询终端,方便群众办事,减少排队等候时间。6、明年初争取增加15名临聘人员,使窗口设置更加合理科学,力争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三审制(目前二审制),减少行政风险。7、力争明年初档案室装修落实到位,各分中心及时对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档案进行影像扫描和装订到位,及时移交县档案室整理上架,方便群众查询。8、坚持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工业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专设批量业务受理窗口,开展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要什么材料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导读: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现在买房子已经不再是像以前那样直接有一个房产证就好了,而是应该
要有不动产证才行,而且对于不动产证也要进行登记,这样才能够受国家的保护,那么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要什么材料,认为是应该要提前准备好,那么下面就看一下介绍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要什么材料吧,另外对于不动产登记的程序也要知道。
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要什么材料现在国家有政策,不动产都要进行登记才可以,当然登记也要准备好相关的一些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3、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的程序1、申请登记。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下列事项,一方当事人可申请: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发生变化而
申请登记变更的;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生效的文书而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申请变更登记或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灭失或权利人仪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2、受理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干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不管我们需要做什么样的事情,都是应该要把所有的材料都给准备好之后,这样再去进行操作就会变得比较简单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要什么材料,上面的文字已经是非常的清楚了,同时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要什么材料的问题,大家应该要提前准备好,另外对于不动产登记的程序也要知道。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____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总结一、工作成效
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____年12月10日累计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6243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26243本,协税护税2.45亿元,协助社会和企业融资贷款159.62亿元,协助土地出让金收取10.7亿元,登记费非税收入305.4万元,农房一体登记累计办结5809件。___8年,完成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14556件,数据汇交18727条;完成全县小I小II型水库落宗195宗、土地落宗落栋2651宗;完成不动产证书、证明缮证19776份,档案扫描入库14890份。
初步完成数据整合建库。____年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主城区范围及全县43个乡场镇60平方公里地籍测量与权属调查工作,全面收集、整合县域范围内国有土地、房产存量数据,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升级和运维管理。成立3个督查组,定时不定时深入作业现场,跟踪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快工作进度、强化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合建库任务。截止目前,全面完成国有、集体、宅基地土地权利数据信息核查与整理共189676条;完成各类土地数据入库165267套,入库率93.93%;完成国土档案扫描及录入档案系统工作,共计18265卷;完成各类房产权利数据入库共计164763条,入库率98.74%%。完成县域主城范围内地籍修补测和30个乡镇的地籍测量、权属调查工作,完成11个乡镇的地籍修补测图形入库。目前正在向中央省市开展数据汇交。
持续开展农房一体登记工作。在____年农房一体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元山、灵山、坦溪、土兴、驷马及全县已通过综合验收易迁户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确立了“乡镇主责、县局指导、中心主抓、招标作业、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以测绘公司开展地籍、房屋测量和矢量化处理及权属调查为基础,成立外业调查小组和内业受理小组,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该项工作。整合中心基层登记站及乡村力量,增加人力,积极争取解决农房工作资金226万元,保障农房一体登记工作顺利推进。至今已全面完成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年初目标任务,完成外业调查4125宗、房屋测绘672375平方米,颁发证书3937本,发证率达95%,此项工作在全市
半年考核中位居前列。5月,在元山镇长城村开展集中发证工作以及农房一体登记政策宣传,现场为村民颁发证书55本。
提速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最多跑一次”体现到实处。以“三大活动”为契机,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及“中梗阻”整治为抓手,再次对登记流程进行了梳理再造,简化登记程序,精简审批环节,清理非必要事项,制作一次告知单,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将一般登记提速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异议、注销、更正登记即时办理。对抵押注销、预告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缩短了办理周期,提升了办理实效。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首次登收费和宗地抵押登记收费标准。
深入基层开展业务调研,理顺多级工作秩序,缩短办结时限三项,取消证明两项,取消前置手续三项,进一步简化了农房登记业务流程,提高了农房一体登记效率。
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倡导“我要办”新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出三种创新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服务模式,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不见面办理等创新做法。切实践行“一二三四五六七”服务准则,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提升单位形象。中心成立首发不动产权证书以来,受理各类申请登记业务26243件,
并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改委联合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305.4万元。针对特殊人群和困难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上门服务,截止目前累计开展上门服务30次以上,上门服务地点延伸至深圳、成都、__、县域边远乡镇,解决了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中心从受理登记业务至今无一例信访案件发生,获得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好评。
1、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2、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3、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为更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查看、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
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全力助推结对帮扶。按照县脱贫领导小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____年中心新增加非贫困村福申乡土寨村为结对帮扶村。为强化帮扶工作的开展,中心成立了帮扶2个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2个副主任分别任副组长专门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工作。
中心根据土寨村脱贫规划总体安排,制定了扶贫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土寨村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协助土寨村发展、管理好扶贫产业,协调村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等。每月组织安排三次以上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算好贫困户收支台账,跟进帮扶措施落实,真正为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继续做好黑山村“一对一”帮扶工作,不断深化帮扶力度,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充分利用部门自身职能优势,请示上级整合项目、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帮扶村、帮扶户的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安排,加强第一书记管理和干部进村入户帮扶工作的督促落实,规范帮扶工作软件管理和痕迹管理。
扎实开展“三大”活动和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问题、“中梗阻”整治。对标上级工作要求,以“三大活动”为契机,组织办事群众、基层登记站工作人员、登记中心业务能手进行座谈,围绕“最多跑一次”和“三办”征求意见,全面排查问题。通过对窗口岗位设置,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业务查询、费用收取、档案管理等进行核查,逐项发
现问题。并严格按照落实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三落实”要求,进行具体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6月,中心中层以上干部深入响滩、镇龙等5个重点乡镇国土所开展业务大调研,全面理清理顺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打下基础。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党员培训与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___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不断增强中心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定期公示制度、党员发展管理制度、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邀请局纪委和机关党委对中心支部党建工作的定期巡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查摆问题收集建议,使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
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与黑山村支部、土寨村支部结对共建机制和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机制,强化支部、党员助推脱贫攻坚的战斗保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定期开展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江县川陕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缅怀革命英烈,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凝聚干事创业共识。
妥善处置遗留问题。对群众申请登记中需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主动作为,积极与房管、税务、金融、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商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对能从网上调取的资料绝不让群众自已跑,让信息多跑路,让
自己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针对原分散登记时的遗留问题,不定期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业务关联度,与原登记部门开展常态化业务会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剖析问题原因,寻找可行办法,切实解决办证难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__县权属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后,截止目前,共清理234宗遗留问题,已处理140宗15580套房屋。办理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4800套,55个项目13744套房屋首次登记。
一、工作成效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____年12月10日累计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6243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26243本,协税护税2.45亿元,协助社会和企业融资贷款159.62亿元,协助土地出让金收取10.7亿元,登记费非税收入305.4万元,农房一体登记累计办结5809件。___8年,完成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14556件,数据汇交18727条;完成全县小I小II型水库落宗195宗、土地落宗落栋2651宗;完成不动产证书、证明缮证19776份,档案扫描入库14890份。初步完成数据整合建库。____年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主城区范围及全县43个乡场镇60平方公里地籍测量与权属调查工作,全面收集、整合县域范围内国有土地、房产存量数据,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升级和运维管理。成立3个督查组,定时不定时深入作业现场,跟踪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快工作进度、强化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合建库任务。截止目前,全面完成国有、集体、宅基地土地权利数据信息核查与整理共189676条;完成各类土地数
据入库165267套,入库率93.93%;完成国土档案扫描及录入档案系统工作,共计18265卷;完成各类房产权利数据入库共计164763条,入库率98.74%%。完成县域主城范围内地籍修补测和30个乡镇的地籍测量、权属调查工作,完成11个乡镇的地籍修补测图形入库。目前正在向中央省市开展数据汇交。
持续开展农房一体登记工作。在____年农房一体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元山、灵山、坦溪、土兴、驷马及全县已通过综合验收易迁户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确立了“乡镇主责、县局指导、中心主抓、招标作业、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以测绘公司开展地籍、房屋测量和矢量化处理及权属调查为基础,成立外业调查小组和内业受理小组,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该项工作。整合中心基层登记站及乡村力量,增加人力,积极争取解决农房工作资金226万元,保障农房一体登记工作顺利推进。至今已全面完成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年初目标任务,完成外业调查4125宗、房屋测绘672375平方米,颁发证书3937本,发证率达95%,此项工作在全市半年考核中位居前列。5月,在元山镇长城村开展集中发证工作以及农房一体登记政策宣传,现场为村民颁发证书55本。
提速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最多跑一次”体现到实处。以“三大活动”为契机,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及“中梗阻”整治为抓手,再次对登记流程进行了梳理再造,简化登记程序,精简审批环节,清理非必要事项,制作一次告知单,规范表
册和申请资料,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将一般登记提速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异议、注销、更正登记即时办理。对抵押注销、预告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缩短了办理周期,提升了办理实效。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首次登收费和宗地抵押登记收费标准。
深入基层开展业务调研,理顺多级工作秩序,缩短办结时限三项,取消证明两项,取消前置手续三项,进一步简化了农房登记业务流程,提高了农房一体登记效率。
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倡导“我要办”新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出三种创新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服务模式,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不见面办理等创新做法。切实践行“一二三四五六七”服务准则,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单位形象。
中心成立首发不动产权证书以来,受理各类申请登记业务26243件,并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改委联合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305.4万元。针对特殊人群和困难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上门服务,截止目前累计开展上门服务30次以上,上门服务地点延伸至深圳、成都、__、县域边远乡镇,解决了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中心从受理登记业务至今无一例信访案件发生,获得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好评。
1、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2、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3、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为更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查看、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全力助推结对帮扶。按照县脱贫领导小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____年中心新增加非贫困村福申乡土寨村为结对帮扶村。为强化帮扶工作的开展,中心成立了帮扶2个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2个副主任分别任副组长专门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工作。
中心根据土寨村脱贫规划总体安排,制定了扶贫帮扶规划和帮扶措
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土寨村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协助土寨村发展、管理好扶贫产业,协调村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等。每月组织安排三次以上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算好贫困户收支台账,跟进帮扶措施落实,真正为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继续做好黑山村“一对一”帮扶工作,不断深化帮扶力度,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充分利用部门自身职能优势,请示上级整合项目、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帮扶村、帮扶户的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安排,加强第一书记管理和干部进村入户帮扶工作的督促落实,规范帮扶工作软件管理和痕迹管理。
扎实开展“三大”活动和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问题、“中梗阻”整治。对标上级工作要求,以“三大活动”为契机,组织办事群众、基层登记站工作人员、登记中心业务能手进行座谈,围绕“最多跑一次”和“三办”征求意见,全面排查问题。通过对窗口岗位设置,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业务查询、费用收取、档案管理等进行核查,逐项发现问题。并严格按照落实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三落实”要求,进行具体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6月,中心中层以上干部深入响滩、镇龙等5个重点乡镇国土所开展业务大调研,全面理清理顺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打下基础。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党员培训与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____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不断增强中心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定期公示制度、党员发展管理制度、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邀请局纪委和机关党委对中心支部党建工作的定期巡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查摆问题收集建议,使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
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与黑山村支部、土寨村支部结对共建机制和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机制,强化支部、党员助推脱贫攻坚的战斗保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定期开展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江县川陕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缅怀革命英烈,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凝聚干事创业共识。
妥善处置遗留问题。对群众申请登记中需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主动作为,积极与房管、税务、金融、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商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对能从网上调取的资料绝不让群众自已跑,让信息多跑路,让自己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针对原分散登记时的遗留问题,不定期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业务关联度,与原登记部门开展常态化业务会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剖析问题原因,寻找可行办法,切实解决办证难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__县权属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后,截止目前,共清理234宗遗留问题,已处理140宗15580套房屋。办理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4800套,55个项目13744套房屋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职责是什么?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背景是什么?导读: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很多的人们在买卖房屋的时候都会去当地的房管部门了解下,要买房子就要选择合适的楼盘,不同楼盘的房屋其房屋的质量是不同的,房屋的户型和结构等都是有不同的。那么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职责是什么?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背景是什么?我们来了解下吧。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职责是什么?1、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134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36号),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2、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全国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办法、标准规范,会同林业、海洋等部门登记发证,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3、组织开展土地权利制度研究,负责定期组织全国性土地调查和变更调查,指导地方地籍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土地遥感监测工作,以及承办国土资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背景是什么?
1、为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将按中央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新职能。建立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__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
2、__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将建立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登记簿证。逐步以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为基础,整合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查询服务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共享。
3、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研究编制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确权政策,落实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土地权益,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好衔接,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土地股份制改革。
买房子一直都是大事情,在买卖房屋之前大家可以了解下房屋的买卖流程,要找专业的人士来进行了解。
篇六: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三季度工作总结2021年三季度按照市局的要求,在分局党组和其他科室的配合下,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求真务实,热情服务,顺利完成**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
1.严格执行规定,业务培训。一是中心严格按照《手册》和《规范》进行资料提交、限时办理和收费,制作办事流程图、服务指南、申请书和受理单等表格式样,认真梳理登记业务流程,按要求不断进行流程再造,积极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二是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对市局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要求,中心定期组织统一学习培训,领会策精要,融会贯通到具体**项业务工作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为不动产登记系统正常运行提供软实力。三是建立实时沟通机制。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不动产登记人员不等不靠,一是积极与市局领导交流汇报;同时中心建立了内部会审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分析研判、攻坚克难,对问题进行合理处理;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做好解释,保证了登记工作井然有序开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措施为缓解登记拥挤,方便群众办理,继续推行网上登记;二是针对老弱病残开展上门服务,受到申请人一致好评;三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受理人员要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不让申请人多跑一次腿;四是坚持推行免费邮寄不动产证书服务,实现申请人办理业务跑一次的目标;五是实行了坐落变更证明备案制度,梳理以往办理的变更登记业务,登记备案,在受理更址业务时,已经办理过地址变更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由中心内部来解决。六是开展延时服务,碰到特殊事项,大家思想统一,开展延时服务,真正为申请人雪中送炭,解决难题。七是开设了绿色通道-提速办件.对于材料齐
全,情况特殊的登记申请人,我们开展了提速办件,证书站等可领。
3、严格执行限时办结规定。不动产登记开展以来,登记中心严格执行市局和分局领导要求,把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作为不动产工作的重心.一是分类设立受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工作人员**专一项,便于快速进入角色,并通过逐步换岗达到综合受理的目标。原土地登记工作人员与房产登记工作人员在岗位上就近安排,便于沟通,高效无障碍的推进了不动产登记。二是在柜台外设立了开发商自理办件区,方便开发商前来办理,既减轻了受理人员工作量,有效提高了登记效率,得到了开发商的好评。三是限期办结。自不动产登记以来,在保证受理审核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全部受理岗位提交的办件无特殊情况全部实现日清,部分业务实行提醒办结,即受理办结及时转件,并提醒下一环节人员及时处理,使所有登记环节形同一人,有效提高了办结率。
4。廉洁勤根据分局统一要求,分管领导定期通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进行廉谈话,并同登记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岗位廉洁目标责任书和书,紧抓廉教育,真正做到克己奉公、勤廉洁,做到受理工作不分亲疏、不走人情,依法依规登记,杜绝庸懒散现象,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通过中心人员齐心协力,三季度中心共办结:不动产信息2871件,不动产信息查封92件,不动产抵押登记318件,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305件,不动产转移登记1232件.已颁发不动产证1本,不动产证明382件.合计办理办结2577件。办结率98。6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是林业登记目前未整合到位,根据原定整合到位人员一人,而且未参与林权发证业务,后期林业登记工作困难较大;二是历史遗留信访工作量大而繁琐,大部分因为历史原因未完成审批,导致要件不全无法受理,占用了大量工作精力;三是整合前由和其他区县局登记的博山辖区房产信息数据,XX区不动产登记时无法使用,影响了登记效率,引起群众不满;四是每天
情况的电话量多,新开发的系统不具备领证短信提醒功能,每次来电必须系统,占用大量精力。以上两项已经汇报给市局,正在协调解决.
二、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进展情况
市局数据整合工作会后,根据领导安排马上开展了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建立组织,责任落实分局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地籍、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有序推进整合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对土地房产数据、权籍调查、软件管理、外业核实、档案扫描、网络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分工到人、分解落实了责任。
2、拟定、实时沟通为保证整合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组织了由地籍、房屋登记工作人员,金宅(博山)、正基(土地测绘)负责人与作业单位进行了座谈沟通,对当前房屋及土地测绘数据情况和登记过程中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对照市局下发的整合方案进行了工期倒排,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根据责任分工,分局和作业单位人员之间建立了实时沟通机制,作业人员对发证数据信息中的**种疑问,现场或利用内、电话等第一时间解决,使整合数据在登记信息方面不留尾巴,建立每日巡查机制,每天下班之前统计工作量,并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日志并存档。
3、安全措施保障一是对于电子及纸质档案的利用,分局同作业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同时由作业单位同每一名作业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双方存档备案;二是选定办公场所进行办公和档案扫描,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安静;三是办公场所安装了摄像头,全程监控,档案由局管理人员与作业单位共同送到扫描场所,完毕共同送回,在使用完毕前不允许出扫描场所;四是办公场所布设内外网专线,不动产数据通过内网传输,不允许接触外网,确保数据安全;五是建立工作日志,
把每天人员到岗,工作情况,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记录建档,并由分局工作人员监督签字;六是制定了数据整合**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进行张贴上墙。
4、整合工作进度情况8月14日作业单位正式进驻6名工作人员以来,目前增至20人,内业整合增至15人,档案扫描5人。目前的工作重点主要在数据属性信息录入,档案扫描两个方面,图形处理工作也已展开,外业修补测方案正在XX,同时内业人员正在梳理需要外业修补测的数据.截止目前,宗地属性补录已完成879宗,完成率12.2%;土地登记完成5646条,完成率8。78%;土地抵押登记完成64条,完成率10。17%;土地查封登记完成5卷,完成率0.95%;自然幢新增122幢,房屋登记完成3420条,完成率3。79%;房屋抵押登记完成330条,完成率3。63%;档案扫描完成6025册,完成率14。28%;图形处理55块。
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量相比,作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员偏少,已经督促作业单位抓紧增加人员。
篇七: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材料一年来,我县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市局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了职责机构整合、人员划转、数据移交、平台建设、流程再造、窗口改造等工作,并于2016年8月30日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经过2个多月来,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基本顺利,各项业务衔接顺畅,到12月6日至,我县各类不动产登记共收17922件,登簿17273件,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6798本,证明发放7693本,查询8767件,到现在全市各县市区平阳发证量居全市第三,这是我们全体不动产登记人努力取得成绩。经过2个多月的磨合期,我们局决定在11月1日起对抵押首次登记提速,由原来承诺6个工作日缩短3个工作日,抵押注销当场办结,这也是全市首创,解决了时下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岗位设置、业务培训、业务水平、人员不足、硬件设备缺少,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与交易衔接、信息共享、办理时限、数据稳定性等诸多问题,现将今年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如下:一、前期准备工作(6到位)
1、机构职能到位:2015年11月13日,我县编办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还有在2016年3月31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这两个文件主要是对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内设机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中内内设
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登记科、权籍调查科、档案科、下设6个分中心、)、人员编制(原住建人员划转30名、林权2名目前还没到位)
2、资料移交到位:按照我们县编办文件规定,整合前不动产登记资料由原住建部门管理,统一登记后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由县国土局承担,但原住建部门登记资料影像数据已在登记整合之前分2次全部移交给我们。
3、流程再造到位:我们对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的登记机构的表单进行梳理、调整、归类,形成了统一的不动产流程和收件标准目录,印发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发放到各个分中心。
4、系统建设到位:我们委托技术开发单位是臻善公司,从目前的运行来看,总体还行,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公司也正在修改和完善中。
5、人员培训到位:利用双休日时间,我们对登记人员集体培训,包括业务培训、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战培演练。
6、舆论宣传到位:2016年8月15日平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不动统一登记的公告》,连续10天在平阳县报刊上该公告,向社会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理事项。二、存在问题(4困难)
1、人员不足问题:根据平编(2015)140号文件,原住建从事房屋登记工作人员划转30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但原住建从事
房屋登记工作总86人,国土部门从事土地登记40多人,现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后,从事不动产登记共76人,从全市各县市区来看,除文成、泰顺外,我县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是最少的,因为文成、泰顺全县只有一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而我县有6个分中心2个办证点,业务量全市第三,目前从事登记一线人员紧缺,窗口设置太少,群众排队过长,意见很大,我们已经向贵办打报告要求增加临聘人员15名,目前市登记中心也正在招临聘人员80名。
2、档案管理问题:经过2个多月,我县共发证6798件,目前各类档案正在扫描和装订中,但由于原来国土档案室太少,已经无法存放不动产登记档案,大厦13楼原计划作为档案室,经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后,原来设计承载力每平方米300公斤,而档案室要求设计承载力1200公斤,需要进行加固。目前各类档案只能暂时存放在各分中心,不方便群众查询及管理,。
3、业务培训问题: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动产登记首发之前,我们只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经办人员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各项业务还不是很熟练,导致收件速度很慢,排队时间过长,群众意见很大。
4、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发现房产证已过户,土地未过户;土地审批与规划审批不一致;房产证上建筑占地面积与土地证上土地面积不一致;属地基过户,但房产证已办等诸多历史留问题有待妥善解决。
三、明年工作计划(8计划)1、探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创设疑难问题会审机制.2、邀请知名专家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
其理论素养、技术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3、努力打造不动产信息平台开发和建设,推进不动产信息
数据与法院、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实时共享。4、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办事效率。5、开通网上不动产登记进度查询业务,昆阳、敖江、水头三
大分中心在大厅显要位置设立自助查询终端,方便群众办事,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6、明年初争取增加15名临聘人员,使窗口设置更加合理科学,力争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三审制(目前二审制),减少行政风险。
7、力争明年初档案室装修落实到位,各分中心及时对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档案进行影像扫描和装订到位,及时移交县档案室整理上架,方便群众查询.
8、坚持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工业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专设批量业务受理窗口,开展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篇八: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和群众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州、县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中心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科学统筹、精心组织,积极做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度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不动产登记工作成效1、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自2016年6月30日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旧颁新工作以来,截止2020年9月共发放不动产权证XX件、不动产登记证明XX件,登簿总量为XX件,不动产查询业务XX条,不动产查封业务XX件。2.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及整合完成情况:不动产登记数据于2017年3月份接入国家信息平台,截止2019年9月,成功向省自然资源厅汇交存量数据XX条。存量数据及整合完成情况:城镇宗地数量完成率为100%,房屋登记数量完成率98.99%。3.不动产登记缴费情况:截止2020年9月涉及不动产转移业务,缴税金额XX万元;涉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XX万元(其中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XX件,减免金额XX元;申请办理车库、车位X件,减免金额XX元);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XX万元。(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通过改进作风,精简环节,压缩时限等方式;改变原有公告方式、取消强制公证、取消房地产交易备案告知书等做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减少群众往返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其他部门的次数。同时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xx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了设置在不动产登记前的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交易确认等前置环节,目前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税务部门开展“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企业群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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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同时办理缴税业务,不需往返跑路,方便广大企业群众。(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5月,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旧系统停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已开
通信息共享接口,通过共享信息能获取的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信息,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等信息,但也存在信息共享平台不稳定,经常存在连不上,共享信息网络不稳定,共享信息慢,可共享信息较少等问题,实际使用过程中并不便捷。
(四)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优化情况为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手抓制度落地,一手抓服务提升,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不动产登记中心先后开展了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行动,学习研究简化流程使群众“最多跑一次”,联合税务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严格工作纪律、加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在解决历史遗留、“中梗阻”等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资料齐全和保障登记质量的前提下,2020年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注销登记、查封登记、不动产查询等业务压缩至即时办结;抵押登记业务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五)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针对办证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印发了《中共XX县自然资源源党组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过内部股室沟通协商解决,让群众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解决了土地证书内容漏项、错项、用途不明确等历史遗留问题。二、存在问题2020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压缩时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主客观因素造成登记业务运行不够流畅不动产登记工作客观上面临工作强度大、办公场地不足、登记人员不足、新系统运行不够顺畅等问题。主观上,办事群众和企业的需求较为迫切,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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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二)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有待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环节多、跑动次数多、耗时长,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测绘机
构的数据库没有实现互联互通,系统没有实现地理全覆盖。三、十四五发展思路(一)推进机构整合办理。按照“一件事情整体负责”的原则,整合机构办
理模式,因我县取消房产交易备案等前置环节,所以将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其余各环节、如查询、缴税、数据整合、交件等多业务、多职责交由整体承担,即让群众只跑一次路,只进一扇门,只交一次件,就能办成不动产登记业务,彻底解决群众来回跑、多头问、办事难的问题。
(二)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素质提高。但新形势新要求,为了能与时俱进,下一步将着力在减要件,优流程上下功夫,努力筑起便民服务新高地。一是减要件。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一步将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清单中未列举或未作强制性要求的环节及申请资料进行合并和减化。如:个人业务取消户口册,对营业执照、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实行备案制,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无需重复提交;抵押及贷款合同合二为一,共享获取简版合同或信息采集表,实现申请材料精简化、便民化。同时,编制统一的材料目录并对外公示,在当事人办理业务时一次性告知。二是优流程。将重点针对流程相对复杂、业务办理量大的不动产登记类型,制作流程优化图,通过信息、流程或人员集成的方式,优化从开始办理到领取证书的全流程,并将办理时限由一般业务7个工作日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压缩到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抵押业务2个工作日。为了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还可以利用办事通,一网通办等网络信息平台,与住建、税务、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以及银行、公证等单位网上整合衔接,规范申请人的身份验证,实现网上一次提交多个办事事项,各部门并行审核,限时完成,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不到办公现场,不与群众接触,在线开展工作,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篇九: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若干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妥善处理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遵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正视问题、为民利民”原则,结合实际,现对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房屋已登记或经依法批准建设,土地未登记的问题(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或已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房屋使用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可依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定。1.使用国有土地的自建房屋且从未拆建、改建或扩建的,其房屋落宗范围的国有土地视同已批准使用。其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红线按房屋幢基底现状(含阳台、飘台正射投影,下同)确定。
2.上述房屋所有权人或报建申请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申请办理。3.上述房屋所有权人、报建申请人或其合法继承人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前建成的,按该宗地现行基准地价对应用途计缴土地出让金;1987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建成的,按该宗地现行基准地价对应用途应缴地价的1.2倍计缴土地出让金。(二)房屋使用土地无合法权属来源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住建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处理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1.原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无土地权属来源的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并已办理首次登记,未办理转移登记的,自然资源和住建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开发建设单位违法占地、违法开发建设等行为。经依法处理并完善用地手续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相关查处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办理不动产登记。否则,不得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2.原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无土地权属来源的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且已办理转移登记,颁发了房屋所有权属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关批准文件等资料依法办理该房屋不动产登记,房屋落宗土地性质原则上认定为划拨,土地用途按照房屋所有权属证记载用途登记。对原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另行处理。(三)实行土地公有制前,通过购买房屋(土地)或租赁土地等方式使用私有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且房屋未拆建、改建或扩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原“房契”“地契”等历史资料确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其土地性质登记为划拨,土地用途登记为城镇住宅用地。上述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申请办理。但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手续,并按
该宗地现行基准地价对应用途计缴土地出让金。(四)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为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
登记。二、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不一致问题(一)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转移链条清晰且相继取得房
屋所有权属证,未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区分不同情形处理:1.双方当事人持房屋所有权属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
机构调查属实的,注销原房屋所有权属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并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属证。房屋所有权人或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死亡(或灭失)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代为申请。
2.房屋所有权人仅持有房屋所有权属证,因客观条件所限不可能与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共同申请的,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调查核实相关产权登记事实后向社会公告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关批准文件等资料依法注销原房屋所有权属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并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属证。异议意见合理、合法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暂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土地权属来源合法,但属划拨用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规定一并申请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上述第(一)项规定审查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经批准同意划拨转出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批准文件等资料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属证。
(三)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土地和房屋权属来源清楚,界址明确,且房屋用地、规划报建、竣工验收等批准文件齐备清楚,因项目法人、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灭失,不动产登记共同申请不能实现的,相关不
动产的购买人(或房屋合法持有人)凭购房合同(或其它合法证明材料)、购房款票据(或证明)、税费凭证等资料,可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核实和公告30日无异议的,办理登记。
(四)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不一致的,且不属于上述(一)(二)(三)中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为其不动产办理登记。
三、土地权属来源合法,但开发建设中违反规划和土地管理问题(一)土地权属来源合法,但开发建设中违反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建设开发项目超用地红线、超容积率等违法违规问题。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依据有关处理证明文件等材料受理、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未经依法处理的,不得受理该不动产登记申请。(二)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但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且购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按已建建筑物现状测绘落宗,并受理、办理登记申请。但应当在登记簿上标注“XXXX开发企业XXXX行为待处理”,并将上述情况报告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在登记后一年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抄送不动产登记部门随档存查。四、划拨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计缴土地出让金问题(一)经批准交易并已按规定缴纳相关价款的出让土地上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职工福利房,可以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二)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除依法继续划拨使用外,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申请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经批准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才能办理登记。1.国有划拨土地上经批准交易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和职工福利房,申请转移登记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计缴土地出让金,确定土地使用权
年限起始点。申请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相关材料受理、办理转移登记申请。其土地性质登记为“出让”,土地用途登记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登记为70年。
2.国有划拨土地上单位集资(或合作)建设房屋,申请转移登记的,1999年1月1日之前已办理首次登记房屋,按税务计税系统确定的该房屋价值的1%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1999年1月1日之后办理首次登记房屋,按税务计税系统确定的房屋价值的6%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补缴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相关材料受理、办理转移登记申请。其土地性质登记为“出让”,土地用途登记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起始点为“该房屋首次登记时点”,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3.1999年1月1日后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除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职工福利房等特殊类型房屋外,已按层、套、间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属证的房屋,申请转移登记的,按税务计税系统确定的该房屋价值的6%计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补缴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相关材料受理、办理转移登记申请。其土地性质登记为“出让”,土地用途登记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起始点为“该房屋批准建设时间”,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4.按单独宗地管理的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含私房),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同时申请办理国有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其中工业仓储用地按标定地价的40%补缴土地出让金,商服、住宅用地按标定地价的50%补缴土地出让金。
5.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非独宗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商业性房屋,申请转移登记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属证的,按受理之日该房屋所在区域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经修正后的70%计算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属证的,应当先按规定申请确权并办理首次登记。
6.国有划拨土地上已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的房屋,申请划拨转出让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对其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是否纳入收储范围、是否即将实施更新改造等情况进行审查。批准同意划拨转出让的,应当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约定“将来征收该房屋时,同意由征收机构按照届时征拆补偿标准的70%给予补偿”。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将上述约定内容注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中。
五、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土地和房屋登记用途不一致问题房屋所有权属证记载的房屋用途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用途不一致,当事人申请登记的,继续分别按照原记载的房屋、土地用途进行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已登记的不动产用途。具体:1.对原批准土地用途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二级类不对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二级类重新确定地类,并经权属人签字确认后按新确定的对应用途登记,土地使用期限终止日期与原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保持一致,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中注记原批准用途。原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中土地使用期限记载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应当予以纠正。2.房屋所有权属证登记的房屋用途名称不规范需要重新确认的,权属人应当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确认房屋用途。经批准后可按批准用途办理不动产登记。3.原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综合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50年,但未细分明确具体地类用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根据规划报建等文件批准的房屋用途,对照现行土地用途分类标准确定该综合用地具体包含的归属地类,并经权属人书面确认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其土地使用权期限终止日期与原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保持一致,并在不动产登记薄和不动产权属证书中注记原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在宗地信息表中注明其归属地类。4.原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使用年限约定为70
年,但未约定商业、住宅等不同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当按规划报建等批准文件要求进行用途细分,使用年限自原土地出让起始日计算,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六、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土地抵押登记未注销,但已办理房屋转移登记问题(一)当事人购买已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上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但土地仍处于抵押状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关批准文件等资料依法办理该不动产登记,并将该土地抵押状况注记在不动产登记薄和不动产权属证书中。办理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注销、撤销等原因,无法通知抵押权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告30日无异议的,依法予以办理。(二)违反国家和省担保抵押相关法律法规,以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设立抵押的,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清偿、置换、完善手续等方式依法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处理结果办理变更、注销等不动产登记。七、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登记发证问题农村宅基地上已建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应当严格遵守“一户一宅”等规定,原则上按照各县(市、区)“房地一体”工作方案和政策规定以“总登记”方式登记。当事人自行申请的,区分不同情形处理:(一)对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使用宅基地建设的,按以下原则办理:1.1982年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权属人在未经批准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经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三级审查,证明该房屋建成于1982年2月13日之前的,可按照宅基地及房屋现状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2.1982年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权属人在未经批准宅基地上建
造的房屋,所在村委核定建房时间,并经乡镇政府(街道)批准的,可按批准文件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3.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至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权属人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所在村委核定建房时间,并出具同意其使用宅基地意见,乡镇政府(街道)批准同意的,可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批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面积(各县(市、区)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房屋权属人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已经批准),且其房屋幢基底面积未超过宅基地使用权证面积的,权属人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报建的相关材料(已纳入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宅基地除外),按照房屋实际面积申请登记。
5.房屋权属人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已经批准),其房屋幢基底面积超过了宅基地使用权证面积,但是,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各地限定标准的,权属人可以按照现有宅基地面积重新向村委会申请,并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批准同意的,按照房屋实际面积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同时注销原宅基地使用权证。
(二)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在宅基地上建成房屋,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批准同意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实际面积办理不动产登记。其中,市辖浈江区、武江区2015年1月3日后使用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建筑层数和建筑总面积应按照报建时相关规定执行。
(三)因继承、交换、分家析产等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权利人不一致,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证明情况属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八、房屋已登记,但存在幢基底跨宗、超出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和房改房实测面
积与登记发证面积不一致等问题(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但房屋幢基底跨宗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根
据该房屋幢基底跨宗实际,按照房屋与宗地对应一致原则,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割、合并或调整边界。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相关批准文件等资料受理、办理登记申请。具体:
1.房屋占用土地范围界线与土地使用权证范围界线不一致,但经权籍调查核实使用面积相符,属幢基底整体偏移的,按照“不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和“不改变原发证土地面积”原则对宗地界线进行修正,使房屋符合不动产“落图、落宗”登记要求。
2.房屋占用土地面积、界线与土地使用权证面积、界线不一致,但房屋幢基底压占的多宗地属同一个权属人,多宗地的总面积相符的,按照“土地使用条件不变”和“土地出让面积不变”等原则,分割、合并或调整边界,使房屋符合不动产“落图、落宗”登记要求。合并宗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不一致的,按照其中剩余年限短的登记,且不得因年限减少退缴土地出让金。
3.房屋占用土地面积、界线与土地使用权证面积、界线不一致,房屋占用土地面积超过发证面积的,超出部分属非法占用土地。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建立违法用地台账,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经依法处理并完善用地手续后,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实际幢基底调整宗地红线范围并办理登记。
4.为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现实性和准确性,不动产登记部门可根据不动产业务驱动,主动将各类按层、套、间等分别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且其落宗土地仍为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宗地信息变更登记为房屋全体业主共有,其他土地登记信息不变。
5.申请将房屋幢基底跨宗土地合宗,但土地用途不一致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按房屋落宗土地实际用途重
新核定,并按照受理时点评估合宗前后土地市场价值变化。土地增值的,应补缴价差,减值的不予退补。
6.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后因擅自拆建、改建或扩建导致房屋幢基底跨宗地,或存在擅自加层扩建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屋权属人应当经依法处理并完善手续后方可申请登记。
(二)按规划报建批准建设房屋占用土地超出土地使用权证证载范围的,应当区别不同情形处理:
1.非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房屋(含个人私房)规划核实确认其未超过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要求,且不存在权属压盖重叠,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按实际幢基底调整宗地红线,并受理、办理登记申请。
2.非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房屋(含个人私房)规划核实确认其占用土地超过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建筑面积等符合规划要求,且不存在与其他已登记土地权属压盖重叠,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按实际幢基底调整宗地红线,按证载土地面积和建筑物实际面积办理登记,并在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上注明“原土地使用证面积××平方米,超出证载面积××平方米不予登记”。
3.非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房屋(含个人私房)规划核实确认其超过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要求的,应当经依法处理,并完善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处理材料和批准文件等资料受理、办理登记申请。否则,不得受理、办理登记申请。
4.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房屋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规定,未经依法处理,并完善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的,不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实测面积大于登记发证面积的房改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房屋实际状态出具权籍报告,但继续按原登记发证面积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上分别注记“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原房改登记发证面积××平
方米,超出××平方米不予更正登记”。因权属人擅自改建或扩建等导致房改房实测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未经依法处理并完善手续的,依法不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九、其他(一)市、县(市)自然资源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登记机构,其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具体的办事机构。自然资源部门及其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按照“简化程序、高效便民”原则优化完善出让金补缴和不动产登记联办程序。本《意见》已明确的具体措施,不再逐宗报政府审批,由各部门按规定执行办理,实现“一次申请、部门联办、信息共享”,并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本《意见》所述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等一般登记类型,以及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其他特殊登记类型。其中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如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变更登记,主要是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转移登记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登记类型,主要是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买卖、继承、赠与、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转移的情形;注销登记适用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情形。(三)本《意见》适用全市各地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未尽事宜或需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的,各县(市、区)可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与国家、省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四)本《意见》自2021年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对相关问题处理,我市原有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篇十: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及解决方法
摘要:不动产作为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资产,日益受到社会各方的关注。不动产因登记而产生法律效力。经登记后的不动产可以用于抵押融资、办理营业执照等各项重要用途,部分地区将不动产作为学区房直接与子女的教育挂钩,其登记状况确实牵动着群众的心。目前,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努力提高登记的工作效率,力争为所在城市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然而,因各种历史原因,部分不动产未能进行登记,在不动产权证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广大的不动产权利人对取得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未登记建筑的不动产权证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均十分重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自然资源部2021年1号文即为《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与热点。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解决方法
1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内容和特点
1.1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内容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的原始文件,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不动产产权来源、登记理由等。房地产产权登记查询结果等文件,以及房地产登记机构的审查文件。
1.2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特点
不动产登记资料来源于不动产登记文书。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关依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不动产权利归属等法律事项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文书的原始登记。它具有社会实践性、历史性、确定性和原始记录性的本质特征。这是一个特殊的文件。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
由不动产登记机关管理。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建设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安全保护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存储场所。不动产登记文件属于备案范围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备案管理。
2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
2.1缺少建设资料问题
1.缺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一些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部队与老旧住宅小区,特别是一些个人自建的住房,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权利人办理权证的意识薄弱,未办理原建设用地批准或难以查找相关文件。2.缺少规划许可资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许多历史遗留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虽办理过规划许可却未作规划核实。3.缺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竣工备案资料缺失或未进行竣工备案。
2.2房改申请主体不清问题
不动产登记需权利人提交申请表,但部分权利人居住的房屋是单位分配的租赁房,在单位房改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房改,现申请登记时主体不清。房改房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特殊产物。房改对象特定,仅为售房单位职工与家庭,且每个单身职工与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在房产价值快速增长的今天,每个家庭均不会放弃这个机会。有一些权利人因自身或单位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房改手续,由于原单位或改制,或重组,或注销,再欲参加房改进行不动产登记就会发现找不到原权利主体。
2.3房地原分别登记信息不一致问题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一般会在房产局办理房产证,在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不动产房地分开办理权证,产生较多的房产与土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主要矛盾包括建筑物房地登记用途不一致、宗地地形不一致等,从而导致权利人换证时出现问题。
3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法
3.1推进协同治理,部门联动求高效
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仅仅是登记本身的商业问题,它涉及到自然资源、住宅建设、税收、法院、金融等多个部门和环节。在多部门问题上,它只依赖于促进不动产登记机构,其能力和能力非常有限。严格履行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坚持“谁负责审批”,把解决房地产登记遗留问题的责任交给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市、县统一领导下,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密切配合,协调配合,集体研究,共同推进。针对相关部门内部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内部交接机制和协调相关活动的协商机制,设立专项窗口(专项岗位),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一进一出”,解决计划审批等系统初始审批环节“瓶颈”导致的发证问题。土地供应和竣工验收。据初步统计,全省79个市、县(市、区)建立了内部协商沟通机制,55个市、县(市、区)建立了外部联合管理机制。
3.2缺少建设资料问题的解决方法
对于缺少土地批准资料问题,如果权利人已领取了房产证,可以将其作为土地登记的权源资料,证明该权利人已取得其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对于既无房产证又无土地证的权利人,若其建筑在城镇初始地籍调查时间(如南京市城镇初始地籍调查自1993年开始)之前建设,可参照城镇初始地籍调查的做法,由居委会出具证明,经地籍调查并公示无异议后登记。
3.3聚焦政策研判,因地制宜分类化解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应急为主,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分步、分批发布有效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置政策体系。建立各地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的定期讨论机制,探讨各地普遍存在的历史问题,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和打印,提供参考。结合当地实际,本着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操作性政策文件,实行区域性政策、个案性政策和分类处理。
3.4权利主体不清问题的解决方法
权利主体不清问题主要表现在房改房这方面。一般房改房的产权属于单位,应由职工所在单位申请办理房改联系单,经房改办审批后,直接办理房改房过户
转移登记。若权利人原所在单位发生改制,则需查询改制企业的资产处置清册,查询标的房产是否纳入改制资产。若是由改制后的单位负责房改事宜,则可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单位的重组与注销也可参照办理。
3.5探索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增量
根据减少库存和防止库存增加的要求,需要建立长期的监管体系,避免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解决和产生。深化房地产单位代码应用,优化业务协调和流程再造,探索土地使用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等环节,执法监管等“房地产单位代码”相关环节,将对整个业务链进行动态封闭监管,并确保不动产登记要素齐全,衢州市创新商品房登记“上码”,通过“房地产代码”纵向衔接预售、预售、竣工、交付各阶段,横向衔接签约、贷款,水、电交接、户交接等,做到“以书信方式送达房屋”和“以书信方式送达(以上)户”。
3.6房地原分别登记信息不一致问题的解决方法
原房产证与土地证均为政府部门颁发,均具有公信力。最常见的是不一致是两者登记的用途不同,如房产用途为商业,土地用途为住宅,换发不动产证时矛盾显现。为此,部分城市(如南京市)的自然资源部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换证时只对原证的用途进行转载,保留原有的矛盾,待权利人提供原登记有误的材料后再行变更。这样既满足了权利人的换证需求,也提高了登记工作效率。如果权利人需统一两证用途,则以规划核准图的标注用途为准。
4结论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十分重要,事关百姓民生福祉,事关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如果当前问题不能解决,则权利人在日常的不动产处置过程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包袱会越来越重。只有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加以分步处理,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肖光荣.农村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资源与人居环境,2020(11):28-30.
[2]蒋慧.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与赔偿责任[D].南京大学,2020.[3]郭舒涵.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D].华东政法大学,2020.[4]张仁颖,刘晓英.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视角下宅基地流转问题研究[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20(01):75-78.
篇十一: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1•【字号】海府[2019]32号•【施行日期】2019.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
为妥善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有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2009年12月31日前,经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建设并实际交付或实际使用,但因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房屋,适用本意见。
二、适用本意见的房屋,建设单位存在的,由建设单位申请解决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如建设单位主体已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进行申请的,可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业主申请。
建设单位存在改制、合并、分立等情形的,由原建设单位权利义务的承接单位申请;没有承接单位的,可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业主申请。
三、申请解决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流程如下:(一)受理。申请人向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遗留办)提出申请。1.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其承接单位)、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业主申
请的,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书。(2)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建设单位权利义务的承接单
位申请的,除提交承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外,还需提交建设单位不存在、承接单位承接申报事项权利义务的有关材料。
(3)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业主申请的,需提交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办理或项目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办理的有关材料。
(4)建设单位或承接单位的企业机读档案、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或者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授权或业主共同决定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有关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文件。
(6)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7)所属区公安分局出具的房屋坐落地址(含街道、门牌号)有关材料。(8)该项目实际交付或实际使用的相关材料。(9)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2.由权利人个人申请(私宅)的,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有关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文件。(4)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5)所属区公安分局出具的房屋坐落地址(含街道、门牌号)有关材料。(6)该项目实际交付或实际使用的相关材料。(7)其他相关必要的材料。3.权利人个人申请单套房屋产权登记的,该房屋所在建筑或小区部分房屋已适用海南省处置积压商品房地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登记的,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仲裁书。(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有关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文件。(5)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6)完税发票。(7)其他相关必要的材料。(二)审核。市遗留办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影响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遗留问题进行调查,分别向市国土、规划、住建、人防、环保、水务、消防、园林、气象等部门发出征询意见函。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就申报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等情况反馈市遗留办。整栋建筑或整个小区内的部分房屋已适用海南省处置积压商品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的按以下方式审核:(1)向国土部门发送征询意见函,核实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否仍在原开发建设单位名下、是否存在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形。(2)向规划、水务部门发送征询意见函,规划部门核实确认该建筑是否严重影响规划要求。申请事项不符合条件的,市遗留办应作出答复,并将相关材料等退还申请人。
(三)核准、登记。市遗留办应当在收齐各职能部门的验收或备案意见后,通知申请人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面积测绘机构对项目房屋面积测量,测绘成果报市住建部门审核备案,备案通过后,由市遗留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办理房屋不动产权遗留事项进行联合审核;经联席会议通过同意予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由住建部门在网站及项目现场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请人持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联席会议纪要应内部流转)到国土部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手续。
四、对符合本意见规定条件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不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按该项目批建当时的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协助出具处理意见。
五、项目已获规划许可,但建设单位擅自更改规划许可内容违规建设,或者规划报建资料缺失、规划验收未通过的建设项目,如不严重影响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如严重影响规划,对合法部分先予以规划核实,其他不合法部分不予核实。
前款所称严重影响规划的建设项目,是指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内容且情节比较严重的。包括下列情形:
(一)占压原规划审批的道路红线范围的;(二)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地下管线、防洪排水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用地的;(三)违反重要区域和重点地段规划控制原则的;(四)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五)加层建设的;(六)将共有部分空间(包括屋顶、公共露台、结构层、架空层等)封闭改为室内房间的;
(七)其他严重影响规划的情形。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对申报项目是否通过工程质量验收予以确认,经确认因各种历史原因无法组织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项目,由申请人根据《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申请办证项目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满足国家标准规定的结构安全要求。七、依法应当经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审批(备案)的建筑,未经消防审批(备案)或经审批(备案)不合格的,可按现状直接申办。该建筑应按项目行政审批或建成的时间确定适用的国家规范或标准,或通过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不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问题或经安全评估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消防部门出具验收意见。八、项目此前未经园林、环保、水务、人防、气象等部门出具验收或备案意见,但不影响房屋使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出具确认意见。应当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征缴。九、依本意见实施的项目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按照如下规定办理:(一)建设单位(或其承接单位)或权利人个人申请的,将房屋不动产权属等事项记载在登记簿后,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组织业主申请的,将房屋不动产权属等事项记载在登记簿、房屋权属登记到建设单位名下后,由申请人代为领取并暂保管该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后,涉及因房屋买卖及其他合法方式转让房屋并需办理房屋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房屋权利人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十、土地超容积率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税金的,可先给予办理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首次登记时在不动产权证中注明未缴土地出让金和税金,应补交的土地出让
金和税金由相应的征收部门向建设单位追缴。因建设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影响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经规划、国土部门确
认同意,可先给予办理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改变土地用途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税金的,由相应的征收职能部门向建设单位追缴。
十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中发生的房屋质量鉴定、消防检测、房屋测绘等服务性收费,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主体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支付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业主归集后向服务单位缴纳。
十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中发生的应由建设单位缴交的税、费,由建设单位缴交,建设单位主体不存在或无力缴交的予以挂账,受让人履行应缴税、费义务后,可办理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对拖欠税、费的建设单位,由征收税、费相对应职能部门牵头,财政、城管、公安、工商等多部门配合,联合追缴建设单位欠缴的有关税、费,督促限期清缴,逾期不缴纳的,依法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十三、根据本意见办理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房屋,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登记薄和不动产权证书中予以注记。
十四、市遗留办在解决办理房屋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十五、在处理历史遗留房屋不动产权属工作中,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受贿索贿、相互推诿等失职渎职行为,损害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处理历史遗留的房屋不动产权属工作中,需有关职能部门提供资料的,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无偿提供;对不积极配合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七、本意见具体适用中的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十八、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2009年12月4日《海口市人
民政府关于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海府〔2009〕127号)、2010年4月21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10〕132号)以及2012年9月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解决办理房地产证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有效期的决定》(海府〔2012〕106号)同时废止。
海口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21日
篇十二: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不动产档案馆20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不动产档案馆20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准备
201*年上半年,档案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有关科室、单位的大力支持协作下,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不动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细化内部管理,主动推动不动产档案信息化建设,尽力为群众和社会各界供应便利快捷的查询复制服务。在全体干部职工勤奋努力、团结协作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主动进展。今年我馆被市档案局授予“201*年度全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201*年上半年档案的接收、管理与利用状况截止201*年6月底,今年累计接收不动产档案31609卷(库存档案总数量为604262卷),依据工作须要接收原土地档案资料330份;注销档案15506卷;查询利用档案91032卷次;出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121019份;数字化补录702卷;协作住房保障部门完成12590户的住房信息比对工作。二、开展的主要工作(一)细化内部管理,健全工作程序,主动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1、以不动产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我馆更名后的事业单位岗位实际,依据有关规定,重新制定了《xx市不动产档案馆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批准。通过该次岗位设置,提升了职工工资晋升空间,调
动了职工工作主动性,促进了档案馆的健康有序发展。2、细化内部管理,结合局有关规定,修定了《xx市不动产档案馆劳动纪律暂行规定》,制定了《关于查询土地信息的有关工作要求》等制度,堵塞工作漏洞,规范操作程序。3、为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上半年多次组织我馆工作人员,参与我局和我馆各类业务培训。对《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实际和不动产档案利用实务,进行了多形式的学习与培训。(二)按程序完成了10名人事代理人员的聘请和岗前培训工作。依据市人事局批函,主动做好我馆聘请10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年初制定了《xx市不动产档案馆聘请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方案》,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并托付专业的聘请机构按程序面对社会进行了公开聘请。4月中旬,聘请人员到岗后,我们刚好对新同志进行了岗前集中培训,并实行老同志一带一的做法,让新同志到单位不同的岗位上实习操作,结合每人专业特长及个人实际状况,确定了工作岗位。目前,与全部聘请人员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在按要求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三)按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请人不动产信息比对工作。依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安政文〔20xx〕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支配专人负责此项日常
工作,并与市住房保障部门紧密沟通联系,仔细严谨的完成每次分派工作。201*年上半年,协作市住房保障部门完成2个批次12590户的住房信息比对工作,受到了市住房保障处的好评。(四)主动挖掘不动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功能,提高办事效率。今年以前,我馆对外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是由人工填写的格式化证明。今年初新的不动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启用后,我们主动与新系统开发人员沟通,完善系统功能。经过不断努力与调试,我馆于今年2月1日正式启用“xx市不动产综合管理平台”中,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条码及编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状况表》,不再运用印制的证明。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工作人员的录入及书写工作强度,节约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加便利快捷的为办事群众出具各类不动产信息证明。(五)周密组织,将市民之家部分档案搬迁到党校库房,正式启用了党校库房。根据我局与市房管局商定事项,5月份我馆将市民之家一档案库房和一半的办公室(3间)腾空,交房管局运用;将近10万卷档案平安搬迁至市委党校库房,起先启用党校库房接收新增档案。(六)主动做好我局原地籍档案数字化项目。今年3月份,根据局领导要求,原地籍档案数字化项目转由档案馆负责实施。收到该项任务后,我馆组织人员主动到各区局进行调研,结合实际起草了我局地籍档案数字化方案。按程序向市财政局进行了项目申报,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该项目的审批工作,选定了项目招标
代理机构,制定了招标文件。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招标。(七)主动协作市档案局做好市档案大厦建设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年初,根据市档案局要求,在根据有关规定细致测算的基础上,我馆向市档案局上报了基本状况和场馆需求。预料将来30年,我馆馆藏档案数量将会达到350万卷,需建设面积不小于30700平方米的档案场馆。为了推动该项工作,我们主动和市档案局领导到有关部门了解选址有关政策,帮助做好档案大厦建设项目的前期筹备立项工作。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工作人员依旧不足。随着不动产档案查询利用业务的不断增多及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开展,日渐增多的档案业务与工作人员不足的冲突日趋突出。(办事群众信访事项中约80%为建议和要求我馆增加人员及办事窗口)。2、亟需建设档案场馆。目前档案馆在用库房8个,分散在三个地方,属于档案馆的库房只有1个,办公室只有4间。其他7个库房均为租赁或借用的临时场所。这种现状,耗费人力、物力,还不便于管理。由于不动产档案属永久性保存档案,档案数量总体上始终是处于快速增加态势。建议尽快推动建设特地的档案场馆。3、单位性质与实际不符,经费来源不畅。20xx年8月起,国家取消了档案馆全部收费,但档案馆目前仍是自收自支性质。经费来源不畅,客观上影响到了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建议我局加大工作力度,借助国家新的机构改革的契机,努力履顺经费渠道,保
障不动产档案管理各项工作顺当开展。四、下一步工作准备201*年下半年,不动产档案馆在做好日常档案的接收、管理、利用等各项日常性、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局中心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工作。1、按程序主动稳妥地做好我局地籍档案数字化项目。将地籍档案登记信息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汇入不动产登记系统。2、接着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便民自助查询等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不动产档案利用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努力打造不动产档案管理与利用的升级版。3、与市档案局亲密协作,主动推动市档案大厦项目建设工作。4、完成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01*年6月
篇十三: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工作总结时光飞逝,____已经接近尾声,在工作的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____,努力学习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悉心钻研权籍调查业务,做到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三、努力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努力的工作态度。时刻牢记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和基础,充分认识权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作好本职工作。这一年来,在权籍调查股股长的带领下,积极完成各种工作任务。有我参与完成的外业调查草图共140份,独立完成宗地图____余张,城镇新增数据中完成户信息入库____户。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通过一年的锻炼、学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一是学习不够深入,不彻底,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眼高手低的行为依然有;二是由于工作缺乏经验,力能力不足,开展工作时缺乏魄力。三是心态不够稳定,工作态度需要进一步改变。权籍调查工作特别是外业调查和数据入库工作,涉及的细节方方面面,需要百分之两百的细心和严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我、更新自我、努力做一名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基层服务人员。
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工作总结(二)
(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累计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____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26243本(份),协税护税____亿元,协助社会和企业融资贷款____亿元,协助土地出让金收取____亿元,登记费非税收入____万元,农房一体登记累计办结____件。____年,完成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____件,数据汇交18727条;完成全县小I小II型水库落宗195宗、土地落宗落栋2651宗;完成不动产证书、证明缮证19776份,档案扫描入库14890份。
(二)初步完成数据整合建库。____年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主城区范围及全县____个乡场镇____平方公里地籍测量与权属调查工作,全面收集、整合县域范围内国有土地、房产存量数据,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升级和运维管理。成立____个督查组,定时不定时深入作业现场,跟踪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快工作进度、强化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合建库任务。截止目前,全面完成国有、集体、宅基地土地权利数据信息核查与整理共189676条;完成各类土地数据入库165267套,入库率____%;完成国土档案扫描及录入档案系统工作,共计18265卷;完成各类房产权利数据入库共计164763条,入库率____%%。完成县域主城范围内地籍修补测和____个乡镇的地籍测量、权属调查工作,完成____个乡镇的地籍修补测图形入库。目前正在向中央省市开展数据汇交。
(三)持续开展农房一体登记工作。在____年农房一体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元山、灵山、坦溪、土兴、驷马及全县已
通过综合验收易迁户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确立了“乡镇主责、县局指导、中心主抓、招标作业、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以测绘公司开展地籍、房屋测量和矢量化处理及权属调查为基础,成立外业调查小组和内业受理小组,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该项工作。整合中心基层登记站及乡村力量,增加人力,积极争取解决农房工作资金____万元,保障农房一体登记工作顺利推进。至今已全面完成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年初目标任务,完成外业调查4125宗、房屋测绘____平方米,颁发证书3937本,发证率达____%,此项工作在全市半年考核中位居前列。____月,在元山镇长城村开展集中发证工作以及农房一体登记政策宣传,现场为村民颁发证书55本。
(四)提速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最多跑一次”体现到实处。以“三大活动”为契机,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及“中梗阻”整治为抓手,再次对登记流程进行了梳理再造,简化登记程序,精简审批环节,清理非必要事项,制作一次告知单,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将一般登记提速至____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____个工作日办结(若持有不动产权证的可实现立等可取),查封异议、注销、更正登记即时办理。对抵押注销、预告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缩短了办理周期,提升了办理实效。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首次登收费和宗地抵押登记收费标准。
深入基层开展业务调研,理顺多级工作秩序,缩短办结时限三项,取消证明两项,取消前置手续三项,进一步简化了农房登记业务流程,提高了农房一体登记效率。
(五)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倡导“我要办”新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出三种创新服务(证书快递到家、短信告知办理结果、微信公众号落宗),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服务模式,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不见面办理等创新做法。切实践行“一二三四五六七”服务准则,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单位形象。
中心成立首发不动产权证书以来,受理各类申请登记业务____件,并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改委联合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____万元。针对特殊人群和困难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上门服务,截止目前累计开展上门服务____次以上,上门服务地点延伸至深圳、成都、____、县域边远乡镇,解决了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中心从受理登记业务至今无一例信访案件发生,获得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好评。
1、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
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2、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3、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为更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查看、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六)全力助推结对帮扶。按照县脱贫领导小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____年中心新增加非贫困村福申乡土寨村为结对帮扶村。为强化帮扶工作的开展,中心成立了帮扶____个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____个副主任分别任副组长专门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工作。
中心根据土寨村脱贫规划总体安排,制定了扶贫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土寨村____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协助土寨村发展、管理好扶贫产业,协调村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等。每月组织安排三次以上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算好贫困户收支台账,跟进帮扶措施落实,真正为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
上的困难。继续做好黑山村“一对一”帮扶工作,不断深化帮扶力度,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充分利用部门自身职能优势,请示上级整合项目、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帮扶村、帮扶户的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安排,加强
议党员大会,查摆问题收集建议,使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
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与黑山村支部、土寨村支部结对共建机制和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机制,强化支部、党员助推脱贫攻坚的战斗保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定期开展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____月____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江县川陕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缅怀革命英烈,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凝聚干事创业共识。
(九)妥善处置遗留问题。对群众申请登记中需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主动作为,积极与房管、税务、金融、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商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对能从网上调取的资料绝不让群众自已跑,让信息多跑路,让自己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针对原分散登记时的遗留问题,不定期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业务关联度,与原登记部门开展常态化业务会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剖析问题原因,寻找可行办法,切实解决办证难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____县权属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后,截止目前,共清理234宗遗留问题,已处理140宗15580套房屋。办理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4800套,____个项目13744套房屋首次登记。
一、工作成效(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累计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____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26243本(份),协税护税____亿元,协助社会和企业融资贷款____亿元,协助土地出让金收取____亿元,登记费非税收入____万元,农房一体登记累计办结____件。____年,完成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____件,数据汇交18727
条;完成全县小I小II型水库落宗195宗、土地落宗落栋2651宗;完成不动产证书、证明缮证19776份,档案扫描入库14890份。
(二)初步完成数据整合建库。____年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主城区范围及全县____个乡场镇____平方公里地籍测量与权属调查工作,全面收集、整合县域范围内国有土地、房产存量数据,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升级和运维管理。成立____个督查组,定时不定时深入作业现场,跟踪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快工作进度、强化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合建库任务。截止目前,全面完成国有、集体、宅基地土地权利数据信息核查与整理共189676条;完成各类土地数据入库165267套,入库率____%;完成国土档案扫描及录入档案系统工作,共计18265卷;完成各类房产权利数据入库共计164763条,入库率____%%。完成县域主城范围内地籍修补测和____个乡镇的地籍测量、权属调查工作,完成____个乡镇的地籍修补测图形入库。目前正在向中央省市开展数据汇交。
(三)持续开展农房一体登记工作。在____年农房一体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元山、灵山、坦溪、土兴、驷马及全县已通过综合验收易迁户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确立了“乡镇主责、县局指导、中心主抓、招标作业、限时完成”的工作思路,总结试点经验,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以测绘公司开展地籍、房屋测量和矢量化处理及权属调查为基础,成立外业调查小组和内业受理小组,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该项工作。整合中心基层登记站及乡村力量,增加人力,积极争取解决农房工作资金____万元,保障农房一体登记工作顺利推进。至今已全面完成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
记年初目标任务,完成外业调查4125宗、房屋测绘____平方米,颁发证书3937本,发证率达____%,此项工作在全市半年考核中位居前列。____月,在元山镇长城村开展集中发证工作以及农房一体登记政策宣传,现场为村民颁发证书55本。
(四)提速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最多跑一次”体现到实处。以“三大活动”为契机,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及“中梗阻”整治为抓手,再次对登记流程进行了梳理再造,简化登记程序,精简审批环节,清理非必要事项,制作一次告知单,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将一般登记提速至____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____个工作日办结(若持有不动产权证的可实现立等可取),查封异议、注销、更正登记即时办理。对抵押注销、预告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缩短了办理周期,提升了办理实效。根据最新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首次登收费和宗地抵押登记收费标准。
深入基层开展业务调研,理顺多级工作秩序,缩短办结时限三项,取消证明两项,取消前置手续三项,进一步简化了农房登记业务流程,提高了农房一体登记效率。
(五)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倡导“我要办”新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出三种创新服务(证书快递到家、短信告知办理结果、微信公众号落宗),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服务模式,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
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不见面办理等创新做法。切实践行“一二三四五六七”服务准则,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单位形象。
中心成立首发不动产权证书以来,受理各类申请登记业务____件,并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改委联合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____万元。针对特殊人群和困难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上门服务,截止目前累计开展上门服务____次以上,上门服务地点延伸至深圳、成都、____、县域边远乡镇,解决了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中心从受理登记业务至今无一例信访案件发生,获得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好评。
1、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2、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3、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为更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查看、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六)全力助推结对帮扶。按照县脱贫领导小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____年中心新增加非贫困村福申乡土寨村为结对帮扶村。为强化帮扶工作的开展,中心成立了帮扶____个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____个副主任分别任副组长专门具体负责结对帮扶工作。
中心根据土寨村脱贫规划总体安排,制定了扶贫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土寨村____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协助土寨村发展、管理好扶贫产业,协调村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等。每月组织安排三次以上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算好贫困户收支台账,跟进帮扶措施落实,真正为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继续做好黑山村“一对一”帮扶工作,不断深化帮扶力度,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充分利用部门自身职能优势,请示上级整合项目、资金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帮扶村、帮扶户的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安排,加强
跑一次”和“三办”征求意见,全面排查问题。通过对窗口岗位设置,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业务查询、费用收取、档案管理等进行核查,逐项发现问题。并严格按照落实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三落实”要求,进行具体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____月,中心中层以上干部深入响滩、镇龙等____个重点乡镇国土所开展业务大调研,全面理清理顺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打下基础。
(八)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党员培训与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学习党的____、____和党章党规,不断增强中心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____制度、党费收缴定期公示制度、党员发展管理制度、支部党员____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邀请局纪委和机关党委对中心支部党建工作的定期巡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题____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查摆问题收集建议,使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
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与黑山村支部、土寨村支部结对共建机制和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机制,强化支部、党员助推脱贫攻坚的战斗保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定期开展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____月____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江县川陕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缅怀革命英烈,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凝聚干事创业共识。
(九)妥善处置遗留问题。对群众申请登记中需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主动作为,积极与房管、税务、金融、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协
商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对能从网上调取的资料绝不让群众自已跑,让信息多跑路,让自己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针对原分散登记时的遗留问题,不定期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业务关联度,与原登记部门开展常态化业务会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剖析问题原因,寻找可行办法,切实解决办证难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____县权属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后,截止目前,共清理234宗遗留问题,已处理140宗15580套房屋。办理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4800套,____个项目13744套房屋首次登记。
篇十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在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领域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速增效严格按照营商环境要求,紧紧围绕登记财产流程最优、耗时最短、费用最低、登记最便利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对表,采取一体化、集成化、一站式服务的办理模式,优化流程再造,不断优化提速,最大限度压缩要件,对前来办理首次登记的企业,热情服务,认真审核登记材料,提高办理工作效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1-6月份,不动产登记窗口共办结不动产信息查询*****件,不动产首次登记3108件,查(解)封252件,注销登记1200件,转移登记4601件,变更登记218件,更正登记58件,预告登记7899件,补换证登记226件,继承公告59件,作废公告56件。已颁不动产证证书5985件,证明*****件。是规范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压减登记环节和资料,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对于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以及影响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置事项,不要求当事人提供、不纳入登记流程,切实做到依法、快捷、准确财产登记申请。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在申请环节,积极推广网上(微信)预约、网上(微信)材料申报,申请、受理合并成一个环节;
在审核登簿环节,通过增加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两个环节内部流转、强化信息共享、优化联办平台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流程再造后变为两个环节;
申请—领证。积极推进抵押窗口前置业务,把抵押窗口前置到银行,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实现“零跑腿”。目前,已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威海银行、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等共计8家银行签订抵押前置办理协议,且已正常受理相关业务。
三是压缩登记耗时。实现不动产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即时办结;
非涉税抵押登记业务(不含需要税务部门联办的业务,不含在建工程抵押)、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即时办结;
除非公证继承的转移登记及政府统一组织的不动产登记之
外的其他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在保证受理审核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全部受理岗位提交的办件无特殊情况下全部实现日清,部分业务实行提醒办结,即受理办结及时转件,并提醒下一环节人员及时处理,使所有登记环节形同一人,有效提高了办结率。
四是落实收费减免。按照《关于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济自资规发〔2020〕13号)要求,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填写《市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按照规定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明显位置要张贴、悬挂、摆放宣传材料,在收费窗口开展企业登记收费提醒服务,确保做到应免尽免。同时强化监管机制,在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水平、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失信违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充分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防范行政收费流失。
五是通办”。为切实抓好《关于做好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0〕5号)的落实,实现有关数据与省、市政务外网的联通,我中心已根据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使用“爱”APP,采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网上申办。
六是优化“绿色通道”。对企业间转让非住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设置即时办结的“绿色通道”,提高登记财产服务企业和
群众的能力,确保登记财产收取材料最简,办理流程最优,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态度最佳,做到在一个窗口办理、交一套材料、即时办结领证。
七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针对老弱病残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受理人员要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坚持推行免费邮寄不动产证书服务,开展延时服务,为前来办理业务人员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对于材料齐全,情况特殊的登记申请人,开展了提速办件,证书立等可取。
(二)认真做好信访调处化解工作加强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立足我中心实际,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行政诉讼、处罚、听证、复议等法律常识,积极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彩页、条幅、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不动产财产登记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听证工作。根据科室职责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和组织协调。我中心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3起,已结案2起,信访热线交办件回复及时率100%。(三)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全力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为妥善解决我县国有土地上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已出台《县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成立县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明确责任,分类施策,集中会商,一事一议,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在专班各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启动,并行办理,边办证、边追缴、边查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6月份,列入市督导考核台账的8个小区已全部完成首次登记,2478户具备办证条件。市督导考核台账之外,新完成16个老旧小区首次登记,1219户群众具备办证条件。近日拟启动会签程序并行办理的小区9个,涉及户数约1780户,完善手续正在积极推进的小区9个,涉及户数约3088户。我县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完成率100%,与泗水县并列全市第一位。
(四)认真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县、镇、村层层组织宣传动员,突出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重要性,让群众知晓政策、明白程序,积极参与农房调查工作,常年在外打工的村民主动回来配合,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举办专题业务培训。邀请技术专家对各镇街进行培训,系统
阐述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流程、罗列各种类型宅基地及其房屋登记发证收件的材料清单,对登记发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
加强镇街分中心窗口建设。各镇街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不动产登记发证窗口,负责日常登记工作。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熟练度,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少跑腿。目前全县各镇街窗口人员已到位,正在购买办公设备及架设内网专线。
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强化作业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下步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减少返工量,有效推进工作进度。及时组织作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标准,提升工作效率,真正将这项工作办成让群众满意的民生实事。
1-6月份,全县各镇街外业调查已全部完成,共计*****户;权属数据库完成509个村、*****宗,公示及改错完成率98%,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度位居全市第五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多测合一测绘数据整合难度大。地籍、房产数据关联不紧密。地籍、房产成果数据无法相互关联,在土地数据中无法查到房产分层分户数据,图形档案无法关联,新旧档案数据整合不彻底,存在数据安全隐患。数据来源繁多,数据格式不统一。相关部门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基本单位、所依据数据库格式及坐标等均存在差异,给基础数据登记整合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二)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我县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区时间跨度长,材料缺失收集困难,开发企业或责任主体配合积极性不高,化解难度大。一些小区存在土地手续不全,超规划、超容积率建设,缺少竣工验收手续,存在土地抵押或房屋抵押情况。
(三)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量大面广。外业权籍调查数据库录入总量较少,质量不高。按照省、市要求,6月份各镇街要完成登记发证和验收工作,目前各镇街权籍调查数据库建立工作进度还比较滞后,剩余工作量还比较大,离全部完成还有较大差距。镇街调查登记进度不平衡。多数镇街仅完成了外业权籍情况和基础数据摸底统计,在村级公示和改错等方面进展不平衡。部分镇街对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还不够重视。部分镇街虽然成立了农房一体工作专班,但工作专班力量薄弱,又因镇街其他工作事务太多,专班人员靠不上。
三、下步打算及措施(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财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全面配合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主动下沉企业第一线,了解企业不动产登记需求,主动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对于企业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政策性解释,并提供实际解决方案。建立企业不动产登记微信群,邀请企业代表入群,专人管理与解答,创新预审方式,运用微信与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企业提前交流、预审材料,让网络为企业(群众)跑腿办事,为企业
贴心服务。(二)对标对表做好权籍测绘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把好权籍测绘成果审核关,积极为
群众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缩短审核工作时限。做好不动产权籍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三)认真做好信访调处化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学习,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及信访等工作。继续搞好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中心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有关流程和材料,为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四)积极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是先登记后整改。对于有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缺失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手续的居民楼,采取职能部门签署会签意见,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然后由职能部门责令开发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先证后责。对于违反规划建设的居民楼,采取职能部门签署会签意见,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然后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行为,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有关政策标准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违法处罚,追缴费用,完善规划手续等。三是对拒不配合的建设单位进行联合惩戒。针对化解城镇居
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拒不配合的房地产开发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由化解工作专班提出拟开展联合惩戒的对象名单、县发改局对失信行为进行认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惩戒,督促被惩戒对象履行义务。
(五)以人为本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全县重要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宅基地和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的具体措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心、紧迫感,各镇街要明确各村村支部书记是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亲自指导村民完成四邻指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申请材料填报、村、镇“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等具体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确权登记工作任务。
篇十五: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成因与思考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和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断深入,各地由于过去分散登记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逐步显现,老百姓对不动产登记尤其是房屋不动产登记的信访和诉讼也明显增多,给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提质增效,'最多跑一次'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为了切实保障和尊重广大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矛盾,、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统一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确保化解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矛盾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就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如何处理房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破解思路和解决办法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法
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以来,登记中出现的系列问题,年代久远,成因复杂,是分散登记时代造成的,面对各种疑难杂症,登记部门即要把握原则性和法律法规的底线,还要找准突破口,运用灵活性,即要解决问题,又要防止违法问题合法化;既要维护已取得产权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坚持遗留问题处理和办理产权登记合法性并保护第三人权益;即涉及多个部门,又涉及政策法规,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不动产登记办理的背景
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到2014年国务院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再到2016年各地实现了从分散登记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全面运行,这一过程中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产权意识不断提高,由于社会关注度高,形成了一定社会舆论压力。自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以住分散登记造成的产
权交叉缺漏,但因部门职责交叉不可避免地造成土地登记与房屋等地上建筑物登记范围,权利主体不一致等诸多问题,伴随着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转移工作以及信息共享整合工作的逐步落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随着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的深入推进逐步显现出来。
1.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现状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也是登记机构依当事人申请对不动产权利归属的确认和记载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它并非是物权的创设,而是物权的公示。不动产登记在审核过程中主要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因此,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住住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不动产登记办证的慢,办证难。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成因。
2.1缺少必要的建设工程或审批手续,在项目建设时缺乏规划许可手续,或建设项目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土地、房屋审批与实际不一致问题,项目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用途,增加容积率,批少建多、超用地红线建设及延期竣工的,无法通过工程复核验收;且土地已出让且已取得产权证书,地类为城镇单一住宅或城镇住宅,但临街有裙楼或商铺的,统一登记前已竣工验收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证。
2.3原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房屋已民取得证书的,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2.4以单独的房产证作抵押,土地未分割的;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土地未分割且抵押,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2.5由于市政建设需要,由统征部门置换开发商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但置换土地未办理土地证书,该宗地的房屋已取得产权证书:政府组织实施的招拍挂出让土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四邻签字认可招拍挂出让宗地土地权属界限的。
2.6房屋主体不明确的,开发建设单位注销或企业法定表人失联的;对开发建设单位仍存续,但存在违反《出让合同》、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对开发建设单位欠缴单位欠款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对开发企业拒不配合履行办证义务的。
2.7小区土地无法摊的。
1.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思路
本着遵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确保实效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基本思路及施策。
3.1对政策规范性问题的解决思路
对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因各种原因长期未办证的城镇长期重点摸排,全程跟踪项目处置进度,实现问题销号管理,采取调查卷宗、实地踏勘、群众走访等方式,摸清底数,找准症因。并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向上级请示报告,通过政府主导,部门上下联动、明确政策、分类处理,对于老百姓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提请政府相关出台政策文件,对“急需优先”推动解决一批;对成因复杂的突出的问题,充分考虑历史情况和现实要求。
3.2对业务操作性问题解决思路
通过市级部门出台切合实际的操作规范来解决。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分层级建立健全疑难业务会审制度,明确办理意见。建立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间的联合协调处理机制,定期会商研究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坚持以改革创新思维,坚持依法处置的底线,吃透政策文件精神,及时帮助企业群从补齐登记办证的法定要件。
3.3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施策根据问题清单,分门别类精准施策。
3.1.1关于部分项目无用地手续,无建设审批手续,但已成建成并销售的,事实存在的,涉及补办土地审批及建议审批手续,情况复杂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依职责提出处理方案并提请上级政府研究决定。涉及超过规划要求的层数、层高的,应由住建(规划)部门出具意见后再办理。
3.1.2关于土地、房屋审批与实际不一致问题,结合项目竣工时间及竣工当年度的法律法规,结合历史现状,涉及移交城市管理局的就移交,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职能部门依职责提出处理方案报上级政府批准研究。
3.1.3关于原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依照原规划登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名称,是住宅的按城镇住宅办理,是商铺的按商服用地办理,无原规划要件或条件的,则按现状登记。
3.1.4关于办理抵押登记的.以单独的房产证作抵押,土地未分割的原房产证记载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有土地登记信息,无查封、抵押设限,可以受理并办理,在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附记栏中记载以下事项:按房地一体原则,对应土地一并抵押,但土地对权利人未实质分摊;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土地未分割且已抵押,现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由抵押权人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在保证抵押权人实现权利主张的前提下,只抵押属于抵押人产权的房屋和对应的土地,把权利人房屋对应的土地予以释放;对历史形成的违反《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以土地等不动产设立抵押融资的,采取清偿、置换、完善手续等方式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处置意见办理不动产变更、注销等登记
3.1.5关于市政建设和拆迁安置无法办证的,由统征部门置换开发商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但置换土地未办理土地产权证书,该宗地的房屋已取得产权证书:无论划拨还是出让,在附记栏中均以记载,无宗地性质,则按划拨性质落宗,愿意补交出让金,则以出让性质落宗。
本着尊重历史,肩负担当责任;民生办本,高效解决问题,及时总结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与不足,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相关政策。面对现实存在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还要防止产生新问题,就需要相关部门充分尊重历史,以正确的心态面对现实,以维护老百
姓利益为工作开展的根本,有效杜绝新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结合确产权登记业务谋划“我为群众办事实”活动,花大力气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同时提高人民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1.雷飞,陈家敏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下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成因与对策[J]产业
论坛2021.032.陈小娟浅析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J]公共管理3.关于解决安康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篇十六: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以下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在局领导和各位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我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提升岗位履职能力加强不动产登记相关文件、政策和系统操作的学习,并不断深入加强档案规范建设,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有效发挥档案整体功能,立足岗位职能,学用融合,注重学习实效,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二、端正态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1、不动产登记工作。日常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耐心为群众、企业解答相关登记事项,提供政策咨询,积极和相关股室进行业务对接,为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节省时间、缩减环节、简化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全年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20余件,政策咨询100余人次。2、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档案保管、查阅、移交、注销等各项制度,为不动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创造了有力条件。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档案材料完整、准确,保证了不动产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认真遵循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3、协助纪委、住建、审计等相关部门完成信息查询及核对工作,共计100余条。在县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为明确山林归属,我接待档案查询者达100多人次,复印有关证明材料200多张,为林权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完成了我县棚户区300户房产证及土地证核实信息及后续注销等相关工作。
三、2022年工作打算2022年将继续做好日常的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政策,钻研业务系统,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在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适应新政策、新形势。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局相关股室配合下,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厅及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登记财产便利度,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优化办证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结合全省开展的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牵头登记财产指标材料报送,着力优化财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全力推动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化解登记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房管、税务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了服务效能双提升。回顾全年各项工作,现做简要总结如下: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1、日常登记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件,其中办理首次登记()件,一般转移登记()件,变更登记()件,抵押登记()件,注销抵押登记()件,更正登记()件,补换证登记()件,协助司法查解封登记()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本,不动产登记证明()张。为企业群众开具各种不动产查询证明2600份,接待公检法纪检委等部门查询3000余次。2、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业务股室在办理各类业务的过程中,共形成各类档案资料9600余卷,已入库保存8000余卷,对需要永久保管的不动产登
记类档案,已采取线装方式装订成册5630卷,5年保管期的抵押档案编号入库4769卷。至2021年11月,登记中心新增永久存档资料63000卷,新增短期保存抵押登记资料35000余卷,房管部门移交90000余卷。农业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对接,对移交前的各项工作准备充分。
3、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开展以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截止目前,我县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公开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及材料清单制度。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中心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日中午等非工作时间,通过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等模式提供全时段不打烊服务,群众企业办事不再选日子。同时,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24小时自助查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受理登记等多项举措同向发力,企业群众不动产登记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逐步增强。
二、便民利民工作成效1、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和一次都不跑。2019年以来已与6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企业群众办理抵押登记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不必跑不动产登记窗口。2020年线上互联网+抵押登记业务共受理完成430件,发出电子证明430张,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融资额达20548.7万元。2、推动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2020年率先在进贤县邮政银行抵押网点中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权利人在该行直接办理抵押登记,由银行直接打印不动产电子证明,实现一次不跑,截止目前已有3家银行推行抵押登记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3、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21年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部署安排,切实提升办事企业群众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
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1年7月26日起正式上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企业群众可以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后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等。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正式落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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